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婚丧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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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嫁 境内视男婚女嫁为人生大事。 旧社会,在封建思想束缚下,婚姻须恪遵父
母之命、媒灼之言。选择配偶的条件主要是门当户对,有的世交好友,孩子尚未出生
就定亲,叫"指腹为婚";有的儿女几岁就定亲,叫"娃娃亲";有的两家将儿女交换成亲,
叫"换亲";有的几家将儿女展转交换,叫"转亲";有的子女多养不起,将未及笄的女儿
送到婆家过活,叫"童养媳"。婚姻手续繁杂,一般男孩十二三岁,女孩十四五岁即有
人提媒,经父母斟酌后请算命先生"合宫"(即出生年、月、日、时"八字"是否相合)。
合宫无妨碍后,用红布或红纸写好契约,互相交换,叫"送小柬",算是初定。后择吉
日"送大柬",男方用拜匣装入银制首饰请人送往女方。女方尽收礼物,将艾棵、食盐
放入匣内押回男方,取结缘相爱之意。中华民国成立后,简化为"送柬"活动一次完成。
结婚前,男方请人按双方"八字"查年命,将婚期及梳妆、上下娇、坐床、下床的
方向、时辰及禁忌事项写在帖上送到女方,叫"送年命"。男方即开始筹备结婚事宜。
要请夫妇齐全的女亲属做被褥,并在被褥内絮些带籽棉,被角缀上铜钱,被头一端不
缝合,意为"多子、多财、白头到老"。床铺要用不犯属相的成双兄嫂来铺,床上除铺
谷秸外,还加些芝麻秸、豆秸、谷穰之类,意为"夫妇和谐(秸)相让(穰)"。褥下要放
成双的栗子和红枣,祝愿"早(枣) 立(栗)子"迭好的被子上压一条扁担,以示"床铺不
空"。
婚期既定,男女要还愿开锁。男方请人在青年脖子上挂五色线,并锁一纸锁,再
行打开,宣告从此已为成年。女方要"开脸",用丝线将脸上之绒毛绞尽,将发辫绾成
纂,插戴婆家送来的首饰,标志年已及笄,少女时代已结束。
女子出嫁, 娘家要办嫁妆,叫"陪送"。陪送多少以家庭贫富而定,俗语说"陪送
闺女衬有无"。 富有之家,置办"大八件"、"小八件",即桌、椅、箱、柜、橱等十几
件甚至几十件家具,并在箱柜内塞满衣物。一般家庭仅陪送桌子、杌子和柜,生活贫
困者甚至什么陪送都没有。"陪送"要在婚礼前送往男方,叫"送圆房"。男方事先备下
鱼、 肉、糕点等四色礼品、一坛酒、一对鸡,同时置一件大红棉袄送往女方,叫"送
礼", 红棉袄叫"催妆衣"。女方尽收礼品,酒坛内换灌河水,俗称"长流水",并押回
宽面条,叫"宽心面",备作新娘的"随身饭"。
结婚仪式贫富奢俭悬殊。富家要"大娶",新郎乘坐花轿,在鼓乐声中到女家迎接
新娘。一般人家,新娘由娘家送,嫁妆也一块送去,叫"送亲",也叫"小娶"。不论大
娶小娶,新娘一般乘坐花轿,身着"催妆衣",头顶"蒙头红",天亮前起程。轿面四蔽,
不论路程远近均不能与外面接触,直至到达男方大门口方能下轿。同村数家同日举行
婚礼时,先到婆家者叫"抢福"。新娘怀抱钱盒,由送女婆陪伴,驾女扶驾,脚踩米面
糕下轿,在鞭炮声中由两行"火把"引领,在铺衬红毡的路上步至院内香案前。夫妇同
拜天地后, 新娘入洞房,至床前脚踏放在"升"上的糕上床,意为步步"升高",并按"
年命贴"上指定的方向坐床。其婆母或婶、嫂用擀面杖将蒙头红挑去,插在粮食囤内,
叫"挑福"。然后新人同吃用"长流水"煮的"宽心面",叫"义和面"。整个上午新娘就坐
在床上任人摆布。此间,要吃娘家在同村的亲友送来的水饺、面条等,叫"小饭"。晚
上,夫妇双方喝"贺婚酒",众人闹洞房,花烛映辉,男女老少熙熙攘攘,络绎不绝,
一直闹到三更半夜,新婚夫妇始得安歇。翌日晨,新娘向家庭及近族长辈一一 叩拜,
上午与新郎同去祖茔祭祖。第三天,女方搬新娘回家住两天,叫"搬对日"。回婆家后
住6日或10日,再回娘家住同样的时间,叫"住对日"。至此,结婚大礼才算完成。
婚日和婚前一日,男女双方各设宴席,厚待来贺宾客。
建国后,国家颁布《婚姻法》,实行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男女双方自由恋爱或
经人介绍,条件成熟并达到法定年龄,到政府主管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
证书即成为夫妻。婚姻习俗亦逐步变革。自由恋爱或经人介绍,男女双方及家庭都同
意时, 女方到男家去看看家庭情况,认识一下父母双亲,男方设宴招待,有的还给"
见面钱"或礼物,叫"小见面"。经双方协商,约定日期"大见面",也叫"换盅"。届时,
男方筹备两桌酒席招待女方及陪伴者,为女方买些衣物,有的还押"见面钱",就算最
后订亲。完婚仪式大体沿用旧习,只是不坐花轿,不雇吹鼓手,不顶蒙头红等,过程
也大为简化。 近年,农村多用拖拉机或汽车将新娘和嫁妆一并送去。婚礼上的"大拜
天地"改为鞠躬。 至亲好友欢聚一堂,宴饮一番,婚礼即算告成。更有简便者,单位
举行集体婚礼或夫妇双方利用节假日旅游结婚,颇受众人欢迎。
随着社会的进步,女娶男,即男到女家落户的新风尚亦不少见,解除了有女无子
者的后顾之优,更加体现了男女平等,有利于计划生育,深得人们赞同。
回族婚俗。订婚亦由媒人介绍,但须再由阿訇写伽宾作证,婚姻方可生效。结婚
多在星期五,称为"主麻日",并请阿訇诵经,用阿拉伯文写"主婚书"方为完婚。建国
后依照《婚姻法》规定进行结婚登记,有的也写伽宾。其余婚俗与汉族大同小异。另
外,过去回族不与汉族通婚之俗亦逐步破除。
丧葬 建国前, 丧葬仪式繁琐铺张。凡病人垂危之际,床前伺候者即一面将病体
移至灵床,一面通知在外亲人,力求病人临终前赶回。一待断气,趁尸体未僵便穿衣
整容移人棺材(俗称寿器),叫"停灵"。子女亲属围绕尸体失声哭号致哀,并更换孝衣
孝服,披麻戴孝,叫"成服"。孝子的帽子叫"斜帽",帽上有帽沿"遮眼",两边挂麻球"
塞耳";女性戴的帽子叫"塔头",与孝衣连为一体;其他陪灵的男性帽四方桶状,叫"香
帽"。 子女跪仆灵堂两侧,叫"守灵"。院内设灵栅、安供桌、置灵位。供桌上摆小米
饭一碗,直插竹筷一双,名叫"倒头饭"; 用长30厘米左右、数量与死者年龄相等的谷
秸扎住一端笼罩碗上,叫"隐身草",上面置招魂幡,再上搭黑布一块,意即人虽死但
其灵魂仍在此享用。期间,死者亲属请族人及村政人员共议丧事,请"总理"主持一切。
一般设内外两柜,内柜负责写讣告、报丧、安排勤杂人员、购置出丧用品等; 外柜负
责吊丧亲友登记及招待、临时收存钱物、引奠等。丧局大小视家业而定。富有之家生
前就看风水,选墓地,建寿坟,打寿器,做寿衣。死后请和尚道士打醮诵经,高搭司
书、鼓乐、更衣、彩、祭等棚,所设陪葬的人、马、轿、车、楼阁及铭旌池等均用绸
缎扎制,运灵席棚有的从家门口延至墓地,长达数里。整个丧期,张灯结彩,管乐齐
鸣,礼炮隆隆,震天动地,一般3—5日,长者甚至上月,耗资逾万。一般以下人家多
为当日丧。不论丧局大小,开丧前先"指路",意为指引死者去"西方极乐世界"。出殡
日,亲友在院内灵栅前行"门祭"。然后向遗体告别,盖棺殓钉叫"殓棺"。棺上撤麦麸,
根据孝子多少放置"福馍馍"。灵柩行至路上,亲友行"路祭",在墓地行"顶墓祭"。顶
墓祭结束后由孝子人墓穴安置陪葬器具,打扫后焚化"纸钱",即离墓地返家。在其至
亲监视下,众人将棺材放人墓内,叫"下葬",加封盖石,堆土成丘。
死者所占棺木与坟穴,优劣差别很大。棺材,按用木的厚度说,富有之家用六寸、
四五六(底、帮、盖) ,上置天花板,前雕垂珠连龙;一般人家用二五(二寸五)、二五
破;贫苦之家用薄斗子、席床子,甚至席裹箔卷。墓穴,富有者多用石雕厅堂、厅柱、
门窗、狮子及浮雕花卉的大香堂,并用磨雕花卉、草虫之方石扣砌。一般人家多用五
垛子、底上沿口、砖发碹等。穷苦者多用坡石坟或土坑掩埋。
出殡次日,子女、亲友携纸扎黄牛、金银山、摇钱树等至坟前祭扫,将坟堆整理
一番,称"圆坟",并在死者生前床上安放被褥,设置灵位,朝夕供奉。孝子、亲属分
赴前来吊唁的主要亲友家"谢客"。一七至四七在家小祭。35日时,其子女、亲属请灵
位、携祭品、纸香及生前所用被褥到坟前祭扫、焚化,叫"烧五七"。近百日时,再携
带供品至坟前祭扫, 叫"烧百日"。至此,孝子才可理发。父母去世后,子女连续3年
持重孝服: 穿白鞋,衣帽用白布沿边,不参加文娱活动与喜庆酒宴。此后,每到死者
去世周年日,均携祭品到坟前祭祀,叫"烧忌日"。
建国后,人民政府提倡移风易俗,节约办丧事。上述丧葬习俗逐渐革除,仪式也
大为简化。 1967年8月,莱芜县革命委员会号召废除土葬,实行火化。人死后,由所
在单位、队(村)成立治丧委员会,亲友送花圈、开追悼会,读祭文。其子女以青纱或"
孝"字袖章代替披麻戴孝,有的衣帽仍用白线或白布沿边。有些队(村) 设立骨灰堂,
以存放骨灰盒。有的将骨灰深埋地下。这种形式既简便节约,又庄重文明,深受群众
支持。
回族丧葬。人死后即净身,然后以白布裹尸,请殓于清真寺公用之经匣,外加棺
罩,由阿訇诵经祝福,一般二三日内出葬于土坑。土坑一般深约2米,宽约1米,底部
北端向东(或向西)开门挖成套坑,称为"拉亥",上用24块土坯封门,堆成长方形坟头。
丧毕当日、 7日、40日、百日、周年,均请阿訇诵经、走坟,送给亲友油香。进入80
年代后,改用土葬深埋、不留坟头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