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制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c&A=11&rec=201&run=13

各项地共七千六百二十顷四十四亩一分四厘四毫二絲。
原额上地,七百五十顷一十五亩二分四厘九毫。
除荒上地,一百六十四顷六十亩七分八厘四毫。
实在上地,五百八十五顷五十四亩四分六厘四毫。
原额中地,九百一十顷一十三亩五分六毫。
除荒中地,二百二十九顷一十四亩二厘五毫。
实在中地,六百八十顷九十九亩四分八厘二絲。
原额下地,四千三百三十六顷二十一亩一分七厘三毫。
除荒下地,六百三十七顷二十亩七分四厘四毫。
实在成熟并开垦下地,三千六百九十九顷一亩四分二厘八毫。
原额等地,三千五十五顷六十五亩五分四厘九毫。
除荒等地,四百三十二顷二十五亩六分七厘六毫。
实在成熟并开垦等地,二千六百二十三顷三十九亩八分七厘二毫。四项地内有寄庄地三
顷二十六亩七分。
原额额外荒田谷地,四十四顷六亩三分九厘。
除荒地,一十二顷五十七亩四分九厘。
实在成熟地,三十一顷四十八亩九分。旧志万历三十一年(1603)知县边杏,均地创新
法乱旧章,止以上中下三等为额,除去四等,官庄名目浮出,地亩悉听强豪影占,于是
富民轻,贫民反重,贻害无穷,久之始复原额。清各项地共八千三百九十四顷二亩一分
二厘三毫七絲四忽。
原额上地,七百五十顷一十五亩二分四厘九毫,除顺治四年除豁抛荒地二十一顷五十四
亩四分,又包荒案内除豁荒地一百五十三顷一十一亩二分六厘四毫九絲四忽。旧志莱邑
数经兵燹,比户流亡,荒芜遍野。税粮责之实在包赔,颠连已极,势不户尽空土尽满不
止。自顺治四年,知县武士豪,查报荒地,奉部复查堪,屡复屡驳,几二十年迄无定准。
至康熙元年,署本县知县,利津县丞南之杰,力请开豁始奉旨允准。又拨归博山县地五
十一亩六分三厘四毫。雍正十三年奏请分设博山县治案内。又水冲沙压除豁地四亩,节
年新垦地一十顷七十二亩三厘三毫。
实在上地,五百八十五顷六十五亩九分八厘三毫六忽。
原额中地,九百一十顷三亩五分六毫。除顺治四年除豁抛荒地三十五顷九十七亩,又包
荒案内。除豁荒地一百九十九顷五十四亩二厘五毫八絲。又拨归博山县地三十亩六分八
厘。又水冲沙压,除豁地四十六亩四分。节年新垦地一十顷七十八亩二分七厘七毫一絲。
实在中地,六百八十四顷六十三亩六分七厘七毫三絲。
原额下地,四千三百三十六顷二十二亩一分七厘三毫。除顺治四年,除豁抛荒地二百一
十三顷二十三亩,又包荒案内除豁荒地六百四十八顷七亩八分一厘五毫六絲,又拨归博
山县地六顷七十九亩四分六厘。又水冲沙压除豁地一顷六十八亩四分。节年新垦地五百
一十七顷九十二亩三分二厘九毫七絲四忽。
实在下地,三千九百八十四顷三十五亩八分二厘七毫一絲四忽。
原额等地,三千五十五顷六十五亩五分四厘九毫。除顺治四年除豁抛荒地九十一顷一十
亩八厘,又包荒案内除豁荒地三百五十三顷三十四亩五分二厘六毫一絲六忽,又拔归博
山县地一十顷四十四亩三分六厘。又水冲沙压除豁地三十二亩。节年新垦地四百四十四
顷四十四亩六分六毫一絲六忽。
实在等地,三千四十四顷八十九亩一分八厘九毫。
寄庄地,原额三顷二十六亩七分。除拨归博山县地六亩。
实在寄庄地,三顷二十亩七分。节年首报额外等地一十八顷四十一亩三分六厘四毫二絲
四忽。
额外等地,二十八顷十二亩二分九厘八毫。
原额额外荒田谷地,四十四顷六亩三分九厘,除除豁抛荒地一十二顷五十七亩四分九厘,
节年新垦地四顷六十三亩六分六厘五毫。
实在成熟并新垦地,三十六顷一十二亩五分六厘五毫。
青州卫军屯,原额地三十六顷,除除豁抛荒地六顷六十四亩四分八厘,实在成熟地二十
九顷三十五亩五分二厘。
学田地,四顷五十亩五分四厘。《赋役全书》载:莱芜学田一顷三十二亩八分,开除新
收无项。于道行《学田记》云五顷。兹查旧志,学田共六区,一在东郭外,名学庄。明
训导张世杨捐俸置,有碑记。一在义封庄,计地一顷四十七亩五分三厘七毫,邑人医官
赵永禄置。一在垂杨庄,计地三十六亩一分五厘。一在中荣庄,计地一十七亩六分六厘
四毫。一在羊里庄,计地五十二亩九分五毫。一在场南庄,计地六十六亩六分。以上每
年学租共四十八石有奇,累年拖欠。万历二十三年(1959),知县王命说清理佃户人役,
置立征收赤历,积弊稍息。至康熙三年,均丈计学田熟地,义封庄一顷四十三亩五分九
厘。垂杨庄三十四亩四分四厘。大下保一十九亩五分。羊里保四十三亩六分七厘。东厢
保一顷八十亩二分。王善保二十九亩一分四厘。以上共计学田四顷五十亩五分四厘。每
年纳学租谷拾石斗升,共折银一拾一两九钱五分。解学道云云是四顷五十亩五分四厘,
係学田原额,而赋役全书所载,或有隐匿也,今从旧志亩数纂入。
按:吾莱之田,列于册者,章章可考如是己。而近复有清丈之议者,其所注意岂非以莱
多山田,皆在八千顷之外乎。夫山田之开,固由于生齿之日蕃,而实由于低田之逼仄也。
盖莱邑山国,又汶水上源,南北两大经流延纳众流。每山水暴涨,冲没良田不可胜计。
小民失业,始就山垦种,此山田之所由来也。然开山愈多,而良田之冲没益甚,草树既
尽,土松石露,一雨未毕,沙石隨下,低田乃益受其害,垦一冲十得不偿失。而山田遇
水溃堰即化为乌有,更不足恃。人第知山田既开,田倍于昔,而不知山田即开,田更少
于昔也。昔人谓开不毛之土,而病有谷之田,利无税之,而瘠有税之户,正谓此也。当
事者知其利而不知其弊,而妄意可以升科足国,故有此议。夫冲没之低田,其赋役自若
也,而不可恃之山田又复升科,民将何所聊赖。上年吾邑履亩议起,几釀成大变,幸而
其事未成,若果实行,则民之受害其有穷哉。或谓丈田善政,朱子尝行之有效矣,何不
可之,有曰:朱子行之则可,苟无朱子其人,能保无扰民之患乎。善乎彭石原之论勘丈
曰:“必禹皋为官,伊周为司,书算杨震、吴隐之充书手,五烈、陈实为族长,乡保、
里邻、田邻,而后可否则弊端百出。”观于此言,可以深悉丈田之情弊矣,而况吾莱之田
与他邑尤有不同者,而可冒昧行之也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