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开发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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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经济开发区是山东省人民政府1992年批准设立的省级经济开发区。 2001年4月30日,
第11次市委常委扩大会议通过关于全民招商引资加快经济开发区建设的决定。5月9日,市
委市政府、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鲁中冶金矿山公司、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厂地
四家联合召开动员大会,并为莱芜经济开发区工委、管委会揭牌,莱芜经济开发区启动建
设。 2002年9月12日,经省政府批准,莱芜经济开发区增列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定名为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区(高新区)启动后,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加快发
展的第一要务,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优化投资软环境,引进建设了北京汇源果汁、经
纶纺织、美国环球汽车零部件、得利斯等一批“大、高、外、优”项目,开发区经济得到
快速发展。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长60%以上,税收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年均翻一番以上。
至2005年, 累计批准入区项目149个,总投资75.6亿元,其中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48个,
实际利用外资7255万美元;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2.9亿元,技工贸总收入165.74亿元,
工业总产值113.8亿元, 出口创汇28511万美元,地方财政收入12019万元;累计完成基础
设施投资10.05亿元。 开发区初步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安定、环境优美、功能完善的现代
化新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