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 牛、羊 清末至新中国成立初期,境内猪、牛、羊均系自由交易,国家无收
购定制,1954年,泰安食品收购站在莱芜设立食品收购组,主要收购生猪,其次是牛
和羊,由供销社系统办理代购业务。生猪年收购量在2000头左右。1955年,国家确定
生猪为二类农副产品,实行派养派购政策。1956年,县食品公司成立后直接向农民收
购,不再委托供销社代购,年收购量增加到30000多头。1959-1961年,国民经济暂时
困难时期,食品公司共收购生猪6000多头,牛、羊的收购量也很少。1962年,收购生
猪近20000头、 活羊1566只。1973年下半年,实行代购办法。1983年,食品公司收购
生猪13万头。1987年,全市收购生猪7万多头、牛42头、羊 36770只。
家禽、 鲜蛋 1950年起,由供销社及代购点收购鲜蛋。县食品公司成立后,除公
司及所属食品站收购外,一直委托供销部门代购。1962年,收购鲜蛋实行奖励工业品
办法。1979年以来,鲜蛋收购连年突破百万斤。1982年,鲜蛋开始实行多渠道收购,
至1983年, 连续两年获得商业部奖励。1987年,收购鲜蛋229吨。家禽收购量历来极
少。
蚕茧 境内蚕业生产历史悠久, 清末民初生产干茧不下万担,成为全省第二产茧
县。19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日本金井洋行商人,在莱芜设收购烘蚕站十几处,年
收购 25000多公斤。 1927年,日本商人收购蚕茧 35吨。此后,亦有国内丝厂来莱芜
收购者。建国后,茧、丝、绸均由国家统购,禁止自由经营。县(市)丝绸公司成立后,
统一管理蚕茧经营,收购量逐年增多。1987年,收购蚕茧448吨。
第二节畜、禽、蛋收购
猪、 牛、羊 清末至新中国成立初期,境内猪、牛、羊均系自由交易,国家无收
购定制,1954年,泰安食品收购站在莱芜设立食品收购组,主要收购生猪,其次是牛
和羊,由供销社系统办理代购业务。生猪年收购量在2000头左右。1955年,国家确定
生猪为二类农副产品,实行派养派购政策。1956年,县食品公司成立后直接向农民收
购,不再委托供销社代购,年收购量增加到30000多头。1959-1961年,国民经济暂时
困难时期,食品公司共收购生猪6000多头,牛、羊的收购量也很少。1962年,收购生
猪近20000头、 活羊1566只。1973年下半年,实行代购办法。1983年,食品公司收购
生猪13万头。1987年,全市收购生猪7万多头、牛42头、羊 36770只。
家禽、 鲜蛋 1950年起,由供销社及代购点收购鲜蛋。县食品公司成立后,除公
司及所属食品站收购外,一直委托供销部门代购。1962年,收购鲜蛋实行奖励工业品
办法。1979年以来,鲜蛋收购连年突破百万斤。1982年,鲜蛋开始实行多渠道收购,
至1983年, 连续两年获得商业部奖励。1987年,收购鲜蛋229吨。家禽收购量历来极
少。
蚕茧 境内蚕业生产历史悠久, 清末民初生产干茧不下万担,成为全省第二产茧
县。19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日本金井洋行商人,在莱芜设收购烘蚕站十几处,年
收购 25000多公斤。 1927年,日本商人收购蚕茧 35吨。此后,亦有国内丝厂来莱芜
收购者。建国后,茧、丝、绸均由国家统购,禁止自由经营。县(市)丝绸公司成立后,
统一管理蚕茧经营,收购量逐年增多。1987年,收购蚕茧448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