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土地制度 新中国成立前, 境内土地集中在少数地主、富农手里,广大贫苦农民只有
少量土地。 据《中国实业志·山东省》记载,1930年莱芜全县76843户中,完全耕种自有
土地的自耕农占40%,一方面耕种自有土地、一方面租种他人土地的半自耕农占20%,为人
所雇、帮忙田事的雇农占39%,完全佃种他人土地的占1%。
地主、富农对贫苦农民的剥削方式主要有雇工、地租、高利贷等。
雇工 分长工、 短工。长工又分伙计和季节工。伙计有春季上工、农历十月一日下工的,
也有终年在地主家的。季节工依农时而定。短工系农忙时的临时雇工,境内重要集镇皆有
短工市,多设在帮子井旁。长、短工干活皆由雇主监工或由身强力壮的作头领引,必须干
够雇主确定或作头所干的定额才给工钱,劳动强度大,收入微薄,有的仅能混饭糊口。
地租 有分租、 夹分工子、白带地等若干种,租期有常年、当年或一季之分。分租,一种
是地主出租土地并投入种子、肥料、农具、牲畜,佃户只出劳动力和部分农具,收获主要
归地主,此法较多见;另一种是地主只出租土地,不投入成本,收获地主得大头。无论哪
种地租,当年欠下的部分多按3分计息;3年本利平,以后利上加利,最后仍缴不上者,就
以物品抵押,由此倾家荡产者屡见不鲜。夹分工子,即地主将家人或低价雇人夹在佃户中
合伙耕种,收获后地主与佃户先分成,然后夹入的人再与佃户平分剩余部分。白带地,即
地主在出租土地时带上部分土地,无代价地由佃户代为耕种。
高利贷 有贷钱、 贷粮两种。贷钱者,一般3分利息,也有的2.5分、4分、5分,到期拿不
上利钱者,利息转本生利,如此往复,俗称“驴打滚”。有的贷钱时指定土地或房产作抵
押,到期无钱便顶钱还债。贷粮者,一般春贷谷子夏还麦子,平贷平还,到期还不上第二
年加倍。也有的春借1斗秋后还1.5斗,或秋后借粗粮,第二年麦后还细粮。
减租减息 1942年, 三县县委及各县民主政府针对农民生活困苦、急需粮食渡荒的实际,
发动群众开展向地主、富农借粮运动,各县借粮数万到数十万公斤不等。1943年,按照山
东省战时工作委员会发布的《租佃暂行条例》,三县县委及各县民主政府发动农民群众实
行二五减租、分半减息和增资斗争,职工和雇工的工资以养活1至1.5口人为最低标准,同
时继续动员富户借粮给贫苦农民。直到土地改革,各级党组织和民主政府一直将减租减息、
遏制地主阶级盘剥、改善贫苦农民生活作为农村工作的中心点,为土地改革作了思想和组
织准备。
土地改革运动 1946年春, 中共莱芜县委、莱芜县民主政府在颜庄区逯家庄和黄花店进行
土地改革试点, 要求地主、富农交出全部土地。7月,县委分别在蔴湾崖、港里召开南北
两片区干部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推广点上的经验,
部署在全县展开土地改革运动。 9月在梁坡、10月在郭家镇分别召开县区干部扩大会议和
分区委书记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华东局《关于彻底实行土地改革的指示》,土地改革
运动在全县形成高潮。1950年,分配土改胜利果实,全县共分配土地161680亩、房屋5709
间、牛驴136头、猪147头、水车113部、手推车24辆、农具584件、粮食446416公斤,分到
土地等财物的贫农6万户、中农871户。1951年春,颁发土地证。至此,土地改革基本结束。
第一节土地改革
封建土地制度 新中国成立前, 境内土地集中在少数地主、富农手里,广大贫苦农民只有
少量土地。 据《中国实业志·山东省》记载,1930年莱芜全县76843户中,完全耕种自有
土地的自耕农占40%,一方面耕种自有土地、一方面租种他人土地的半自耕农占20%,为人
所雇、帮忙田事的雇农占39%,完全佃种他人土地的占1%。
地主、富农对贫苦农民的剥削方式主要有雇工、地租、高利贷等。
雇工 分长工、 短工。长工又分伙计和季节工。伙计有春季上工、农历十月一日下工的,
也有终年在地主家的。季节工依农时而定。短工系农忙时的临时雇工,境内重要集镇皆有
短工市,多设在帮子井旁。长、短工干活皆由雇主监工或由身强力壮的作头领引,必须干
够雇主确定或作头所干的定额才给工钱,劳动强度大,收入微薄,有的仅能混饭糊口。
地租 有分租、 夹分工子、白带地等若干种,租期有常年、当年或一季之分。分租,一种
是地主出租土地并投入种子、肥料、农具、牲畜,佃户只出劳动力和部分农具,收获主要
归地主,此法较多见;另一种是地主只出租土地,不投入成本,收获地主得大头。无论哪
种地租,当年欠下的部分多按3分计息;3年本利平,以后利上加利,最后仍缴不上者,就
以物品抵押,由此倾家荡产者屡见不鲜。夹分工子,即地主将家人或低价雇人夹在佃户中
合伙耕种,收获后地主与佃户先分成,然后夹入的人再与佃户平分剩余部分。白带地,即
地主在出租土地时带上部分土地,无代价地由佃户代为耕种。
高利贷 有贷钱、 贷粮两种。贷钱者,一般3分利息,也有的2.5分、4分、5分,到期拿不
上利钱者,利息转本生利,如此往复,俗称“驴打滚”。有的贷钱时指定土地或房产作抵
押,到期无钱便顶钱还债。贷粮者,一般春贷谷子夏还麦子,平贷平还,到期还不上第二
年加倍。也有的春借1斗秋后还1.5斗,或秋后借粗粮,第二年麦后还细粮。
减租减息 1942年, 三县县委及各县民主政府针对农民生活困苦、急需粮食渡荒的实际,
发动群众开展向地主、富农借粮运动,各县借粮数万到数十万公斤不等。1943年,按照山
东省战时工作委员会发布的《租佃暂行条例》,三县县委及各县民主政府发动农民群众实
行二五减租、分半减息和增资斗争,职工和雇工的工资以养活1至1.5口人为最低标准,同
时继续动员富户借粮给贫苦农民。直到土地改革,各级党组织和民主政府一直将减租减息、
遏制地主阶级盘剥、改善贫苦农民生活作为农村工作的中心点,为土地改革作了思想和组
织准备。
土地改革运动 1946年春, 中共莱芜县委、莱芜县民主政府在颜庄区逯家庄和黄花店进行
土地改革试点, 要求地主、富农交出全部土地。7月,县委分别在蔴湾崖、港里召开南北
两片区干部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推广点上的经验,
部署在全县展开土地改革运动。 9月在梁坡、10月在郭家镇分别召开县区干部扩大会议和
分区委书记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华东局《关于彻底实行土地改革的指示》,土地改革
运动在全县形成高潮。1950年,分配土改胜利果实,全县共分配土地161680亩、房屋5709
间、牛驴136头、猪147头、水车113部、手推车24辆、农具584件、粮食446416公斤,分到
土地等财物的贫农6万户、中农871户。1951年春,颁发土地证。至此,土地改革基本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