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林权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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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中共莱芜县委、县人民政府落实中央林业政策,实行山林承包。20世纪80年代后,
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从实际出发,发挥山区优势,把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政策引入
到林业生产中来,采取“谁栽谁有,合造共有”的基本政策,实行“三定”(划定自留山、
责任山,确定林权,制定生产责任制),不断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形式的统
分结合的林业双层经营机制,形成和发展了一大批承包山林的上山专业户。大王庄镇、茶
业口镇、雪野镇、牛泉镇、和庄乡、黄庄镇的山区村庄基本上达到“家家有林果,户户搞
经营”。
1998年,全市立足山多地少的实际,在认真总结原“上山专业户”承包经验的基础上,率
先在全省进行以“明晰林地所有权,放活使用权,放开发展权,搞活经营管理权”为重点
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的二次流转,广泛引进民间资本,突出发展民营林业,实现从
部门办林业向全社会办林业的重大转变,涌现出一大批林业大户。南栾宫村流转前9300亩
山场由500多户村民进行承包, 由于规模小、经营管理不善,树木乱砍滥伐现象严重,荒
山既未绿化好群众也未得到收入。流转时将7800亩宜林山场划分为77片进行评估作价,公
开拍卖给55户村民。
全市在进行林权制度改革,大力推进二次流转,突出发展民营林业的进程中,形成了多种
经营形式。
生态旅游开发经营型 2001年3月, 韩金来通过林地二次流转获得南北嵬石村山场13000亩
40年的经营使用权,投资1100多万元开发绿化荒山,建设龙山生态林业风景区。
以企养林经营型 2001年12月,周王许村农民周传忠承包羊丘山2692亩山场,投资500多万
元在山上栽植各种经济树12万株,建矿泉水厂“以厂养林”,建冷库搞贮藏加工,做到产
销一体化。
股份合作经营型 2002年, 蔡店村农民谢宜福分别租赁承包蔡店村土地100亩和郭家沟村
“猪脸地” 400亩30年的使用权,通过带动农户以土地入股参与经营管理和聘请外地林果
专家以技术入股形式共同搞开发,投资100多万元,栽植桃树等经济树5万株,建成市内第
一个股份合作制式的生态林业开发公司。
家庭股份制经营型 2001年3月, 魏传玺投资2万元购买江水村1987亩山场30年的使用权,
通过家庭入股形式搞联合开发, 投资80多万元, 建成集林果栽植、经营和科研于一体的
“郁馨山庄”。
“以畜养林”开发经营型 2002年,神安保承包辛庄村锦龙山500亩荒山的使用权,前期在
山上栽植果树,成林后在林中放养莱芜黑鸡实现“以畜养林,以畜促林”。
跨区域投资经营型 2001年,王林以50万元购买西沟崖村300亩山场50年的使用权,嫁接冬
枣、盘龙枣等18个品种、11.7万株,使昔日的荒山变成了名副其实的“万枣山”。
一村多户经营型 2001年,徐家店村将盘龙河156.3亩的河滩绿化权一次性拍卖给本村11户
村民,合同期限30年。当年栽植优质杨树2.8万株,保存率和成活率均达到98%以上。
“以林养林” 经营型 孙家庄村将集体山林1000多亩承包给个人进行经营和管护, 实行
“以地带山以肥带瘦经济林养生态林”,既绿化了荒山,又增加了农民收入。
至2003年,全市已完成林权改制面积59.8万亩,占宜改制“四荒”及有林地面积的90.6%。
其中, 拍卖、租赁面积32万亩,发展民营林33000户,经营面积11.4万亩,千亩以上的大
户14户,万亩以上的大户2户。全市吸纳社会投资3000多万元,回收改制资金280万元。大
王庄、茶业口、口镇、雪野、辛庄、高庄、苗山、牛泉、艾山等山区乡镇(街道)完成改
制面积都在80%以上。 2004年,抓好林权制度改革和林地的二次流转,在全市全面推开林
权登记发证工作, 推行“四荒”拍卖,坚持实施大户承包造林,突出抓好4条干线两侧和
莱城周围重点山头的承包拍卖,完善61个大户的承包合同,全年新发展百亩以上林业大户
69户,其中千亩以上的林业大户4户,万亩以上的林业大户1户。7月2日,成立民营林业协
会。2005年,加大荒山及疏残林地的承包拍卖力度,推进小规模林地二次流转,全年新发
展林业承包户124户,其中百亩以上的大户28户,完成拍卖荒山、林地面积4.2万亩。针对
民营林业发展中出现的“圈占山场包而不绿”等问题,对现有承包大户的承包合同进行规
范完善,为林业承包大户解除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