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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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境内农村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
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恢复和健全定
额记工、“四小”作业管理制度。1979年,实行包工到组、联产计酬、超产奖励制度,以
生产队统一经营、统一核算为基础,依据“五定一奖罚”办法,将一定生产项目包给作业
组或劳动者。 年底,全县有936个生产队实行包工到组、联产计酬生产责任制,占总数的
17.8%。 1980年1月,县委制订《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等几个问题的执行意见》,在农
村全面推行包工到组、 联产计酬生产责任制。 至1981年,实行联产计酬生产责任制的有
5158个生产队, 占总数的88.7%;实行专业承包生产责任制的有277个生产队,占总数的
4.8%;部分生产队实行包产到户或包干到户,全县有263个生产队实行“大包干”。1982
年, 推广到全县。1984年4月,市委、市政府推广太平街、宜山、方下大队延长土地承包
期、定级作价、发证到户的经验,指导生产队(村)对土地进行必要的调整,加强承包合
同管理,逐步形成“土地公有、家庭承包、合作服务、双层经营”体制,在耕地、水面、
山峦、荒滩等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的前提下,由家庭自主经营,重新进行劳动组合,配置生
产要素。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境内农业生产摆脱长期停滞的困境,农作物大面积增
产,农民温饱问题逐步改善,农村自然经济开始向商品化、专业化发展。11月,市委、市
政府印发《关于发展专业户的若干规定》,支持发展开发、加工服务型专业户,一大批从
事种植、养殖、加工、运输、营销等的重点户、专业户应运而生,村办、乡镇企业迅速发
展。
1986年,市委、市政府印发《强化村级服务,稳定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意见》,全
市农村以农工商一体化、专业化、单项型为主要形式的合作制经济组织迅速发展,集体承
包制开始实行。1987年起,市委、市政府在深化农村改革、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方面逐年进
行一些新的探索, 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进一步巩固完善,560个行政村实行口粮田、责任
田“两田制”;村办企业及合作制经济组织发展步伐加快并占农村经济一定比重,其主要
组织形式为集体承包制。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1992年, 中共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目标后,市
委、市政府先后制定《稳定和完善农村集体土地经营制度实施办法》《关于加快发展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的意见》等政策性文件,深入推进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稳妥推行适度规模经
营。在坚持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完善双层经营体制长期不变的前提下,重点进行土
地承包改革,建立土地流转机制,实行农田保护责任制,大力发展粮食、蔬菜、林果以及
其他经济作物生产承包大户,走农业规模经济的路子。本着“正确引导、积极发展、不断
完善、逐步规范”的原则,将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新的经济组织形式向农业、林业、水
利、种子、植保、畜牧养殖、农业机械、荒山开发等各领域发展,农村经济呈现出多元化
格局。积极引导农民参与市场流通,扶持发展较有影响和市场竞争力的购销大户,为农业
经济效益的全面提高找到出路,农村经济逐步走向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经济发展格局。
在市、区、乡三级企业集团的带动影响下,东泰、银山、新兴、中信、龙祥等一批村级企
业集团迅速发展起来,成为乡村经济发展的骨干力量。至1998年,全市农村各类合作制、
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达1万多个;全市各类农村商品市场达到156处,年成交额22亿元,绝
大多数农产品价格已经放开,劳动力、资金、技术等要素市场建设开始起步,逐渐形成集
体、个体流通主体共同发展的市场格局;农业产业化经营在全市陆续推开,涌现出一大批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典型乡镇村和农副产品购销专业大户及各类经济专业协会,带动了
全市农村经济发展。
农村产权改革 1999年以后, 全市农村产权改革着手进行并逐步深入。在莱城区和庄乡及
钢城区寨子乡贤女庙村入股兴水利、莱城区上游镇荒山拍卖改革的典型引导下,全市山场
拍卖、河滩承包、水利产权改革逐步展开。2002年,全市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水利工程发
展到4234处, 荒山拍卖面积达到51.8万亩。2005年,全市245处小型水利工程完成产权改
革,回收资金784万元,以大户承包为主的造林机制更加灵活。
全市围绕实施“富民强村”工程,激发农村经济活力,2002年,在莱城区口镇西街村全成
实业公司开展股份制改造改革试点,成立山东莱芜全成实业有限公司,实现了由村集体企
业向民营企业的彻底转轨。本着“因村制宜,一企一策”的原则,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
制、租赁、出售、拍卖等多种形式,村办企业产权改革迅速在全市铺开。至2005年,全市
443家村办企业有415家完成产权改制,改制面达到95.8%。
2003年,市政府在莱芜高新区程故事村进行村集体资产产权改革试点,继而在莱城区凤城
街道进行第二批改革试点,并在全市迅速推开。主要办法是将原村集体的经营性净资产量
化到人,使村民通过股权分红享受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并通过股份制改造,将原村属经济
实体改组为产权清晰、管理科学的股份制法人实体。2004年,全市40个城中村有38个完成
集体资产改制,建立股份制公司10个,成立资产管理中心28个,村(居)集体资产改革工
作基本结束。年底,全市完成54个社区范围的划分,基本实现“三改一化”(村民改居民、
村庄改社区、农民改股民,推进城市化)的目标,做到集体有积累、村民有保障、发展有
后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