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副食品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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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类 肉类经营, 境内历来以猪肉最多,其次是牛、羊肉等;经营牛、羊肉者,
又以 回民最多。清末至民国时期,各大村镇均有 个体屠宰户开设的肉铺、店,每逢
集市,则 集中到市场零售,被称为肉市。上市猪、牛、羊肉以春节前最多。1954年,
境内国营食品 部门始经营肉类,主要是猪肉。1955年3月,实行生猪派养派购政策后,
关闭社会肉类市 场,肉类零售主要靠国营商业食品站。1959-1961年,国民经济暂时
困难, 肉类供应紧 张,实行凭票供应;销售网点也大量减少。1962年国民经济形势
好转后,敞开供应。1963年下半年起,开展肉类代销业务,全县有肉类代销点86个。
1969年, 肉类供应紧张,实行凭票限量供应,城镇居民非农业人 口每人每月供应猪
肉1斤。 直到1977年还没有得到缓和。1979年以来,生猪存养量不断上升。1980年,
全县存养生猪15万头,食品经营单位经营13万头,其中当地零售10万多头,猪肉由定
量供应转为敞开供应。 1983年,肉类代销点发展到235个。到1987年,除国营经营肉
类的单位外,还有大量的个体屠宰户,较大村镇同时有几家个体屠宰户经营肉类。
鲜蛋 鲜蛋零售, 境内历来以集市交易为主,国营食品经营业只在经营过程中有
少量零售。境内城镇居民无定时定量的鲜蛋供应。1979年以来,出现较多的养鸡专业
户,鲜蛋集市零售量越来越大,城镇居民对鲜蛋的需求,多由市场取得。
蔬菜 历来多由私人经营。农民所种蔬菜,除自己消费外,所余部分到集市零售;
也有些蔬菜商贩,以经营蔬菜为业。1956年,莱芜蔬菜经营组成立后始经营干鲜蔬菜。
1960年,蔬菜公司成立后,蔬菜零售业务量很小。随着境内城镇居民的增加,对蔬菜
的需求量 越来越大。 为保证城镇居民吃菜,1962年9 月,县蔬菜公司在南铺、小曹
村、吴家楼、黄 花店建立首批蔬菜基地,总面积140亩。1970 年,扩大到12个大队、
4000亩。 1975年,调 整蔬菜基地,在城关镇发展东风、东升、东 方红、吴家花园4
个纯菜队, 同时把高庄公 社的南坛、曹家庄、董家林转为纯菜队,面 积共计16620
亩,负责供应莱城周围的城镇居 民吃菜;对颜庄公社原有蔬菜基地进行调整,发展7
个纯菜队,面积计1050亩,负责供应莱芜钢铁厂等城镇居民吃菜;保留口镇公社的片
镇、港里、郭家镇、林马庄4个兼菜队,面积计590亩,负责供应张家洼矿山公司等城
镇居民吃菜。 经过调整,全县有纯菜队14个、兼菜队6个,总计3190亩。1979年,在
莱城西关大队发展菜田200亩。1984年,撤 口镇和城关镇的6个兼菜队,计620亩;在
张家洼矿区附近的白龙、东正善等队发展菜田500亩,在西关增加菜田200亩。1984年,
属于蔬菜公司直接管理的纯菜队8个, 面积9090亩。产销方面,自1970年始,对蔬菜
经营采取“定面积、定数量、定质量、定上市时间”的管理办法,蔬菜公司按市场需
求,安排指令性生产计划,对蔬菜基地产品实行包产包销。1984年10月起,国家不再
下达指令性生产计划,菜农按照市场需要自产自销。部队、厂矿、机关的蔬菜供应,
实行与农村挂钩的办法。1987年,蔬菜公司除对蔬菜基地做好技术指导和良种推广外,
主要经营干菜等并进行鲜菜的余缺调剂;大宗鲜菜均在集市零售。
食盐 历史上, 境内销盐方式多种多样,或民间启由买卖,或由官方经营商家运
销,或国家专卖等等。清代,销盐方式亦有多种,嘉庆与道光年间,以至民国时期,
销盐已无成法,交税之后,即可以自由买卖。建国初期,盐为供销合作社食品商店经
营的重要生活资料之一,社会市场停止销售。1950年,县供销社销售食盐195万公斤。
1954年起,在对粮油等实行计划供应中,对三类商品的常求量仍及时供应到群众,县
供销社全年销售食盐278.3万公斤。1959-1961年,国民经济暂时困难时期,部分工业、
手工业产品减少,对某些商品采取凭证、凭票供应办法,但对人民生活必需的食盐却
快调快运,及时按标准供应。1962年始一度凭票供应。不久,市场物资逐渐丰富,食
盐放开供应,满足需要。
水产品 历来为私人经营。 国营商业经营机构成立后,多由商业经营机构经营。
经营品种主要有鱼、虾、海带、石花菜等,以鱼、海带最多。鱼类大多是白鳞鱼、带
鱼、海杂鱼等(俗称咸鱼)。1979年以来,随着经营水产品个体户的增加,水产品市场
活跃。经营品种除咸鱼外,亦有较多的鲜鱼。1984年,市水产公司成立后建有冷库,
鲜鱼更是常年不断。水产公司销售鱼、虾量:1985年109.4吨,1986年372.2吨,1987年
413.5吨。
调味品 境内销售调味品种类除地产花椒、 葱、姜外,还有用中草药配制通称之
为看药类的调味品,蔬菜公司、果品公司、副食品商店及个体商业户均经营。进入70
年代以来增加味素、味精等调味品。
糕点 糕点零售, 历来是手工制作,私人经营,且品类较少。县内成立副食品加
工厂后,随着销售数量的增加,糕点品类也不断增加。1981年,始生产销售蛋糕、面
包。1982年,全省糕点质量抽样评比中,莱芜产蛋奶饼干被评为全省第四名。1983年,
泰安地区糕点质量评比会上,莱芜产蛋黄月饼,芝麻桃酥、长寿糕和大英蓉果质量均
名列前茅,其中蛋黄月饼被评为全区优质产品。1983年,莱芜市糕点厂成立,随后白
元糕点厂成立。1987年,除国营集体副食品商店经营外,还有较多的个体生产经营者,
品类不下百种,也有从上海、济南、青岛、博山、泰安等进货零售者。
食柱及柱果 历来是社会市场自由经营。 建国初期,由供销社销售。尔后,百货
公司、副食品公司及所属门市部均销售,多采用半计划供应办法用糖均加以照顾,对
产妇、病人和无乳婴儿凭区乡(公社)政府证明适当优先供应,对一般居民用糖实行定
量小包供应。1962年,糖类安排特需和节日供应,在莱城采取提高价格(即议价)敞开
供应办法。1963年起,糖类供应形势好转,基本满足市场需求。1978年后,食糖市场
逐步放开,自由销售。糖果销售状况随食糖变化,但一直好于食糖。
罐头 60年代及以前, 境内销售品种、数量都很少。进入70年代后逐渐多起来。
1987年,罐头经营品种有水果类、鱼类、肉类、蔬菜类等。
干鲜果品 境内柿饼、 梨、杏、山植、红枣等干鲜果品,历来是自由经营。1956
年始,主要有果品公司经营,各生产单位亦有零售。1979年以来,个体经营干鲜果者
较多,市内多有小摊零售,品类以苹果、桃、山植、桔子为主。
烟叶及卷烟 烟叶销售历史较早, 均系自产自销。清末至民国时期,逐渐有卷烟
零售,数量甚少。建国初期,仍以销售烟叶为多。1950年,分销处成立后,卷烟销售
量逐渐增多,以商业、供销等食品商店为主,国营、集体、个体均有经营。1984年,
烟草公司和烟草专卖局成立后,烟草实行专营,零售业务主要有集体、个体经销户经
营。1987年,全市有卷烟经销户4000个。
饮料酒 历来由个体酒店酿造零售。 商业及供销社经营机构成立后,由商业、供
销副食品商店、门市部及代销店销售,社会市场不准零售。县国营酒厂投产后,白酒
零售多由酒厂批发,供销、商业部门指定单位销售。1979年以来,个体经营者增多,
除销售县(市)内所产饮料酒外,亦有较多的县(市)外、省外所产酒类,以瓶装为主。
茶叶 清末至民国时期, 县内有个体商人从安徽一带贩茶零售,品类几乎为单一
的黄大茶, 俗称“莱芜干烘” 。建国后,除个体经营外,商业、供销部门也经营。
1979年以来,境内出现一些茶庄,由市内外个体、联合体商贩运进境内销售,品类不
下几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