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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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发行 普通货币 春秋战国前,境内流通的货币是“货贝”(包括骨仿贝、石仿贝)。
春秋战国时期,莱芜属“齐”后,境内流通过齐“刀币”。
秦代统一六国货币后,境内流通方孔圆形秦“半两”计重铜钱。黄金作为法定货币参入流
通。
西汉时期,境内流通的基本上是方孔圆形计重铜钱“半两”“三铢”“五铢”等。
至唐朝武德四年(621年) 前,境内以方孔圆形计重铜钱流通为主。唐武德四年后,境内
流通“开元通宝”年号钱。年号钱的流通一直延续到清代末期。
自宋代开始,白银以“碎银”和“元宝”的形式进入流通领域。
明代,开始称方孔圆形铜钱为“制钱”。明代中、后期开始,部分外国的方孔圆形铜钱流
入境内,如日本的“宽永通宝”、越南的“景兴通宝”、朝鲜的“常平通宝”等。明万历
年间银元由外国流入中国。
清代,1888年开始在广东铸造银元,货币银元在境内开始流通,当时银币每枚重量均为库
平7钱2分(或26.95636格蓝姆)。境内流通的种类有站人洋、鹰洋、龙洋(正面有汉、满
文“光绪元宝” 字样,中央有盘龙,俗称龙洋)3种,还有银锭、大小元宝及散碎银子流
通。
民国时期,除仍沿用清朝货币外,又铸造开国纪念币银元(孙中山半身像)、袁世凯头像
银元、军像币、洪宪币、总理币、轮船币等。上述货币在境内流通数量颇为可观。制钱作
为银元的辅币参与流通。1935年,南京国民政府实行币制改革,发行以中央银行、中国银
行、 交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4行纸币作为法定货币,禁止银元、银两、铜钱流通。境内
除流通上述法定货币外,一些钱庄、商号、店铺也发行“票子”,造成“乡票”泛滥,货
币混乱,物价瞬息万变,货币转眼变成废纸。
抗日战争时期,日本侵略军为掠夺中国资源,在中国发行日元钞票,日伪联合准备银行、
华兴银行、储备银行等则发行各种伪钞。1938年秋,境内始有北海银行发行的“北海币”
参入流通。1939年冬,莱芜县民主政府成立后,组织农民合作社并印刷发行农民合作社流
通券45万元纸币,抵制了日伪货币,解决了抗日经费,支持根据地人民的生产。1943年,
由北海银行鲁中分行收回。
抗日战争胜利后, 1945年8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布告以“北海币”为主币流通,同时参与
流通的还有冀南币、鲁西币、华中币、晋察冀边区币、西北农民银行等根据地货币。1948
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开始发行第一套人民币,所有解放区地方币及“法币”一律
收兑停用。人民币成为国内唯一的法定货币,禁止其他钱币流通。
1955年3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第二套人民币,并开始发行人民币硬币,自此新中国货
币进入纸硬币混合流通的时代,对健全国家货币制度,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起到积极作
用。 同时,1元第二套人民币兑换旧人民币(第一套)1万元。5月10日,第一套人民币停
止流通。
1962年4月20日起, 第三套人民币开始在境内流通。第三套人民币是国家独立自主研制开
发的第一套货币。1964年4月,停止流通回收1953年版由苏联代印的3元、5元、10元3种票
券。 到1984年境内市场流通的人民币共有1分、2分、5分、1角、2角、5角、1元、2元、5
元、10元10种券别,19个版别。
1987年4月27日起,境内陆续流通1980年版第四套新版人民币,增加50元和100元两种大面
额币种。1998年12月31日,除分币外,第二套人民币其他券别在境内停止流通。
1999年10月1日起,发行第五套人民币。面值有100元、50元、20元、10元、5元、1元纸币
和5角、1角硬币8个券种。2000年7月1日,第三套人民币部分版别停止流通。2005年8月31
日, 改进、提高后的第五套人民币100元、50元、20元、10元、5元纸币和1角硬币发行流
通。
至2005年,境内市场上流通的人民币主要有第四套、第五套人民币纸币以及第二套人民币
中的纸分币,共13种券别,23个版别,分别是第二套人民币纸币中的1分、2分、5分券各1
种; 第四套人民币纸币中的1角、 2角、5角券各1种,1元券3种(1980年版、1990年版、
1996年版) , 2元券2种(1980年版、 1990年版) , 5元券和10元券各1种,50元券2种
(1980年版、1990年版),100元券2种(1980年版、1990年版);第五套人民币1元券、5
元券、10元券、50元券和100元券各1种;1分、2分、5分硬币各1种,1角币2种(背面图案
分别为菊花和兰花儿),5角币2种(背面图案分别为梅花和荷花),1元币2种(背面图案
分别为牡丹花和菊花)。
纪念币 普通流通纪念币在境内多为个人收藏。1984年10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发行
流通纪念币,与人民币等值流通。至2005年,境内共发行流通(普通)纪念币61种。
金银收兑 1948始, 北海银行莱芜办事处收兑银币及金、银块,主要来源是民间散存的银
元、金银制品及工矿沙金、工业回收白银,收兑数额不限。为方便群众兑换银元,县支行
所属基层单位也开始承担收兑业务。至1953年底,共收购黄金370.6克,白银477.4克,银
元491553块。 1999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取消各地的银元收购站点;11月,中国人民银行
印发《关于白银管理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取消白银“统购统配”管理政策,放开白银
市场。2005年初,中国人民银行和各大商业银行停止收购市民手中的白银和银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