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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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建设 民国初期,民国政府即在境内修建公路,民间称为汽车路。至1928年,
修通泰(安)莱(芜)和莱(城)口(镇)公路。泰(安)莱(芜)公路境内经马家庙、五龙口、
嘶马河、十里铺至莱城,长25公里。莱(芜)口(镇)公路经北埠、白龙、田庄至口镇,
长17公里。1935年,修通莱(芜) 博(山)公路及6条县道。莱(芜)博(山)公路境内经口
镇、 龙磨角、燕子山、和庄、东石马,长50公里。6条县道是:莱城经安仙、南冶、
南港、南下冶、颜庄、曹家庄、青泥沟至新泰,境内长23公里;口镇经雪野、上游庄、
锦阳关至章丘,境内长15公里;颜庄经辛庄、苗山、和庄、青石关至博山,境内长50
公里;水北经寨里至口镇,长15公里;莱城经故事、鹏山泉至辛庄,长15公里;五龙
口经鲁西、西汶南、安仙至颜庄,长25公里。这些公路和县道,都是在原驿路和乡村
大道基础上稍加修整而成,穿过村庄较多,汽车勉强通行。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
人民军队因战争需要对公路时破时修,只有泰(安)莱(芜)公路勉强维持季节性通车。
1950年起,莱芜县人民政府组织大规模的人、财、物力整修泰(安)莱(芜)等公路。
翌年春,章(丘)莱(芜)公路建成通车。1956年,改建泰(安)莱(芜)公路,裁弯取直,
加宽路面,增设桥涵,避开村庄,改建新(泰)莱(芜)公路,恢复通车;建成莱城经松
山子、十八里岭、苗山、常庄至东邢新线,博(山) 莱(芜) 公路恢复通车。翌年,泰
(安) 莱(芜) 公路铺筑级配砾石路面,达到晴雨通车标准。1958、1959两年,改造新
(泰) 莱(芜) 公路宋庄至莱城段路基,桥涵配套,并铺筑砾石路面。1967年,建成莱
(芜)马(站)公路,为泥结砾石路面,桥涵一次配套;章(丘)莱(芜)公路改称明(水)莱
(芜)公路,改建锦阳关至口镇段,为沙土路面,桥涵一次配套。1970年,“0九0九”
公路建成通车。1972年,加宽莱(芜)马(站)公路境内段铺筑沥青路面;改造博(山)莱
(芜)公路青石关至莱城段路基,桥涵配套,铺筑级配路面,并同新(泰)莱(芜)公路一
起划为省内干线博(山)孙(村)公路。1973年,“0九0九”公路改称枣(园)徐(州)公路,
为省际干线;泰(安)莱(芜)公路铺筑沥青路面。1974年,博(山)孙(村)公路改为省际
干线博(山) 徐(州) 公路;泰(安)莱(芜)、莱(芜)马(站)公路划入省内干线泰(安)薛
(家岛)公路。1974年,博(山)徐(州)公路境内段铺筑沥青路面。1977年,加宽、改建
明(水)莱(芜)公路南岭子至莱城段;北部县内公路鹿野至东圈段划入仲(宫)临朐公路。
1979年春,泰(安)明(水)公路建成,从县西北部过境。1983年,明(水)莱(芜)公路南
岭子至莱城段铺筑沥青路面。上述公路均由国家投资,沿线社队负担部分义务工修建。
1987年,共有过境干线公路7条,境内总长232.6公里,有桥梁82座长3862.2米、涵洞
683座长7619米。表19—1,1987年干线公路表。
在修建干线公路的同时,各部门、各单位大力修建乡镇公路和厂矿专用公路。乡
镇公路一般由地方财政投资、国家补助、受益单位集资,沿线群众负担部分义务工修
建; 厂矿专用公路由厂矿投资修建。1987年,境内有乡镇公路30条,长284.7公里;
厂矿专用公路13条,长123.6公里。厂矿专用公路中,莱芜钢铁总厂8条长60.1公里,
张家洼矿山公司2条长49.9公里, 山东人民印刷厂1条长4公里,莱芜发电厂1条长2.8
公里,槲林煤矿1条长6.8公里;沥青路面74.7公里,达到等级以上标准的34.8公里;
有桥梁11座长440.4米、涵洞83座长987.8米。乡镇公路中有桥梁79座,长3436.1米。
公路养护 养护方式。 民国时期,公路无专人养护,时常中断通车,迨紧急需要
时,调集人力突击抢修。
1950年,县公路站首先在泰(安)莱(芜)、莱(芜)口(镇)两线统一组织沿途村庄,
按每公里1.5人的比例指派群众养路员分段养护;养路员的土地由各村安排代耕代种,
称为“群众养护” 。 1953年起,公路养护逐步走向正常化、正规化,干线公路实行
“工群公养”,在沿线设置道班房,配备专职养路工人,沿途村庄指派群众养路员,
共同进行小修保养、绿化和路政管理。当年,首次招收8名养路工人,在泰(安)莱(芜)
公路设立嘶马河、五龙口养路工班。1958年起,群众养路员由生产队或生产大队按实
际出勤时间记同等劳力工分, 公路站发给伙食补助费。1960年,全县有养路职工206
人。1962年调整为48人。1970年起,养路工人逐步增多。1982年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
包责任制后,减少固定群众养路员,实行按照公路养护需要临时调聘、按劳付酬办法。
1987年, 全市有养路工班27处,养路职工59人;群众养路组13个,养路员475人。其
中,干线公路284人、乡镇公路191人;综合好路率76.9%,其中干线公路82.9%。
养护经费。主要来源于养路费征收。1950年起,县公路站配备兼职人员管理养路
费征收业务,征收对象主要是畜力车。1960年起,增加机动车辆征收。1972年,县公
路站配备专职养路费征收员,养路费收入首次突破百万元。之后,每年都保持较大的
增长比例。 1987年,共征收养路费9970660元,其中汽车8810814元、拖拉机1159846
元。
养路费征收后全部上交,再由上级公路管理部门统一编造预算,下拨养路经费。
1951-1964年, 养路费支出162.4万元,其中1959-1961年占48.4%。1965-1975年,养
路费支出大于收入,11年中支出1322.9万元,超过收入559.9万元。1976-1987年,收
入大于支出,12年中收入5405.8万元,超过支出2210.5万元。
养护装备。1950年起,公路养护主要由民工自备镢、锨、土筐、手推车等,县公
路站配备地排车。1970年,首次配备8马力拖拉机1台。1972年,配备5吨载重汽车1辆。
1976年,在青石桥村建石料厂1处。1977年,全县有小型拖拉机9台计108马力、汽车4
辆计13.5吨, 配备12—15吨压路机1部、6.5吨保温油罐车1辆,基本实现养护材料运
输机械化。1978年,在北埠村建成容量500吨的沥青库1座。1987年,市公路站直接用
于公路养护的有:压路机6台,其中12—15吨的5台;6.5吨保温油罐车1辆;载重汽车
3辆计12吨;拖拉机9台计120马力。总价值37.71万元。
公路绿化 1951年,县公路站首次在泰(安) 莱(芜)公路境内段栽植加拿大杨和紫
穗槐等行道树。之后,对公路边建设边绿化,除山区不宜植树路段外,均栽植行道树
和矮林。 1959年,公路总里程中矮林栽植率占9O%以上。干线公路行道树由公路站投
资栽植,养路工人和群众养路员管理,收益由公路管理部门和养路社队对半分成;矮
林收益80%归养路社队,20%归公路管理部门。县社公路和厂矿专用公路谁养护谁绿化
谁收益。1960年起,一些重要路段矮林过于稠密,影响行车,控制发展,至1970年,
公路矮林减少2/3,1971年,县公路站对泰(安)莱(芜)公路杨庄路口至莱城的成材行道
树进行更新,采伐木材500立方米。1987年,全市公路行道树栽植里程411.6公里,其
中干线公路62公里。
路政管理 1950年起, 路政管理由县公路站承担。1960年,始推行养路人员“一
员三员化”管理法,养路员同时是公路管理员、交通安全员。进入70年代以来,县公
路站经常派宣传车上路宣传关于确保公路畅通的各种规定,并及时组织清理公路的违
章建筑物、摊点和堆积物,设置更新交通标志。1978年起,养路工班工人和有关养护、
管理人员统一佩带山东省交通厅印制的公路管理工作证。1987年,市公路站有专职路
政管理员4人、 路政管理宣传车1辆,在干线公路设置交通标志261块,其中指示标志
77块、警告标志166块、禁令标志18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