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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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境内畜禽防疫无专门机构,治疗药物缺乏,一且疫病蔓延,仅靠民间
兽医用针扎或用土方治疗,往往造成损失。建国后,畜禽疫病防治逐步引起重视。市
(县)有兽医工作站,乡镇(公社)有兽医站,村(大队)有防疫员,防治措施和药物种类
越来越多。防疫形式,50年代一般是县畜牧兽医站组织民间兽医在农村边宣传边注射
疫苗,防疫密度较低。60年代起,采取以公社兽医站为主,雇用防疫员组成防疫队,
分别到各生产大队防疫。70年代后,各管区均配备兽医网长,大队设防疫员,由公社
统一领导,以管区为单位,组织大队防疫员按时进行防疫注射。1971年,全县普及大
牲畜合作医疗。1976年,普及生猪合作防治。1982年后,对所有畜禽实行饲养、防疫
等全面技术承包。 1983年兔瘟蔓延,全县死亡近6万只。1985年,牛泉兽医站鹿中孝
研制成功兔瘟灭菌活疫苗,对防治兔瘟疗效显著,获泰安地区科技进步一等奖。1986
年,全市参加承包的大牲畜3976头,生猪196576头,禽262643只,兔4315只。自本年
起,对生猪进行免疫程序改革,实行新生仔猪2—4月龄一次免疫。蚕病防治,历来沿
用石灰、漂白粉、福尔马林、硫磺等药物,用喷雾器喷洒或用刷子涂抹。1956年起,
使用药物陆续增加毒消散、灭蚕蝇、防消散等,并使用机动喷雾器。1986年起使用灭
菌灵等。是年,由市丝绸公司统一组织,对产鲜茧过万斤的村,使用机动喷雾器统一
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