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河沙与其他矿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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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河沙开采较为普遍,沿河乡镇村均开采用作建筑材料或商品。1976年,杨庄
公社成立沙场, 采沙销往省内和华北、东北各地。1987年有乡镇开办的沙场7处,从
业者472人, 年产值44.5万元。
粘土矿开采始于1977年。杨庄公社在南部丘陵开办粘土厂1处,从业者9人,年采
耐火粘土250吨左右,产值3万元左右。燕子石分布于境内颜庄、高庄、圣井、口镇、
常庄等乡镇。1979年始有开采。1987年,圣井乡从业者有50多户,年收入户均2000元
左右。
砂金矿境内早有开采。历史上金井一带民间多用淘沙法采取。《续修莱芜县志》
(1935年版)载:“去今未远,水北尚有金市,供贸易,其产量可知也。”1938年,东
金井村贾顺贞等人在河中淘出重1两3分的金块,换粮万余斤。此后开采未见文字记载。
铜矿,汉代在铜山村南铜山有开采并有遗址(详见《文化艺术》编)。此后开采与
否未见文字记载。1960年,济南勘探1队、3队分别提交勘探报告,金属储量:铜山为
1809吨、 埠口为739吨、胡家庄为1244吨,但无开采记录。
磷矿、重晶石、长石、膨胀珍珠岩等,1987年乡镇村或个体户有少量开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