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卫生医药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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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至民国时期,私人开办的药房、药铺等均系私人所有,多为旧式民房,器械
设备极不简单。建国后,国家及集体投资兴办卫生医药事业,设施逐年增加并逐步配
套。
基本建设 1952年,国家拨款2.5万元,在小曹村北建成县卫生院,有平房28间,
在常庄、 茶业区卫生所各建平房13间,建筑面积共633平方米。1954年,全县基建支
出17519元。 1959年,投资12.2万元,为县人民医院建门诊、病房共2102平方米。此
后,国家用于卫生医药事业基本建设的投资逐年增加。区卫生所与中心联合诊所合并
成为公社卫生院后,国家每年安排新建扩建项目。
1964年, 国家投资15.34万元,为集体办卫生医药单位安排基本建设10个项目;
投资69.8万元,为县人民医院建设门诊、病房7936平方米。1966年,国家投资7.98万
元,为口镇、苗山地区医院分别扩建门诊、病房1220和1065平方米。1973年,国家投
资36万元,为县人民医院、卫生防疫站和口镇、高庄、辛庄、苗山、上游医院续建扩
建5501平方米, 并为和庄、圣井、宅科卫生所设立1门诊;投资14万元,在长安庄东
岭建成麻风村平房100间2016平方米。 1980~1983年,莱芜县被列入全国1/3卫生事业
整顿建设重点县,3年中国家共投资122万元,同时集体单位自筹50万元,增加基本建
设面积17575平方米。1985年,市属24处卫生医药单位建筑总面积79085平方米,其中
医疗用房49164平方米。1986年简政放权后,有11处乡镇医(卫生) 院(所)得到同级政
府投资70.1万元进行基本建设。 1987年, 市属及乡镇卫生医疗单位共有房屋面积
79005平方米, 价值505.30万元。按用途分,医疗用房49164平方米,生活用房77601
平方米, 其他用房2320平方米; 按建筑时间分, 1950~1959年建成的5911平方米,
1960~1969年建成的14755平方米, 1970~1979年建成的33373平方米,1980~1987年建
成的25046平方米。
器械设备 清末至民国时期,境内中医个体开业者设有药橱、立柜、捣筒、药碾、
研钵等。1927年后,字会施诊所和部分私人西医诊所始用听诊器、注射器等。1950年,
有900倍显微镜1架, 简易产床1张。1956年始配备一般手术器械。1958年配备万能手
术台、无影灯。1962年配备30毫安X光机和高倍显微镜各1台。1965年配备救护车1辆,
上述设备全部在县人民医院。 1972年,对县医院的8处分院分批重点扶持改造,各公
社卫生院也自行购置,医疗设备迅速增加。1979年主要有:X光机26台2300毫安,万能
手术床10张, 轻便手术床21张,麻醉台10具,电动吸引器27台,救护车4辆,恒温箱
16台,无影灯30台,高倍显微镜29台,高压消毒柜26台,甲、乙、丙、腹手术刀包55
套。
1985年,市卫生局用世界银行无息贷款为市直医疗单位和乡镇医(卫生)院添置设
备。1987年全市主要卫生医疗器械设备有:X光机34台,其中500毫安和300毫安各2台、
200毫安12台、50毫安6台、余为30毫安;显微镜76台,其中萤光显微镜及双人双目显
微镜各2台,万能生物显微镜和倒置显微镜各1台;电冰箱101台,其中低温电冰箱8台;
恒温箱18台;心电图机26台,其中动态心电图机1台;A超16台;B超13台;麻醉机8台,
其中闭式麻醉机1台; 牙科治疗机12台,其中牙科综合治疗机1台;光密度计3台;分
析天平和分光光度计各5台;消毒柜12台,其中卧式消毒柜5台;消毒器20台,其中中
型消毒器5台; 子宫镜和心电督护仪各3台;万能手术台7台;电动呼吸机和冷库机组
各2台; 血库冰箱、血气分析仪、电子血球计数仪、紫外线分光光度计、萤光分光光
度计、酶标光度计、气相色谱、极谱仪、精密声级仪、高温电炉心电向量仪、心电除
颤仪、体外反搏器、脑电图机、脑血流图机、组织脱水机、病理切片机、纤维胃镜、
纤维膀胱镜、纤维结肠镜、纤维12指肠镜、纤维阴道镜、床边监护仪、分娩监护仪、
新生儿监护仪、骨科刀包、裂隙灯、高压氧仓、中波治疗机、氦氖激光机、超短波治
疗机、数字离子机、微波震荡器、钾钠分析仪、氯化钙分析仪、大气采样仪、旋光仪
各1台(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