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投递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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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公文由总铺派兵伕传递,沿途铺舍提供食宿。紧急公文骑马急递,途
中轮换人马,风雨无阻,直到送达目的地。
1896年设邮后,民间信件由邮差递送。邮差身穿绿色印有“邮差”的马褂,肩挑
信包,并挂有小红灯笼,把信件送往各大集镇,再由商店、摊贩捎转。
中华民国成立后,邮差将邮件投送到邮政代办所或信柜点。这些代办所都由较大
集镇商店经办(如口镇复兴酱园),代办所利用集日再将邮件捎交收件人。挂号邮件数
量极少,由邮差步行亲投到户,收件人除管饭外,需另付脚步钱。
抗日战争时期,人民交通员进行秘密传递,一站传一站,单线联系。传递时间以
夜间为主,白天出发必须化装。1940年后,抗日根据地发行《大众日报》、《鲁中日
报》,投递重点是县、区、乡抗日群众团体,并千方百计向日伪统治区日伪人员投送,
或放在他们经常过往的路旁、场所,或夜间张贴,或用弹弓射向其据点。1942年9月,
莱芜县战时邮局成立武装交通队,保护邮路畅通和邮件安全。1944年邮局配有少数自
行车, 交通站配备骡马二三匹, 为干线运送文件, 县内邮运投递仍为步班。1946~
1947年, 为适应战时需要,10个区各设1名邮务员,跟随区委机关活动,随时联系交
换邮件,地点不固定。1948年4月,民邮全部恢复。
建国以后,投递方式逐步改进、完善,各类邮件分为营业点投递和按址投递两种
方式。1952年始,县邮电局邮运员将邮件送到邮政营业处,各营业处投递员再分别投
送邮政代办所,由代办所捎交收件人。邮运人员骑自行车,投递员为步班,个别路线
有自行车,系私车公助。
1956年推行农业社邮递员制度后,全县169个乡、镇各配备1名邮递员,待遇有各
乡、镇补助。投递人员将邮件投交给农业社投递员,由其分别投递。平信、报刊投递
到农业合作社办公室或学校、卫生室,给据邮件亲投到户。
1958年,口镇、颜庄支局利用委办汽车邮运,其余邮运路线用自行车。全县48名
投递员,全部改为自编力量投递,支局投递到村,执行1日、2日或3日班;多为步班,
个别有自行车。 县城设1名投递员骑自行车投递县机关和东西两关居民报刊、邮件,
为逐日班。
1959年,投递人员扩大服务范围,揽收各类邮件,对寄往偏远山区或者老弱病残
者的包裹、汇款,直接投递到户。
1967年, 除大王庄、茶业山区两条投递路线104公里为步班外,其他全部骑自行
车投递。
1984年,在经济体制改革中推行农民承包投递,当年承包投递路线18条720公里。
1987年发展到28条1076公里。承包人自备自行车,邮电局发给雨衣、车兜,按山区、
平原地理条件,以本人所收订、投递报刊流转额为基础提取工资。1985年以来,改为
每人每月工资60—75元。如果违犯章程或出现差错从中扣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