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群众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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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至民国时期,境内民间有二月风等、三月踏青、六月游泳、九月登高等体育
活动,农闲时间许多村庄设有拳房,教习打拳、耍棍、舞刀等武术。建国初期,县机
关、团体首先开展体育活动,早晨半小时跑步,推广第一套广播体操,星期天、节假
日或每天晚饭后,开展篮球、乒乓球、拔河、象棋等活动。1958年,农村出现体育活
动热潮,主要项目有篮球、拔河、赛跑等。11月,县长胡森堂出席全国体育工作会议,
并发言介绍经验。 翌年9月,济南市在莱芜召开农村体育活动现场会,羊里、仪封、
城子县等大队的经验在全县推广。此后,社与社、村与村之间经常开展各项体育比赛。
1960年,因经济暂时困难,农村体育活动处于停顿状态。"文化大革命"期间,机关、
厂矿、农村皆以青年民兵为组织形式,开展军事训练,经常举办射击、投弹、拔河、
篮球等活动,逢毛泽东主席畅游长江周年日,组织民兵以班、排、连为单位游泳或武
装泅渡。1978年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农村体育活动日趋活跃,80%的村庄以"民
兵之家"为阵地, 开展各种体育活动。机关、厂矿体育活动队伍不断扩大,活动内容
更加丰富,羽毛球、乒乓球、武术、象棋、长跑、太极拳等,成为干部、职工和城镇
居民喜爱的锻炼项目。 1981年12月和1983年8月,国家体委群体司两次在莱芜召开农
村体育活动调查会,总结经验向全国推广。1982年12月,莱芜被评为全国农村体育先
进县,出席了国家体委、文化部、团中央召开的全国农村文化、体育工作会议,并发
言介绍经验; 群众体育活动开展比较好的苗山公社,年内建起篮球队41个、排球队21
个、羽毛球队29个、乒乓球队52个,购置各种体育器材3000多件,总值25万余元; 经
常参加体育锻炼者2.2万人,占总人口的27%。1983年,苗山公社被评为全国群众业余
体育活动先进单位, 出席全国第五届运动会,获得银质奖状。1985年3月,举办全市
首届"万元户"农民运动会, 推动农村体育活动开展得更加广泛。6月,市体育运动委
员会组织莱芜铁矿、市第一纺织机械厂、鄂庄煤矿等单位在剧院作拳击、散打表演,
受到干部职工欢迎。 1987年,全市厂矿、企业、机关团体共有篮球队400个、排球队
150个、乒乓球队385个、足球队56个,长年坚持锻炼者5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