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对外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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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境内已有进、出口商品贸易。《光绪莱芜县乡土志》载:输出的商品有丝、
麻、棉、烟、猪鬃等。民国时期,对外贸易商品有所发展,输出商品有大麻、花生、
干茧、蚕丝等。建国后,对外贸易商品种类不断增加。粮油食品类有红小豆、绿豆、
栗子、花生、柿饼、活牛、姜干、植片等,主要销往日本、东南亚、欧美等地,活牛
主要销往香港; 土产、工艺品类有蜂蜜、核桃、叶粉、大麻、花椒、槐米、杏仁、玉
米皮制品、草编制品、羽毛画、燕子石制品等; 畜产品类有山羊板皮、绵羊皮、水貉
皮、杂皮、羊毛、兔毛、肠衣等 30个品种;工业品类有铜水嘴、钢权、丝绵、麻袋打
包机等。这些外贸商品中,除传统的粮油食品类外,多数是建国后发展的。其中,羊
皮始于1956年; 兔毛始于1959年鼻玉米皮制品始于1965年,1976年己有汽车座垫、提
篮、门帘、背篮、手包等多种规格、十几个花色品种; 细羊毛始于1966年鼻羽毛画、
燕子石制品始于1972年;草帽辫、水貉皮始于1976年;工业品类始于1979年。
1976年后外贸商品收购量见表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