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畜、禽、蛋收购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c&A=1&rec=570&run=13

猪、 牛、羊 清末至新中国成立初期,境内猪、牛、羊均系自由交易,国家无收
购定制,1954年,泰安食品收购站在莱芜设立食品收购组,主要收购生猪,其次是牛
和羊,由供销社系统办理代购业务。生猪年收购量在2000头左右。1955年,国家确定
生猪为二类农副产品,实行派养派购政策。1956年,县食品公司成立后直接向农民收
购,不再委托供销社代购,年收购量增加到30000多头。1959-1961年,国民经济暂时
困难时期,食品公司共收购生猪6000多头,牛、羊的收购量也很少。1962年,收购生
猪近20000头、 活羊1566只。1973年下半年,实行代购办法。1983年,食品公司收购
生猪13万头。1987年,全市收购生猪7万多头、牛42头、羊 36770只。
家禽、 鲜蛋 1950年起,由供销社及代购点收购鲜蛋。县食品公司成立后,除公
司及所属食品站收购外,一直委托供销部门代购。1962年,收购鲜蛋实行奖励工业品
办法。1979年以来,鲜蛋收购连年突破百万斤。1982年,鲜蛋开始实行多渠道收购,
至1983年, 连续两年获得商业部奖励。1987年,收购鲜蛋229吨。家禽收购量历来极
少。
蚕茧 境内蚕业生产历史悠久, 清末民初生产干茧不下万担,成为全省第二产茧
县。19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日本金井洋行商人,在莱芜设收购烘蚕站十几处,年
收购 25000多公斤。 1927年,日本商人收购蚕茧 35吨。此后,亦有国内丝厂来莱芜
收购者。建国后,茧、丝、绸均由国家统购,禁止自由经营。县(市)丝绸公司成立后,
统一管理蚕茧经营,收购量逐年增多。1987年,收购蚕茧448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