第一节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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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 民国时期机构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莱芜设劝业所,分管工商。1915年,
成立莱芜商会,有会长、副会长各1人,有会董及文牍庶务职员数人,负责征收商户税金,
维持市场秩序和解决各商户之间的纠纷。另外,还设有管大牲畜的大牙行、管生猪的小牙
行、姜麻行、山果行、管斗管升的粮行。1928年,莱芜商会改组,不再设会长、副会长,
改设常务委员3人(其中1人为主席委员),执行委员、监察委员若干。1935年,工商业务
归民国县政府建设局管理。
1939年8月, 县民主政府成立后归经济建设科管理。1944年,民主政府泰山区工商管理局
在莱芜设第五分局,下设常庄、勺山、寨里事务所。1946年,莱芜县工商管理支局成立,
在口镇设总事务所,辖莱城、上游、茶业、常庄分所,同时设颜庄、辛庄、寨里、圣井、
张里、文字现、大王庄、鲁西、东汶南酒厂分所。1948年11月,莱芜县工商管理支局撤销,
东汶南酒厂分所划归县财政科,事务所、税务股改为稽征所。
新中国成立后机构 莱芜(县)市机构 1950年1月,莱芜县工商科成立,辖口镇、
城关、 寨里交易所。1956年6月,县工商科撤销,业务并入县商业局。是年,撤销市场管
理交易所,在农村集镇建立市场管理委员会,城关由县商业局直接管理。1957年,撤销农
村集镇市场管理委员会,成立莱芜县市场管理委员会,辖矿山、圣井、颜庄、苗山区、雪
野、 港里、水北、香山8个交易管理所。1958年,市场管理委员会撤销。1962年恢复,市
场管理业务由县供销社代管。 1964年2月,市场管理委员会和物价管理委员会合并成立莱
芜县市场物价委员会, 并在各公社驻地设立市场物价交易管理所。1965年1月,莱芜县工
商局成立,原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同时撤销,建立莱芜县物价委员会,与莱芜县工商局合
署办公。1970年,县工商局与县物价委员会分署办公,成立莱芜县革命委员会工商局,归
属县革命委员会财贸组。1972年12月,莱芜县革命委员会工商局改称莱芜县工商行政管理
局。1975年,成立莱芜县工商局车站检查站,1981年撤销。1982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内
设人秘、 市管、企业、个体股。1983年,增设经济合同和个体工商业管理组;是年5月,
成立市个体劳动者协会。
1984年,莱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更名为莱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辖矿山、口镇、
羊里、方下、牛泉、高庄、颜庄、辛庄、苗山、常庄、茶业口、上游、大王庄、寨里、杨
庄15个工商所,并增设经济合同科,有干部职工203人。1986年4月,增设莱城、张家洼、
城子坡工商行政管理所。 1987年7月,原矿山工商所改为城区工商分局,原莱城工商所改
为莱城区工商所。 是年,市工商局增设经济检查所。1988年1月,市委、市政府决定,把
在乡镇设立的市直部门的派出机构下放为乡镇政府的职能部门,人、财、物归乡镇管理,
工商所作为市工商局派出机构。同月27日,全市18个工商所办理下放交接手续。按照市委、
市政府“一个乡镇一个工商所”的要求,又在孝义、圣井、南冶、里辛、见马、雪野、鹿
野、铁车、腰关、和庄、大槐树设立11个工商所,除城区分局和城区工商所归市局直接领
导外,其余工商所全部实行“三权”(人、财、物)下放,挂“××乡(镇)工商行政管
理所” 的牌子,市工商局只对其进行业务指导。1989年4月,市工商局个体工商业管理科
改为个体私营经济管理科, 增设统计科和财务科;6月,成立莱芜市消费者协会;11月,
市局增设监察室; 12月,设立钢城工商分局。1991年1月,市工商局设立黄庄工商所、寨
子工商所;8月,市工商局撤销人秘科、行政科,设立办公室、政工科、档案科。1992年,
市工商局设办公室、政工科、档案科、财务科、企业登记管理科、个体私营经济管理科、
市场管理科、经济监督检查所、商标广告管理科、经济合同管理科、统计科、监察室、工
会13个科室,个体劳动者协会办公室和消费者协会办公室2个协会办公室,辖2个分局(城
区工商分局、钢城工商分局),34个基层工商所,全系统共有干部职工309人。
地级莱芜市机构 1993年1月,莱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莱芜市物价局合并成立莱
芜市工商物价局(正县级单位),内设办公室、企业商广合同科、个体私营经济管理科、
市场管理科、物价管理科、经济物价监督检查所、价格信息中心、车辆管理所和个体劳动
者协会、 消费者协会(挂靠市工商物价局管理)2个协会。同时,成立莱城区工商物价局
和钢城区工商物价局。 1994年9月,莱芜市工商物价局改称莱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继续
承担物价监督检查管理职能; 12月增设政工调研科和财务科。1996年6月,设立莱芜市市
场服务中心, 属自收自支科级事业单位;9月,莱芜市物价局成立,隶属市计划委员会,
物价局的干部职工及其工作职能从工商局析出。 1997年1月,市工商局内设机构调整为办
公室(含法制科、财务科)、人事政工科、企业登记管理科(含经济合同管理科)、市场
管理科、商标广告管理科、外资企业登记管理科、个体私营经济管理科7个职能科室;7月,
设立出租车市场管理所、建筑房地产市场管理所、煤炭市场管理所、石油市场管理所,均
为科级单位(以上4个单位因1998年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人、 财、物全部上划省工商局,实
行垂直管理后没有再设置) ;8月,设立莱芜市个体劳动者协会办公室、莱芜市消费者协
会办公室、莱芜市工商咨询服务中心、莱芜市企业合同管理协会。1998年10月,经济监督
检查所更名为莱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局(副县级);11月,设立莱芜市个体私营
经济发展局(副县级)、莱芜市工商信息咨询服务中心(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市个
体劳动者协会办公室加挂市私营企业办公室牌子;12月,莱芜市工商系统的人、财、物全
部上划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实行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垂直管理。
2001年9月,市工商局全系统由43个工商所调整为23个。2002年5月,市工商局内
设机构调整为办公室、人事政工科、财务装备科、商标广告科、市场合同科、法制科、消
费者权益保护科7个职能科室和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办公室,另设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
企业注册局(副县级,内设3个科)、公平交易局(副县级,内设3个科)、机动车交易市
场管理所、经纪人管理所。全市工商系统在职干部职工503人,其中国家公务员442人,事
业人员61人。 2004年,凤城工商所一分为二,设立凤城工商所二组(正股级)。2005年4
月, 成立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年底,市工商局辖莱城分局、钢城分局、开发区分
局筹备组(待批),下辖23个工商所。市工商局机关设办公室、人事政工科、财务装备科、
法制科、 市场合同管理科、商标广告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7个行政科室,企业注册
局(副县级) 、公平交易局(副县级)2个直属机构,机动车辆交易市场管理所、经纪人
管理所2个派出机构,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办公室、消费者协会办公室、工商咨询服务中心、
工商信息中心4个事业单位。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办公室仍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