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财产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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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春,中国人民银行泰安地区中心支行按照“保护国家财产,保障生产安全,促进物
资交流,提高人民福利”的方针,在莱芜首次开展保险事业,由县支行农村金融股办理。
6月20日, 莱芜县保险公司成立后,逐步开展以牲畜保险为重点的农业保险业务,但群众
不习惯, 业务开展缓慢。9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泰安地区中心支公司组成40余人的农村
保险工作队,逐区逐乡开展工作,社会上流传有“牛保险,鸡打针,有奖储蓄是中心”的
顺口溜,共开展耕牛保险6650头。冬季,“三反”运动开始,此项工作停止。
1952年,按照第二次全国保险会议提出的“从自愿到强保,从城市到农村,从国内到国外”
的发展方针,开办麦田险、火险和大麻试点险、国营企业和私人工商业的强制财产保险、
运输保险和自愿财产保险、 旅客意外财产保险。7月初,县酒厂(驻颜庄)发生火灾,损
失严重,经查勘定损,赔款1.9万元。
1954年,按照第三次全国保险会议提出的“整顿城市业务,停办农村业务”的方针,农业
保险全部停办。是年,完成保险收入1.27万元。1955年,完成保险收入1.9万元。
1956年,贯彻第五次全国保险会议提出的“既要做好城市业务,又要做好农村业务,不能
顾此失彼” 的方针,恢复农业保险业务。当年,完成保险收入2.9万元。1957年,整个国
民经济超额完成计划, 保险业务持续发展,年内完成保险收入3.2万元。但是,在“左”
倾错误影响下,强制保险业务于第四季度停办。是年,境内暴雨成灾,对部分农业社和个
体农民的损失赔款7937元。1958年8月,在“大跃进”浪潮冲击下,保险业务停办。
1981年3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莱芜支公司恢复后,贯彻“积极开展业务,积聚保险基金,
组织经济补偿,防止灾害损失,增进社会福利”的方针,本着艰苦创业,开拓前进的精神,
积极开展企业财产保险。由于停办多年,群众已不习惯,因此工作开展缓慢。年末,投保
的仅有工商企业27家,收取保险费16万元。1982年,增加机动车辆和家庭财产保险,发展
保户70个、机动车130辆,家庭财产保险92户,全年收取保险费38万元。是年起出现赔款。
1983年5月, 颜庄一带遭龙卷风袭击,损失严重。参加保险的颜庄供销社和潘西百货门市
部受灾损失6万元, 查勘定损后全部予以赔偿。年内,共收入保险费55.5万元,理赔计款
13万元。 1984年7月,境内发生30多年未有过的暴雨,百货大楼、汽车制造厂等19个单位
遭受水灾,物资损失33.3万元,经查勘定损,全部予以赔偿;年内,增加自行车保险等业
务。 全年共收取保险费126万元,理赔73.6万元。1985年,恢复农业保险,并增办养猪、
养鸡和麦场火灾保险业务。 1987年1月6日, 市百货大楼发生火灾,损失80多万元,理赔
67.2万元。
1995年,境内财产险主要有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货物运输保险、
产品责任保险、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险种。1996年5月,财产险、人寿险分业经营,
财产险增办雇主责任保险、苗木保险、小麦雹灾保险、农作物火灾保险、农作物种植雹灾
保险,财产险品种涵盖财产、责任、信用、保证4大类、150多个险种。1997年,全市财产
险保费收入4055万元,赔付金额1733万元,赔付率42.73%。
2000年,全市财产险保费收入5200万元,赔付金额2814万元,赔付率54.12%。2002年,财
产险保费收入6381万元, 赔付金额3298万元, 赔付率51.68%。2004年,财产险保费收入
9395万元,赔付金额4874万元,赔付率51.88%。2005年,财产保险业务形成财产险、机动
车险、责任险、货运险、保证险、信用险、农业险、团体人身险、养老金险等8大类、200
余个险种。全市财产险保费收入1.25亿元,同比增长33.57%;支付赔付7045万元,赔付率
5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