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经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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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林栽培在境内历来得到重视,且分布广泛,品种繁多。《嘉靖莱芜县志》载
有杏、桃、李、枣、栗、柿、柰、石榴、花红、葡萄、核桃、花椒、桑等。其中除桑
树栽培较集中外, 其他多分散在地头堰边和宅旁院内。 民国初年,山植广为种植。
1933年, 全县有梨树1500株,产量7.8万公斤;花红5000株,产量12.5万公斤;柿子
32000株,产量160万公斤;枣40000株,产量20万公斤; 杏10000株,产量20万公斤;
山楂4000株, 产量8万公斤;花椒42000株,产量1万公斤。其中,柿子株数和产量均
超过山东省平均数,山楂、柿子、柿饼等远销到济南、天津等地。上述树种除分散栽
植的外,杏、桃、山楂、软枣、桑、花椒等在部分林场集中栽植。
建国后,县人民政府贯彻“公私林木果树一律保护”政策,经济林木得到恢复和
发展。1952年,收获果品502.52万公斤,品种主要有山楂、花红、柿子、葡萄、桃、
杏、李等。1953年,引进西洋苹果并迅速发展。1957年,嘶马河、朱家庄、宜山、县
农场等大面积苹果园建成, 全县有苹果树10万株, 产量3.84万公斤, 果品总产量
724.9万公斤。 1958年,在“大跃进”中生产上瞎指挥,许多果树被砍伐,桑园、柞
炭大部被毁。 1961年,果品产量下降到320.6万公斤;蚕茧产量仅有3.39万公斤,为
1956年16%。 经过国民经济调整和林木确权发证,1965年果树栽培量和果品产量恢复
到历史最好水平。此后,经济树木栽培量和果品产量在徘徊中提高。1975年,全县有
经济林97596亩 (含桑、柞、茶等) ,其中水果林25953亩(苹果占70%,木本粮油果林
33829亩;干鲜果总产1750万公斤,其中,苹果880万公斤。花椒总产46.5万公斤,居
山东省第三位。
1979年起,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各级政府强调退耕还果和建设经济林基地,经济林
的价值为人们进一步认识,不少地方称为“摇钱树”、“小银行”,形成集体、个人
一齐发展经济林的局面。 1981年,县人民政府根据各地栽培习惯和发展远景,确定5
大经济林基地:莱南干、水果林基地,以柿子、山楂、水杂果为主;莱北干杂果林基
地,以板栗、核桃、山楂为主;牟汶、嬴汶河流域水杂果林基地,以苹果、梨、葡萄
为主;长埠岭枣粮间作基地;莱东板栗基地。1982年,全县有经济林116961亩,按种
类划分,木本粮油林63727亩,占54.49%,其中核桃1659亩、板栗5837亩、大枣242亩、
柿子14957亩、 花椒36064亩、 其它4968亩; 水果林24421亩,占20.88%,其中苹果
22648亩、梨1367亩、其它406亩;特用经济林107亩,占0.09%,其中茶叶81亩;桑园、
柞岚等28706亩,占24.54%,其中桑2444亩、柞岚23568亩、条林2684亩、其它10亩。
1987年, 全市有经济林310000亩 (含堰边植果折实面积5.1万亩) ,占有林地面积的
35.5%。 桑树栽培境内可追溯到夏代。清代至民国初期,植桑养蚕为民间主要经济活
动之一。“五亩之宅,墙下树桑,为吾莱普遍现象”。栽培品种以鲁桑为主,60年代
起以湖桑为主。栽培数量,1922年全县有1029万株,列山东省第一位,占全省的33.8
%; 1930年起逐步减少,几个年份的栽培量:1930年594万株,1935年350万株,1937
年300万株,1940年150万株,1952年95万株,1953年115万株,1956年1.5万株,1962
年0.62万株,1966年166亩,1975年529.6亩。1976年,县革委提出发展万亩桑园万担
蚕计划,桑树栽培重新提到重要位置,当年栽植桑苗502万株,桑园面积达到2882亩。
此后,历年栽培面积是:1977年3120亩,1978年3388亩,1979年3000亩,1980年3535
亩,1981年2524亩,1982年3300亩,1983年3867亩,1984年6680亩,1985年6131亩,
1986年6197亩, 1987年7351亩, 期间1984年,莱芜被列为全省26个桑茧生产基地县
(市)之一。
柞树栽培,清代中期普及境内,以大王庄、大槐树、茶业口、腰关等乡镇为主要
分布区。柞炭面积,1949年69689亩,1953年51194亩,1974年35200亩,1979年35000
亩,1985年23864亩,1986年23568亩,1987年21566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