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水土保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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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莱芜县政府成立老区建设委员会,圣井、高庄、颜庄、辛庄、苗山、常
庄、 茶业、雪野、香山9个区也相继成立老区建设委员会,领导群众封山造林,修建
谷坊(缓水坝),缓洪拦沙。同年冬,泰安专署派人带领各县水土保持干部12人,到铁
车乡试点。1952年春,查勘水土流失严重的裴家庄、辛庄一带,测绘成万分之一地形
图,制订谷坊工程技术设计,报山东省沂沭汶泗区治淮指挥部批准,由国家投资4.58
亿元(旧币),于1954年10-12月建成谷坊143座,共动用土石4968立方米。1957年春,
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暂行纲要》,同年冬,中共中央又提出“全面
规划、因地制宜、集中治理、连续治理、综合治理、坡沟兼治、治坡为主”的水土保
持工作方针。 1958年3月,山东省委在沂水县召开水土保持现场会议,莱芜的水土保
持工作更加广泛地开展起来, 当年挖鱼鳞坑625万个, 修水平阶35.3万米, 建谷坊
13828座, 治理荒山29084亩, 造林19374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到278平方公里。
1963年,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发动群众建谷坊、修梯田、绿化荒山。至1966年,增加水
土保持面积182平方公里,虎口崖、铁车、老君堂村被评为山东省水土保持先进单位,
受到奖励。 1979年以后,水土保持工作有了较大发展。1984年7月,市人民政府成立
水土保持办公室,专管水土保持工作,当年完成治理面积78.9平方公里,发展治山造
林专业户2.5万户, 承包治理面积51万亩。至1987年,全市修建梯田36.3万亩,营造
水土保持林62.55万亩,种草4.8万亩,“沟坝地”5.35万亩,治理小流域面积13处、
128平方公里, 修建了大量谷坊、鱼鳞坑、水平阶等缓水拦沙工程,水土保持面积达
到860平方公里,占总流失面积的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