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林果业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c&A=12&rec=155&run=13

境内自然条件适宜多种林木生长,历史上曾是一个林木繁盛的多林区。后由于人类活动的
加剧导致大量无序砍伐,加之战事、灾荒等因素造成的破坏,森林毁坏殆尽。查现存文字
资料,“荒山甚多”“山岭均系童童”记载颇多。历代虽然提倡植树,爱惜山林,但收效
甚微。民间也有栽果植桑和在房前屋后植树的习惯,但这种零星栽植作用有限,并不能改
变林业资源日渐枯竭的趋势。 1931年,全县有林面积6819亩。1949年,全县有林面积860
余亩,林木覆盖率仅为0.27%。
新中国成立后,中共莱芜各级党组织和人民政府重视林业的发展,特别是对群众性植树造
林常抓不懈,取得了重大成果。但长期以来,对林业的投入较少、权属多变影响农民的生
产积极性、农田基本建设时出现的毁林开荒、重栽植轻管护等,这些都影响了林业生产持
续健康发展。这些问题自从改革开放后已经引起重视并谋求解决。1979年开始,各级党委、
政府加大对林木资源的管理力度,建立了使用林地的审核审批制度、交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制度等一系列支持林业发展的制度,明确非法毁坏林地的法律责任,建立相关机构,依法
管理,逐步形成良性、有序的管理机制。各级党政机关、各行各业、广大人民群众对林业
生产的认识不断深化,围绕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在经营方式、环境营造、科技运用和长
远发展方面进行有益探索,奠定了较好的发展基础。
1961年, 全市林木覆盖率为3%, 1975年为17.1%,1982年和1987年分别为16.03%、22%。
2000年, 根据莱芜市《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和林业发展规划》 , 林木覆盖率达到28.9%。
2005年底,全市林业用地面积116万亩。据全市森林资源的调查,森林覆盖率为31.4%,但
森林分布极不均匀,山区森林覆盖率为41.9%,国有林场森林覆盖率为80.7%,林场最大森
林覆盖率达85.9%,平原森林覆盖率仅为11.1%。
莱芜果树栽培历史悠久。明代,《嘉靖莱芜县志》就有“莱盛产栗”之记载。清代,埠东
等地出产的山楂就以“埠东楂子”而闻名,但果树多为零星种植,少有成园者。新中国成
立后,山区、平原村大都建有果园,并逐步引进新品种,改进栽培管理条件,在数量、质
量上都有很大提高,果品产业成为农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至1987年,全市果品总产量
达3483.2万公斤。90年代开始,积极发展优质果品生产,建立无公害黄金蜜桃基地,成为
全国著名的“黄金蜜桃之乡”。20世纪末,市内许多果农改变传统的种植品种,发展稀特
水果,中华寿桃、大樱桃、冬枣、油桃等果树种植面积随之加大。2005年,全市有果园面
积316362亩,果品总产量17513.76万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