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0年, 县劝业所督促各地成立林业公会,全县注册的有200余处,均系民间集
股兴办,主要职责是看护公(集体)有和私有林木等。1935年尚存马厂、广益、广生(2
处)、广峪、三尖山、民萃、田家庄、裕生、渐河庄、育成、茂生、龙泉寺、郭家园、
防水、冬暖庄、大埠头、王善庄、土泥山、龙沟坡、羊丘山东坡、羊丘山西坡、西酉
坡、谭家楼庄、团山、羊头山、黄沟庄、大平山、大酉坡、边王许庄、前裴王庄、西
坡庄、寨里镇、重崖山、刘家林庄、老君堂庄、新山乡、槲林前庄、鹿家庄、朱胡同
峪、范庄林业公会。1938年日军入侵莱芜后均逐步解体。建国后,县林业主管部门担
负起林木管理职责,在基层政权配合下,通过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巡回宣传和落实
责任等方法, 迅速制止了对山林的人为破坏。1954年,全县封山50处。1963年2月,
县人民委员会发出布告,规定人民公社各级组织必须依法保护一切公私林木的所有权,
严禁毁林开荒和乱砍滥伐。1963年,按照中共中央关于“确定和保护山林所有权”的
指示和“谁种谁有” 的政策,莱芜县人民委员会进行林木确权发证,至1966年,48%
的大队完成, 共发放林权证16万份,其中集体0.48万份、个人15.52万份,林木管理
在明确权属的基础上得到加强。“文化大革命”中,无政府主义思潮泛滥,有些村队
在林区任意开荒,圈占国营林场山林,有些人哄抢盗伐国营和集体林木,甚至欧打护
林人员, 林木管理秩序混乱,有些年份甚至陷于停顿。1979年4月,县革委批转林业
局《关于维护国营林场秩序的报告》,强调依法查处破坏森林的案件。11月,县公安
局、林业局联合发出通知,强调任何社队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砍伐国有林木,已
侵占和砍伐的限期退还和赔偿,情节严重的依法惩处。经过整顿,林木管理混乱状况
迅速改变。1981年,县人民政府进行第二次林木确权发证,全县共发放林权证226618
份,其中集体6272份,个人220346份,全县开展“稳定山林权属,划定自留山和确定
林业生产责任制”的“三定”工作,并发展林业专业户。1982年,县人民检察院成立
林业检察科,各林场设兼职林业检察员,公安局在华山、寄母山林场设立派出所,从
行政手段和法律上强化林木管理。 1984年5月,县林业局设林政科,负责全市林木采
伐管理, 实行采伐审批制度,规定采伐2立方米以下者由乡镇批准、以上者由市林业
局批准,乱砍滥伐现象被制止。
第一节林木管理
1920年, 县劝业所督促各地成立林业公会,全县注册的有200余处,均系民间集
股兴办,主要职责是看护公(集体)有和私有林木等。1935年尚存马厂、广益、广生(2
处)、广峪、三尖山、民萃、田家庄、裕生、渐河庄、育成、茂生、龙泉寺、郭家园、
防水、冬暖庄、大埠头、王善庄、土泥山、龙沟坡、羊丘山东坡、羊丘山西坡、西酉
坡、谭家楼庄、团山、羊头山、黄沟庄、大平山、大酉坡、边王许庄、前裴王庄、西
坡庄、寨里镇、重崖山、刘家林庄、老君堂庄、新山乡、槲林前庄、鹿家庄、朱胡同
峪、范庄林业公会。1938年日军入侵莱芜后均逐步解体。建国后,县林业主管部门担
负起林木管理职责,在基层政权配合下,通过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巡回宣传和落实
责任等方法, 迅速制止了对山林的人为破坏。1954年,全县封山50处。1963年2月,
县人民委员会发出布告,规定人民公社各级组织必须依法保护一切公私林木的所有权,
严禁毁林开荒和乱砍滥伐。1963年,按照中共中央关于“确定和保护山林所有权”的
指示和“谁种谁有” 的政策,莱芜县人民委员会进行林木确权发证,至1966年,48%
的大队完成, 共发放林权证16万份,其中集体0.48万份、个人15.52万份,林木管理
在明确权属的基础上得到加强。“文化大革命”中,无政府主义思潮泛滥,有些村队
在林区任意开荒,圈占国营林场山林,有些人哄抢盗伐国营和集体林木,甚至欧打护
林人员, 林木管理秩序混乱,有些年份甚至陷于停顿。1979年4月,县革委批转林业
局《关于维护国营林场秩序的报告》,强调依法查处破坏森林的案件。11月,县公安
局、林业局联合发出通知,强调任何社队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砍伐国有林木,已
侵占和砍伐的限期退还和赔偿,情节严重的依法惩处。经过整顿,林木管理混乱状况
迅速改变。1981年,县人民政府进行第二次林木确权发证,全县共发放林权证226618
份,其中集体6272份,个人220346份,全县开展“稳定山林权属,划定自留山和确定
林业生产责任制”的“三定”工作,并发展林业专业户。1982年,县人民检察院成立
林业检察科,各林场设兼职林业检察员,公安局在华山、寄母山林场设立派出所,从
行政手段和法律上强化林木管理。 1984年5月,县林业局设林政科,负责全市林木采
伐管理, 实行采伐审批制度,规定采伐2立方米以下者由乡镇批准、以上者由市林业
局批准,乱砍滥伐现象被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