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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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洪武初
户,五千七百八十八。民户四千三百八十三,軍户一千一百一十四,杂役户二百九十一。
口,五万一千七百三十八。男子三万七千九百二十一,妇女一万三千八百十一七。
万历二十四年
户,五千八百二十九。民户四千四百二十四,軍户一千一百一十四,杂役二百九十一。
口,五万一千八百六十一。男子二万六千二百四十,妇女二万五千六百二十一。
万历四十五年
户,五千七百八十八。民户四千三百八十三,軍户一千一百一十四,杂役户二百九十一。
口,三万二千九百七十四。本年奉文清审除豁死丁,五千五百七十八,见存二万七千三
百九十六。
崇祯间
口,二万七千三百九十六,除逃亡九千九百一十七,见存口一万七千四百七十九。
清顺治十六年
口,一万八千六十七。
康熙元年
口,一万八千一百六十四。
二年口,一万八千二百三十六。每丁征银一钱二分,内除乡绅、举贡、生员优免本身,
丁五百四十三。
康熙七年
户三千九百六。
口,二万七千三百九十六。除逃亡人丁八千八百六十五,乡绅、举贡、生员五百四十三。
地震压死人丁一十四免派。五十二年奉旨以后续生人丁永不加赋。
雍正十二年
拨归博山人丁四十二。
乾隆间
户,二万九千二十四。
口,一十六万一千二百十一。
光绪初
户,五万五千四十。
口,二十五万八千九百六十三。
宣统元年
户,九万五千六百一。
口,四十五万八千四百二十。大男十三万一千二百八十六口,小男十万三千四十四口。
大女十二万三千一百五口,小女十万九百八十五口。
按:莱邑户口,遭元末丧乱,荡然无复孑遗。稽诸邑各家谱系,及碑记,皆由明洪武间
自外转徙而来,土著绝少。则今日户口之盛,皆五百年来之生聚也。独是自明至清初,
户口日减,清初至今,户口乃骤增至十倍之多,其故何欤。盖赋出于田,役出于丁。明
之银力二差,清初之丁银,皆按丁计缗无少遗漏。官吏借端搜刮,民不堪命,死亡展转,
日见消耗。或转相隐匿,以多报少,故其数目有日减无日增。自康熙五十二年,奉旨丁
赋并入地亩以后,续生人丁,永不加赋,于是民困顿苏,而无所用其隐匿,遂至有今日
之盛,虽曰生聚,岂不由于人事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