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安全生产与职工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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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清末至民国时期, 无论私营煤窑还是日本侵略军开办的煤矿,均没有
安全管理机构,更缺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环境条件恶劣,井下缺乏支护和通风
设备,冒顶偏帮、透水、着火等事故屡屡发生,伤亡事故不断出现。民国初年,八里
沟村民李运贞一家,兄弟4人中3个死于炭窑。1935年春,沙王庄德成煤号井下冒水,
矿主怕工人生还后打官司,砍断罐笼绳索携款逃跑,致使36名工人丧生。日本侵占莱
芜期间开办的安仙煤矿,使用“以人换煤”的残暴手段,威逼中国“苦力”为其挖煤,
3年中矿工伤40余人、亡20余人,死伤人数占井下工人总数的40%。
建国后,在人民政府关怀下,莱芜地方煤矿,不但提出“安全第一”口号,而且
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和管理机构。县(市)主管局专设安全科,各煤矿成立由一名专职副
矿长为主组成的安全委员会,根据各矿规模大小或设安全科或配备安全员,负责检查
安全生产方针的执行和实施,强化对安全监督的领导。
“文化大革命”期间,安全工作受到冲击和干扰。1973年通过整顿,正常的安全
工作开始恢复。1980年,贯彻国家煤炭工业部颁发的《煤炭企业安全工作试行条例》
和《煤炭安全监察试行条例》及煤炭工业部安全委员会第一号指令,安全机构进一步
落实,专职安全监督人员有职有权有责,实行跟班、划片、分线、定点的现场安全监
督。1982年,各矿均制定专职安全监督人员岗位责任制,同时配备兼职安全员、安全
网长和安全岗员, 形成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网。部、省属4处煤矿,均由新汶矿务局派
驻安全监察站,具体实施安全监督。自建国以来,矿工死伤事故发生率大为降低。但
由于个别矿工违章作业,加之“文化大革命”对安全生产制度的破坏,因而重大事故
仍有发生。 1966-1986年,莱芜市及乡镇村所属煤矿共发生重大伤亡事故20余起,死
亡80人。其中,1977年毕毛埠大队打水井时发现煤层便自行开采。6月8日,井下冒水,
6人遇险。有人提保险灯下井营救,引起瓦斯爆炸,当即死亡5人。
附记: 1969年4月4日莱芜矿务局潘西煤矿发生煤尘爆炸事故,死亡115人,破坏
巷道3700米, 停产7个月。中央、省、地、县及驻军均组织力量抢救。
为杜绝重大事故发生,各矿均加强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灾害防治,制定安
全工作规划、灾害预防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竞赛活动,
使安全工作深入人心。
加强通风设施。从部、省、市属煤矿到乡镇村煤矿普遍建立健全专门设施,实现
机械化通风。独头工作面的掘进、采煤废除串联通风和扩散通风,采用局部扇风机,
及时调整矿井通风系统, 确保矿井通风有效风量率在85%以上。对无风地点,设栅栏
作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井下各通风设施有专人看管,及时检修。开启密闭和盲巷
恢复生产时,必须先通风,并加强瓦期检查;在测定瓦斯浓度确实不超限时方可开启
密闭恢复生产。 凡有人工作业的地点,均建立巡回检查制度,每班至少3次,间隔时
间最多3小时,做到牌板、日志、记录3对口。1981年起,根据国家煤炭工业部《煤矿
安全规程》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在开拓布置上把通风列入设计内容,实行
分煤层、分采区独立通风,基本杜绝瓦斯事故。
加强水害预防。莱芜煤田井下水大都由巷道和工作面自然涌水与水砂充填涌水汇
合而成,涌水量较大。为防水害,各矿采、掘面均建立有险必探,随探随进的探放水
制度;井下涌水均用水泵及时排到地面。
防治煤尘。部、省、市属煤矿和12处较大的乡镇煤矿均建有喷洒水系统,运输环
节的主要转载点设有喷洒水装置,机采工作面也有喷洒水措施。
防治顶板事故。建国初期,多用木质支柱支护。进入70年代后,逐步使用水泥栅
铁棚。1980年起,各矿陆续在回采工作面使用摩擦式金属支护和交接顶梁配套支护顶
板,主要巷道采用料石、水泥砌碹支护,掘进工作面则根据不同情况,采用前探梁护
顶、扒锯连锁加固支护等方法,并设置管理小组,制定管理制度,加强顶板管理,坚
持验收标准,坚持敲帮问顶,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处理。此外,推行正规环境作业,
保持工作面的正常推进速度。
职工福利 清末至民国时期, 境内煤矿多系私人集资兴办,设备简陋,采用原始
落后的生产工艺,工作极为艰苦。下窑者多系贫苦农民或无业者,劳动强度大,待遇
低,每天劳动12个小时仅挣几斤高粱钱,其他福利皆无,社会地位低下。建国后,人
民政府关心煤矿工人生活,除按月发放工资外,还有入坑费、夜班费、岩石保健费、
工作服和安全帽、靴等。建国初期实行计件工资制,工资按月计算,最低的一级工月
工资31元,最高的八级工月工资93元。60年代初实行计时工资制。进入80年代后实行
计时工资加奖励制, 井下工月工资一般在300元左右,最多的达五六百元。福利设施
方面,一般煤矿都建有职工食堂、宿舍、浴池、医院(卫生室)、学校、俱乐部等。职
工年老病残,享受退休、退职待遇。在提高物质生活的同时,还普遍重视对工人的政
治、文化、技术的培养提高。部、省属煤矿均设有职工教育科或委员会,具体实施职
工的政治、文化和技术业务教育:地方煤矿的职工教育,1972年起,县主管部门以各
种方式多次举办机电技术及采掘培训班。1976年,地方国营的槲林北梨沟矿,和社办
的辛庄、北埠矿均办起工人业余大学,由本矿技术人员向工人讲授机电制图、电工技
术、 采掘技术及设备维修等基础知识。1977年起,职工培训纳入正常轨道1977-1986
年,市煤炭化工局先后在八里沟煤矿和局机关举办短期培训班40余期,培训安全员、
机电管理员、 区队骨干等1600余人。1982年,槲林煤矿投资6.5万元设立职工教育教
室、 办公室。1979-1986年,劝礼煤矿培训各种技术骨干33人次,并对工程技术人员
安全检查员及区队长普遍进行脱产轮训。 全市26处矿井统计,1981-1986年,共举办
各类培训班995期, 培训54559人次。1982-1985年,市煤炭化工局先后选送40余人到
山东矿业学院、泰安煤炭学校等进修深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