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旅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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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机构 1994年9月,市外事侨务民族宗教办公室改称市外事侨务民族宗教旅游办公室,
为境内旅游管理机构。同时市旅游公司成立,为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市外事侨务民族宗
教旅游办公室, 经费全额拨款。1997年5月,市外事服务中心成立,为科级事业单位。同
月, 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办公室成立, 挂市海外交流协会办公室牌子,为科级事业单位。
2001年6月, 市旅游局成立(挂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市民族宗教事务
局牌子) 。设办公室、旅游科、外事侨务科、民族宗教科4个职能科室。2002年,齐鲁大
峡谷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立,为全额事业单位,同时加挂市齐鲁大峡谷旅游公司牌
子。2003年12月,市旅游公司更名为市旅游事业发展中心。至2005年,市旅游局有干部职
工20人。
行政管理 1996年, 市政府印发《莱芜市旅游涉外经营服务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莱芜市旅游涉外宾馆(酒店)定点标准》《莱芜市旅游涉外宾馆(酒店)定点标准细则》
等有关规定和细则,引导规范旅游业发展。1997年起,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的原则,加强
旅游饭店管理,对旅游涉外饭店实行年检制度。1998年,会同有关部门清理整顿旅游市场。
2000年, 查封无证无照经营旅游业务单位3家。2002年,印发《关于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
序的通知》 ,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对3家擅自经营旅游业务、进行虚假旅游宣传的单
位和个人的进行调查和处理。加强旅游安全工作,市旅游局会同市爱卫会、市安监局对房
干、莱芜战役纪念馆等6处主要景区点进行为期2天的安全卫生检查。
2003年2月, 市旅游局与市安监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工作
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工作;10月,印发《莱芜市旅行社管理暂行办法》和《莱
芜市导游人员管理暂行办法》;11月,对全市旅行社从业人员情况进行调查统计。2004年
2月,组织由各景区景点、星级饭店负责人组成的莱芜市旅游考察团一行37人先后赴烟台、
日照、连云港、临沂等市学习考察。印发《关于做好社会导游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对全市社会导游人员进行规范管理。12月,完成星级饭店复核和旅行社年检工作。
2005年2月,在全市旅游行业中开展旅游细微服务达标企业评选活动;6月,召开
创建A级旅游区动员大会;9月,联合有关部门对全市旅游行业重点景区和企业进行全面安
全检查, 保障“十一”黄金周期间旅游安全;10月,为期2个月的全市旅游管理干部进修
班在市委党校开学,莱城区、钢城区分管副区长,市、区有关部门和部分乡(镇、街道)
的负责人40余人参加进修班;12月,完成2005年度全市二星级饭店复核工作。
教育培训 1997年, 市旅游办公室组织导游资格考试培训班,开办全市首届旅游
大专班。1998年,全市21人参加旅游大专班培训,9人参加旅游执法培训,8人参加全国导
游资格考试。 1999年4月、10月,市旅游办公室两次组织人员参加旅游管理培训和自学考
试;第四职业高中被确定为旅游专业教育定点学校,开设旅游课程;30人参加全国导游资
格考试; 4人参加全国旅行社总经理和部门经理资格考试培训, 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2000年,开办旅游知识讲座,重点对景区内各类服务人员进行教育培训;设立山东省旅游
学校莱芜分校。年内,市旅游办公室开办旅游景区景点等级质量标准评定培训班。2001年,
市旅游局对境内旅行社、饭店工作人员进行岗位资格考试,举办为期一周的首届导游培训
班。 2002年,130多人次参加全市旅游质监员、导游人员和旅游区(点)质量等级标准培
训班学习;市旅游局首次承担全省导游人员考试莱芜考点的考试组织工作,有15人考取旅
行社经理资格证, 20多人考取导游人员资格证。2003年,市旅游局举办各类培训班5期,
组织承办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旅行社经理资格考试, 参训和报考人员230多人次,获得旅
行社经理资格证书的人数达到28人,获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达到67人。是年,莱芜市第
一所全日制中等教育旅游专业学校——市旅游学校成立,学校开设旅游管理、宾馆服务、
导游、日语、公关艺术、烹饪等专业。2004年,市旅游局举办导游人员培训班、导游年审
培训班等培训活动5次,参训人员200多人次,完成全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莱芜考点的考试
工作,有20人取得资格。至2005年,参加培训人员达到500多人次,有150多人次考取旅行
社经理、饭店经理和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其中140人获得导游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