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编商业服务业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c&A=1&rec=546&run=13

境内商品交换,建国前主要靠小商小贩或生产者通过集市、庙会、山会进行。清
末至民国时期,少数商家设立门头,多集中在莱城、口镇、颜庄、寨里、水北等较大
集镇。口镇一度成为商业重镇,1935年前后有商业服务业120余家。1939年8月,泰山
军分区贸易局投资、 军民合办的西见马村供销合作社成立, 为境内供销商业之始。
1944年,泰山区工商管理第五分局在常庄、勺山、寨里设立商店,为境内国营商业之
始。建国初期,国家实行“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政策,公私
营商业得到恢复和发展。1953年起,国家相继对粮油等农副产品及布匹等工业品实行
统购统销,对重要生产资料实行计划分配,统一管理,有的实行凭票供应,禁止自由
交易。1956年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私营商业均纳入国营、公私合营或集
体经营。此后,国营和集体商业迅速发展,个体商业受到抑制。“文化大革命”中,
个体商业甚至社队经营的集体商业被作为“资本主义尾巴”砍掉,集市贸易也大受限
制,形成单一的公有制商业。1979年后,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商品流通渠道畅通,市
场空前繁荣。1987年,全市有商业饮食服务业11499户、30029人,其中商业8766户、
24654人,饮食业1957户、3077人,服务业1476户、9801人;社会商品零售总额40137
万元,农副产品收购总额176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