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行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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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委员会 1959年6月,莱芜县科学技术工作委员会成立。1962年6月撤销。
1964年4月恢复。1967年“文化大革命”中中止。1973年3月,县革命委员会设立科学
技术办公室。1978年1月改称科学技术委员会。1984年5月,内设办公室、业务科、科
技情报研究所和科技开发中心。1987年,共有干部职工27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3
人、调研员3人。
地震办公室 1975年10月,成立莱芜县地震工作领导小组。1976年9月改称地震办
公室,有干部职工5人,其中主任、副主任各1人。1984年市直机关机构改革时并入科
委。
标准计量局 1963年5月成立县标准计量所。1964年成立台杆秤制修合作组,隶属
县手工业管理局,1967年划归县标准计量所管理。1973年,标准计量所、台杆秤制修
合作组合并, 称标准计量所,隶属县科学技术办公室。1984年5月,改称市标准计量
局,下设计量检定测试所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1985年增设业务科和人秘科。1987
年有干部职工16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2人、调研员1人。
环境保护局 1975年5月,成立县革命委员会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1979年改
称环境保护局。1984年5月改称环境保护办公室。同年7月恢复一级局建制,称市环境
保护局。1987年,有干部职工11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3人、调研员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