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计划编制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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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境内国民经济计划主要是依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的战略决策和方针、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在保证国家、省、地下达的计划的前提下,编
制并执行本辖区的长、中、短期计划。20世纪50年代,境内的国民经济计划体系不够完善,
除五年计划较为全面外, 年度计划主要规定生产指标。1953年1月,境内各行各业宣传贯
彻中共中央提出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和总任务, 开始执行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
1956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发布后,中共莱芜县委即制订《莱芜县农业发展
十二年规划》。此后,在“左”倾错误影响下,编制计划的随意性较大,有些计划无指导
意义可言。 1958年6月,中共莱芜县委在《一九五八至一九六七年农业经济建设十四项规
划》中提出“提前九年完成《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规定的十年粮食指标,五年超
过两倍,十年超过五倍;二年工业产值超过农业,五年完成工业化”的“大跃进”奋斗目
标,促使“浮夸风”进一步泛滥,导致国民经济发展比例失去平衡。经过60年代初的调整,
国民经济发展比例才趋于正常。
“文化大革命”期间,“左”倾错误影响国民经济计划的编制,有些计划的执行结果与计
划指标相差很远。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恢复发扬和“调整、
改革、整顿、提高”方针的贯彻执行,境内的国民经济计划编制日趋符合实际,计划体系
日趋完善,经济计划逐步扩大到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各个领域,社会发展计划被提到
重要位置,编制计划坚持量力而行、留有余地原则,速度、比例、效益统一原则和综合平
衡原则,注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使其真正成为国民经济各部门安排经济活动的依据。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有长期计划,如十年、十五年、二十年发展规划等;中期计
划,主要是五年计划;短期计划,主要是年度计划,部分年份编制过半年和季度计划。境
内以中期计划为主。与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五年计划相联系,县(市)人民政府历
来以五年计划作为计划体系的主体部分,因此,各个五年计划的制定体系比较完善,编制
比较慎重,指导作用较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中、短期计划的编制与执行结果均
交县(市)各届人民代表大会的各次会议审议,由全县(市)人民监督执行。
从“八五”计划开始,境内增加十年规划,“九五”计划则展望到后15年的远景目标,可
以更好地统筹考虑五年中难以解决的关系全局的重大战略问题。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
中长期规划的指令性作用逐步弱化,指导性逐步强化,规划指标及规划项目逐步淡化和简
化,规划指标主要是预测性和指导性的,并主要集中于宏观调控、社会进步、生态环境以
及经济效益、经济结构等方面,传统的产品产量指标越来越少。中长期规划的编制过程,
也由封闭逐步走向公开和透明,更加注重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规划工作,将规划过
程作为集思广益、统一思想和认识的过程。
“八五” 计划 计划编制 1991年至1995年为第八个五年计划时期。1991年3月,
莱芜市人民政府制定 《莱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及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 。
“八五”期间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继续调整产业结构和区域经济布局,不断
优化经济结构,加快技术进步,打基础,上水平,争取经济效益有较大提高,国民经济整
体素质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全市经济增长速度要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人口自然增长率低于
全省平均水平,提前实现国民生产总值第二个翻番、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的目标,为实
现现代化建设的第三步战略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主要指标为,“八五”期间,国民生产
总值平均每年递增12.1%, “八五” 期末达到23亿元, 2000年达到40亿元,平均每年增
11.7%;国民收入平均每年递增11.2%,“八五”期末达到19.5亿元,2000年达到32.5亿元,
平均每年递增10.8%;工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12.2%,1995年达到30亿元,2000年达到
53亿元, 平均每年递增12.1%;农业总产值“八五”期间平均每年递增4%,工业总产值平
均每年递增14.2%;“八五”期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11.51亿元;地方财政收入
“八五”期间平均每年递增7.7%,十年平均递增6.1%;各项存款年末余额“八五”期间平
均每年递增13.6%,十年平均递增11.7%;各项贷款年末余额“八五”期间平均每年递增11
%, 十年平均递增9.7%; 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八五”平均每年递增12.2%,十年平均递增
10.3%; 供应出口商品总值“八五”平均每年递增11.7%,十年平均递增13.3%;“八五”
期间,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面达到90%以上,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65‰以内。
计划执行 完成和超额完成“八五”计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经济总量大幅度增加。1995年,
国内生产总值达到63.47亿元,一、二、三次产业增加值分别达到10.07亿元、34.3亿元和
19.1亿元。全市地方财政收入达到1.76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335元。经济结构得
到明显调整。 三次产业比例由1990年的35.4∶48.2∶16.4调整为15.49∶53.83∶30.68。
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完成80亿元。 1995年外贸出口商品收购总值达到9.3亿元,比1990
年增长12.5倍, 年均增长65.8%;自营出口额达到1891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5051.7万美
元。 科技教育等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文学艺术、新
闻出版、体育等项社会事业都取得新的成绩。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镇居民人均生活
费收入达到4050元, 比1990年增加1750元; 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009元,比1990年增加
1187元;城乡居民人均储蓄存款2175.70元;社会商品零售物价指数年均上涨13%,比“七
五” 期间高4个百分点。各项改革不断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取得好成绩,社会治安秩序有
较大改善。
“九五” 计划 计划编制 1996年至2000年为第九个五年计划时期。1996年3月,
市政府制定《莱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九
五”期间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任务是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
加快经济运行机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着
力培植起结构优化、素质较高、区域经济特色鲜明的产业结构体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宏
观调控,增强经济发展的后劲和有序性,走既有较高速度、又有较高效益、可持续发展的
路子,力争经济增长速度和人均经济指标跨入全省前列,经济整体素质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为2010年基本实现现代化打下坚实的基础。主要目标是国内生产
总值年均增长21.8%; 一、二、三次产业增加值年均分别增长6.5%、22.5%和27.5%;人均
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7670元,年均增长20.8%;农业总产值达到22亿元,年均增长6.5%;工
业总产值达到450亿元,年均增长22.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64亿元,年均增长25%。
外贸自营出口创汇达到4000万美元,年均增长21.7%。实际利用外资累计达到1亿美元,年
均增长14.8%。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五年累计完成220亿元,投资率保持在30%以上。财
政税收总额达到8亿元, 其中地方财政收入达到3亿元,年均增长16.2%。各项存款余额达
到81亿元, 年均增长20%,其中储蓄存款达到65亿元;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
50%。普及高中教育,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校生占高中阶段在校生的比重达到65%以上。
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 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达到8200元,年均增长15.4%;农民人
均纯收入达到4000元, 年均增长15.5%。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14平方米;全市总人
口控制在124.5万人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
计划执行 按可比口径计算, “九五”计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和超额
完成。 2000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04.72亿元,比1995年年均增长12.2%,其中第一
产业年均增长5.9%,第二产业年均增长11.6%,第三产业年均增长15.6%。人均国内生产总
值达到8523元,五年增加3188元。地方财政收入实现4.2亿元,年均增长19%,全市累计完
成固定资产投资164亿元,比“八五”期间增加84亿元。实现社会商品零售额45.97亿元,
年均增长15.6%。个体工商户达到2.72万户,私营企业达到1889家,上缴税金4852.7万元。
全市自营进出口总额达到2.15亿美元, 其中出口总额1.69亿美元,比1995年增长3.9倍。
“九五”期间实际利用外资达到5044.6万美元。农村改革不断深入,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
任制,积极探索“四荒”(荒山、荒坡、荒丘、荒滩)和水利基础设施租赁、拍卖、股份
合作的新路子,促进农村经济稳定发展。企业改革整体推进,全市地方乡及乡以上企业产
权改制面达到86.4%。城镇职工养老、失业保险统筹覆盖率达到99%以上。科技发展步伐加
快,九年制义务教育全面普及,土地管理得到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取得新的进展。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49‰以下。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3246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
入6532元, 人均储蓄存款4533.74元。农村人均居住面积25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
积12.8平方米,全市提前三年实现小康。
“十五” 计划 计划编制 2001年至2005年为第十个五年计划时期。2001年1月,
市政府制定《莱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十五”期间全市经济
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85亿元,年均增长11%,其中一、二、三
产业增加值年均分别增长5%、12%和12%;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4600元,年均增长10.2%。
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6%,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4%。三次产业比例调整为9∶51∶40,民营
经济占GDP的比重达到35%, 城市化水平达到4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80亿元,年均
增长12%。 商品零售价格和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5%以下。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
成230亿元,投资率保持在30%左右。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4%,其中出口总额增长15%;实
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10%。 全市地方财政预算内收入达到7.4亿元,年均增长12%。高新技
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提高到20%以上,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0%
以上。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得到较好控制,森林覆盖率达到35.2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7%,农民人均纯收
入年均增长6%;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统筹覆盖率达到100%,城镇登记失业率
控制在3.5%以下; 人民群众医疗卫生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平均每千人拥有医生数提高到2
人;城乡居民居住条件进一步提高,轿车逐步进入家庭。
计划执行 “十五” 时期是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最快最好的时期之一,提前一年完成“十
五”计划确定的主要指标。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在
2004年翻一番的基础上, 2005年达到262.95亿元,是2000年的2倍,“十五”期间年均增
长15.5%;其中第一产业18.42亿元,年均增长5%;第二产业171.74亿元,年均增长19.9%;
第三产业72.79亿元,年均增长11.3%;人均生产总值达到21148元,是2000年的2倍,按现
行汇率折算人均2555美元; 全市税收总收入达到36.5亿元,地方财政收入14.56亿元,分
别是2000年的3.4倍和3.5倍, 年均增长分别达到27.7%和28.5%; 完成消费品零售总额
81.75亿元, 年均增长13.3%。2005年三次产业比例调整到7:65.3:27.7,工业所占比重
提高14.2个百分点。民营企业实现税收4.16亿元,是2000年的10倍。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
加值79.06亿元, 占GDP的比重达到30.8%。产业结构发生重要变化,主导产业带动能力增
强, 企业组织结构发生明显变化,骨干企业不断壮大,全市规模以上企业达到187家,产
品结构发生新的变化, 高新技术产品生产企业达到52家,产值达到19.76亿元,占全部规
模以上工业产值的3.8%。 自2001年5月,累计引进资金192亿元,形成固定资产138亿元,
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34%;2005年完成进出口总额10.5亿美元,出口6.6亿美元,均实
现五年翻两番。五年累计利用外资2.9亿美元,是“九五”期间的5.7倍。“十五”期间,
全市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01.77亿元, 年均增长20%。科技研发能力增强,各类教育全
面发展,大气、水和噪音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率分别达到55%和50%;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1.4%,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五年
新增城镇就业7.4万人,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1%以内。企业改革全面展开,社会事业
改革步伐加快,农村税费改革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农村产权改革和社区管理体
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55平方公里,比“九五”末增加30平方公里,
城市化水平由2000年的39.55%提高到2005年的42%;“村村通油路”率达到96.6%,自来水
受益村比重达到34%,电话普及率达到53%,行政村基本上实现村村通汽车。2005年城镇居
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786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684元,比2000年分别增加4254元和1438元,
年均分别增长10.6%和7.6%;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30.28亿元,人均储蓄达到10474元;
城市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8.21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5.94平方米。
重要专题规划 地级莱芜市建立后, 市计划管理部门加强战略研究,搞好专题规划。1993
年,市计委编制八十里工业带规划。1994年,编制北至雪野南至莱钢总厂的百里经济带规
划、莱芜市钢铁深加工发展规划、东平湖流域莱芜段综合治理规划。
1996年,市计委完成《莱芜市综合国土规划编制纲要》。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和完
善土地、环保、科技、城建等项专题规划。1997年,完成《莱芜市综合国土规划》。
1998年,市计委结合市委、市政府换届,提出后五年经济和社会发展思路。注重
长短计划结合,对部分行业的发展进行专题研究和规划,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
完成《莱芜市菜篮子建设规划》《莱芜市资源综合利用规划》,会同市电业局和煤气热力
公司制订《莱芜市1998-2010年城市热电联产规划》。
2005年, 市发改委完成《莱芜市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6-2010年)》的
编写和《莱芜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规划》制订。
莱芜市钢铁深加工发展规划(1994-2000年)
1994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钢铁加工业发展的要求,由市计划统计委员会牵头,
联合莱芜钢铁总厂等单位共同编制完成。“规划”在客观分析全市资源开采与钢铁加工业
现状,明确钢铁深加工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发展目标的基础上,提出钢铁深
加工发展的主要布局和设想是实施“一、五、十”工程,即发展一个基地(十里钢城钢铁
生产加工综合基地),培植五个骨干行业(铸造加工行业、锻造加工行业、机械加工行业、
钢材加工行业、新型钢铁加工行业),建设十个龙头厂家(泰钢总公司、华冠股份有限公
司、九羊集团公司、苗山轧钢厂、大兴华特钢厂、口镇铸造中心、新兴焊管厂、锻造中心、
凸轮轴厂、汽车配件制造中心)。
莱芜市百里经济带总体规划(1995-2000年)
1995年,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以实现国民经济快速协调发展为目标,由市计划委员会
编制完成。“规划”指出,百里经济带,为北起雪野、南至莱钢的带状经济区。“规划”
从分析经济带的区划和现状出发,确立开发、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制定开发、建设经
济带的思路和目标。百里经济带的总体布局是:一个综合经济中心(莱城),四个经济区
(口镇铸造工业区、张家洼冶金矿山电力工业区、颜庄工业区、钢铁工业区—十里钢城),
三个副食品供应基地(王善基地、嘶马河基地、港里基地),两个旅游景点(雪野旅游点、
付家桥水库旅游点)。同时,把经济带的交通、通讯建设和水资源利用等配套工程纳入规
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