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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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报设备 有线电报 1953年12月,莱芜始办电报业务。当时无电报电路,来去电报均通过
莱芜至泰安的长途电话电路话传。 1958年4月,增设莫尔斯人工电报机,开通莱芜至济南
直达双工电报电路1条。 1964年,莱芜至济南人工电报电路停开,改通莱芜至泰安人工双
工电报电路1条。 1970年8月,拆除电报音响机,增设55型电传机2部,开通莱芜至泰安快
机电报报路。 1975年,为满足莱芜钢铁厂的电报通信需求,由莱钢投资增设电传机2部,
开通莱芜至城子坡支局快机报路1条。1979年3月14日,开办对台湾省普通电报、公务电报、
纳费业务公电拍发, 经转各国或地区与台湾的各类来往电报,有电传机6台。1980年,增
加到7台。1983年,莱芜由55型电传机改换为BDD4202型电子电传机,改变了来报用手写译
电的历史,对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劳动强度,确保译电质量起到重要作用。是年,利用县
局更换下来的55型电传机开通莱芜至张家洼支局的电报报路,使张家洼工程指挥部的电报
通信得到解决。 1984年,由莱钢特钢厂和邮电局共同投资,新增55型电传机4部,开通莱
芜至潘东支局(莱钢特钢厂驻地) 和莱芜至城西支局电报报路。1986年3月,莱芜至泰安
报路停开,接入济南电信局电报中心256路程控自动转报系统。1991年11月,莱芜至牛泉、
口镇、 颜庄、方下4个支局开通传真机。已开通电传机报路的城子坡、张家洼、潘东、城
西支局由电传机改为传真机。程控电话开通之后,随着国内国际电话实现直拨,加之市农
话迅速发展和用户传真机的广泛应用,信息传递更加便捷,电报通信业务萎缩,业务量逐
年大幅度下降。
无线电报 1965年9月25日,山东省邮电管理局在莱芜设无线电台。配有500瓦发讯机2台、
250瓦2台、100瓦4台、50瓦2台、15瓦“八一”小型收发报机8台;430型收讯机4部、RC型
收讯机2部; 测频仪2部、汽油发电机2台。省际与北京、上海、西安、贵阳、福州联络,
省内与各地(市)邮电局联络。1968年3月,停止联络,设备封存。1971年4月,将全部设
备撤回山东省邮电管理局。1976年,莱芜县邮电局配备X—D6收发讯机2台,与泰安邮电局
联络。 1981年,县委办公室安装无线传真机2部,接收山东省省级和泰安市市级机关的传
真电报。 1982年,电传机增加到12部。1984年,改换为15瓦“八一”小型收发讯机1台,
与泰安邮电局联络。 同年,开通莱芜市邮电局至张家洼支局电报报路,无线电台增加到3
部。1985年,增加到4部。1986年4月,市邮电局安装双机头凿孔纸条发报机,开通至济南
2、 5、6自动转报机,几分钟内可通达所报地点。1987年,莱芜钢铁厂和张家洼矿山公司
各安装电传机1部。 境内共有电传机13部、无线电台4部。1993年,设备更换为FT80型100
瓦电台2台,由与泰安市邮电局联络改为与济南市电信局联络。
电报业务 国内电报 境内开办国内电报业务种类有军政、航行安全、报汛、企业、公益、
邮汇、船舶、新闻、公务、普通、书信11种。特别业务分校对、送妥通知、预付回报费、
分送、专送、话传6种。
1957年7月1日,电报种类增加防空电报、事故电报2种。废除航行安全电报,改天气电报。
特别业务改为特急、加急、校对、分送、预付回报费、送妥通知、改发、专送、指定日期
投送、昼夜投送、留交、亲启、邮送13种。1958年1月1日,电报种类改为11种,将原来的
企业电报、书信电报合并到普通电报内。1959年5月27日,邮电部又将电报种类改为防空、
天气、 事故、水情、军政、新闻、普通、公务8种。将原来的汇兑电报并入普通电报内。
1963年7月1日, 增加邮汇、公益2种。特别业务废除昼夜投送、指定日期投送、专送、亲
启4种。 1970年7月1日,全国试行报务改革,将收发报局名、特别业务标识、机上用语,
由英文全部改为汉语拼音。电报的等级1至6级全部用阿拉伯数码代表。1971年,电报种类
改为特种、军政、新闻、公务、汇款、普通6种。1978年6月,电报种类又改为防空、天气、
特种、水情、军政、公益、新闻、公务、普通、汇款、公电11种。特别业务只保留特急、
加急、 分送3种,其余废除。1980年,特别业务增加改发、邮送2种。同年2月,全国国内
电报机上用语及报类停止使用汉语拼音,改用英语,报类由阿拉伯数字改变为英文。收发
报局名仍用汉语拼音。1985年4月1日,执行邮电部电信总局颁发的《国内公众电报业务规
程》,国内电报根据不同服务对象和业务性质分为天气、水文、公益、政务、新闻、普通、
汇款、 公电8种。特别业务有特急、加急、邮送3种。特急,标识为“IMD”;加急,标识
为“UGT” ;邮送,标识为“PO”。1988年2月1日,开办普通礼仪电报,特别业务标识为
“GRT”。
1993年5月,开办公众用户传真业务。1994年4月28日,开办省到市、地和市、地之间的鲜
花礼仪电报业务, 特别业务标识为“FR”。1996年4月25日,邮电部电信总局印发《国内
鲜花礼仪电报业务处理及管理办法》 ,5月21日执行。此后,鲜花电报的业务种类归属礼
仪电报, 其特别业务标识为“FRX—Y”。1998年2月10日,根据邮电部《关于加强银行汇
款电报业务管理的通知》要求,银行部门交发汇款电报,必须先到当地邮电(电信)局办
理固定业务关系和记账发报手续,对未办理这种关系和手续的单位或个人,电信营业部门
一律不准受理“K”类电报业务。汇款电报的报类“K”必须由发报银行或邮政汇兑部门自
行填写, 严禁电信营业员或其他业务人员填写“K” 报类标识,或将“P”报类擅自改为
“K” 报类。“K”类汇款电报一律采用记账交发,受理“K”类电报不得收取现费。来报
稽核检查过程中, 如发现“P”类电报,但内容为汇款业务内容,收报局不应进行查询,
应视作普通电报进行投递,由银行或邮政汇兑部门自行处理。11月19日,中国电信总局印
发《关于停止办理国内公众相片传真业务的通知》,国内公众相片传真业务停止办理。
国际电报 1986年3月, 莱芜进入济南256自动转报网后,开始办理国际电报业务。国际电
报的种类有优先传递国际政务电报、一般国际政务电报、普通国际电报;纳费业务公电、
普通公务(业务公电)。
随着程控电话和GSM移动电话的开通, 国际电话实现直拨,电报业务开始萎缩,呈逐年下
降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