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土地改革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c&A=1&rec=266&run=13

封建土地制度 清末至民国时期, 境内土地集中于少数地主、富农之手,广大贫
苦农民只有少量土地。1921年,全县有农田8300顷,家有土地5顷以上者为大农,1顷
左右者为中农,50亩以下者为小农; 大农靠雇工经营,中农半雇工半自耕,小农以自
耕为主。1933年,全县76843户中,完全耕种己有之田的自耕农占40%,一方面耕种己
有之田、一方面租种他人之田的半自耕农占20%,为人所雇、帮忙田事的雇农占39%,
完全佃种他人之田的占1%。1947年11月,中共鲁中区委巡视团对莱芜县红泉乡 (含城
子县、魏家庄、红岭子、傅家庄、陈家庄、泉子沟、院上村) 调查,"双减"前、土改
复查前和1947年各阶级占有土地状况如表11—1。
地主、富农对贫苦农民的剥削方式大致有以下几种。
雇工。分长工、短工。长工又分伙计和季节工。伙计有春季上工、农历十月一日
下工的,也有终年在地主家的。雇工多者又有区分,总管一切农活的称作伙计或把活
计;实际领头干农活的称二伙计,以下有三伙计、四伙计;专门侍候地主、干家务活的
称小伙计。正常年景,长工年得工钱折粮400—500公斤,细、粗按四、六比例搭配。
短工是地主、富农在农忙时的临时雇工,境内重要集镇皆有短工市,多设于帮子井旁。
为混饭糊口的农民,起早带着农具在市上等候,雇主与他们当面议价,一般是管饭者
每天工钱折粮1.5—2.5公斤。 此外,还有月工,即农活最繁忙季节雇用1个月,事后
解雇。长、短工干活皆由雇主监工或身强力壮的作头(即上述作活计、二伙计等)领引,
必须干够雇主确定或作头所干的定额才给工钱,干完一天无不精疲力竭,由此积劳成
疾者屡见不鲜。
地租。有分租、夹分工子、白带地等若干种,租期有常年、当年或一季之分。分
租,一种是地主出租土地并投入种子、肥料、农具、牲畜,佃户只出劳动力和部分农
具,收获按粗粮三七、细粮二八、特产对半比例分成,地主得大头,此法较多见; 另
一种是地主只出租土地,不投入成本,收获四六或对半分成,地主得大头,其中也有
的预先根据土地质量等因素确定产量,然后再确定租佃双方的分配比例,一般是四六
分成,地主得大头,也有的对半平分。上述方式一般每亩地交好粮62.5—75公斤; 不
论当年收成好坏,佃户都要按议定的地租交足好粮。粮食晒干扬净后,地主便到场上
收租,不管剩余部分够不够佃户应得的成数,只顾按既定数量拿走。无论哪种地租,
当年欠下的部分多按3分计息; 3年本利平,以后利上加利,最后仍缴不上者,就以物
品抵押,甚至出卖儿女抵债或逃荒异乡躲债。夹分工子,剥削手段最毒辣但不普遍,
即地主将家人或低价雇人夹在佃户中合伙耕种,收获后地主与佃户先分成,然后夹入
的人再与佃户平分剩余部分。白带地,即地主在出租土地时带上部分土地,无代价地
由佃户代为耕种。
高利贷。有贷钱、贷粮两种。贷钱者,一般3分利息,也有的2.5分、4分、5分,
贷期1年; 到期拿不上利钱者,利息转本生利,如此往复,俗称"驴打滚";也有的贷钱
时指定土地或房产作抵押,到期无钱便顶钱还债。贷粮者,一般春贷谷子夏还麦子,
平贷平还,到期还不上翌年加倍; 也有的春借1斗秋后还1.5斗,或秋后借粗粮,翌年
麦后还细粮。不管贷款还是贷粮,都必须找保人立字据,到期借贷者无力归还则由保
人代还。
农民的贫困与反抗 地主阶级的残酷盘剥, 使贫苦农民世代处于饥寒交迫之中,
正常年景只能勉强糊口,掺以糠菜的窝窝头、菜团子、菜糊粥、渣豆腐是家常便饭,
逢年过节或婚嫁喜庆等才用面食,也多是客人、老年人用,不少人家连这点也难以办
到。 衣着多数补丁摞补丁,仅能遮体御寒。民间流传着"富人过年鸡鱼肉酒,穷人过
年白菜豆腐"、"头上戴的开花帽,脚上鞋子露后跟,破衣烂衫窟窿被,能缝能连是好
的"、 "富人一席宴,穷人半年粮"等歌谣俚语。遇到大灾之年,庄稼所收无几甚至颗
粒无收,地主照样催租逼债,贫苦农民生活更难保证,除糠菜外,树皮、树叶、草根
和一些难以入口的屋烂草、滑石粉等,也被用来充填饥肠,无数人被冻饿而死,有的
举家逃荒要饭。1616年(明万历四十四年)、1889年(清光绪十五年)境内皆因灾近乎绝
产,地主囤粮不救,贫苦农民活活饿死,暴毙街头、荒野者时有所闻,先后有10几万
人逃往徐(州)淮(海)和山(西)陕(西)等地。民国初期,军阀、土匪为患,地主阶级与
之相勾结,农民灾难更加深重。1938年起,日伪军疯狂进行烧杀抢掠,以地主、恶霸
为基础的伪政权变本加厉地进行剥削压迫,贫苦农民苦不堪言。1942年大旱,加之日
伪军抢掠、封锁,田地荒芜,造成1943年大歉年,全县流离失所、逃荒要饭者30520
户、 91010人,饿死者8477人。抗日战争胜利后,地主阶级麇集在以刘伯戈为首的国
民党县政府周围,以极端的阶级仇恨,对贫苦农民政治上残酷镇压,经济上肆意盘剥,
农民的贫困和苦难达到无以复加的程度。鄂庄村魏少运在村外拣到一条死狗,已是饥
肠辘辘的全家人立即扒皮煮食。本村一吴姓地主诬其打死他家的狗,将魏父捆绑起来
毒打, 其母的头上也被打了一个血窟窿。经众乡亲求情,其父才保住性命。全家5口
被逼"下关东",其父及长妹病饿而死,二妹被卖。大酉坡村一毕姓农民借地主几元钱,
几年后滚利叠息变成160多元。 年关地主一再逼债,毕某无奈上吊身亡。北埠村李克
亭家世代给地主扛长工,荒年竟借不到地主家一粒粮食,一家6口先后有4口饿死。王
家洼村王奎生连续18个冬天未穿过棉裤。 大酉坡村毕才德家7年没吃过水饺。数年不
尝肉味者有之,一件衣服兄弟姊妹轮流穿者有之,举家几代人只盖一床破棉被者有之。
地主阶级的残酷压榨和剥削,激起贫苦农民的仇恨和反抗。1615年 (明万历四十
三年) 春夏大旱,八月降霜,农作物受害严重,百姓饥至食糠秕、树皮、草节,地主
反而催粮逼债。入冬,百姓饥饿难耐,相约闯进富人家"吃大户",分掉地主和富商囤
积的粮食、布匹。1639年(明崇祯十二年),西北乡一带农民聚义于香山,杀富济贫,
后被明政府派军队镇压下去。1853年(清咸丰三年)太平天国定都南京后,境内农民在
下水河村秀才于曰恭率领下聚义于大舟山,打败县衙的数次镇压,后被驻淄川的摄政
王派兵镇压下去。
反抗规模最大的一次是"草把子事件"。1913年,北洋政府下令验契,清查田赋。
莱芜为此设局,督促各地绅士办理。"初次验契,[民国]二年开始,催办人存观望,
验者寥寥。迨雷厉风行,民心恐慌,争来呈验。署内终日填咽,甚至城里关厢、墙根
屋头尽是拥挤执契不得呈验之人。有露宿街餐等候数日,将验契之款洋买食用尽,或
不足回家复行揭借者,酷矣哉! 且章程屡变,按之部章及筹备处细则,殊多不合,民
之无敢质问者……”口镇街地主刘运文、刘运钰与山口村地主魏广海等串通一气,仰
仗官府,把持验契,苛敛民财,从中渔利。凡是托请刘家兄弟者,均得以顺利呈验,
反之则百般刁难。 1915年8月,虸蝗成灾,颗粒无收,强忍赋税压榨的贫苦农民反抗
情绪更加激烈。10月,验契查赋演移到逐户丈量地亩、稽查无粮土地,忍无可忍的贫
苦农民终于揭竿而起。15日,栾宫村栾思信和西嵬石村张金山首先率众手持草把、棍
棒, 与验契把持者对抗。石城保周围72个村庄的农民立即响应,当天连下3次鸡毛文
书,约邀全县农民共同行动。第二天,雪野保32个村的农民在上游庄吕曰臣带领下响
应; 两路队伍会合于山口村,砸毁魏广海的酒店、油坊和布店。第三天赶到口镇,南
乡和东乡的各路农民队伍3万余人也汇集到口镇寨外。 县知事凌念京乘轿率县警随从
等10余人赶到,见农民人多势重,便叫开寨门,躲进警察派出所不敢露面。农民乘寨
门打开蜂拥而入,将警察派出所围困起来,提出停止丈量地亩和征敛验契金的要求。
凌企图以缓兵之计脱身,便一一答应。21日,农民准备各自返乡时,突然省里派来一
位熊姓委员,于傍晚带凌等人从南寨门出走。农民见情势有变,便尾随追赶,在田庄
村将熊、凌拦住。县警开枪打死农民3人并伤1人。农民怒火冲天,首先抓住刘运文吊
在田庄村的古庙里,然后砸毁凌的官轿。凌仓惶逃到港里村,更换衣服,手拿草把,
伪装农民,被该村庄长连夜护送回莱城。熊某在混乱中骑马奔走,惊恐落下被拖数步,
复狼狈上马逃回莱城。刘运文被其心腹偷偷救走藏匿。愤怒的农民返回口镇,欲火焚
刘运文住宅,恐累及邻居,便揭掉房顶,砸烂酒店、油坊和所有家俱,稍解心头之恨
后从容四散。凌念京回到莱城即上报莱芜民反。山东督军遂令究州防营马三营部驰奔
莱芜镇压。马部陶某率先头部队开进莱芜,见农民已经四散,便留下防营部队百余人
驻守口镇,将余部和陆续到达的后续部队带回。事后,凌念京被撤职。新任知事张庆
云到任后,将栾思信、吕曰臣等逮捕入狱。吕曰臣不久被保释。栾思信被判处徒刑15
年, 幸其会中医,为多人治病被减刑,3年后释放。民间称为草把子事件,并编成戏
剧取名《吊古庙》。
减租减息 1942年6月,中共莱芜(北)、博莱、新甫县委及各县民主政府,针对农
民生活困苦,急需粮食渡荒的实际,发动群众开展向地主、富农借粮运动,持续到秋
后,各县借粮数万到数十万公斤不等,香山区南部10几个村庄借出10余万公斤。1943
年,按照山东省战时工作委员会发布的《租佃暂行条例》,中共莱芜(北)、博莱、新
甫县委及各县民主政府发动农民群众实行二五减租、分半减息和增资斗争,职工和雇
工的工资以养活1—1.5口人为最低标准,同时继续动员富户借粮给贫苦农民。1944年
春节前,乘地主、富农向农民讨债之机,又提出"缓期还债,大家过好年"的口号,使
贫苦农民的基本生活得到保证。当年,莱芜 (北) 县共减轻租粮19119.5公斤、息粮
4579.5公斤,博莱县减轻租粮约1万公斤、息粮1260公斤、现金1080元。直到土地改
革,中共各级地方组织和民主政府一直将减租减息、遏制地主阶级盘剥、改善贫苦农
民生活作为农村工作的中心点,为后一步的土地改革作了思想和组织准备。
土地改革 1946年春, 按照山东省政府公布的 《山东省土地改革暂行条例》 、
《山东省土地改革具体实施办法》,中共莱芜县委、莱芜县民主政府在颜庄区逯家庄
和黄花店进行土地改革试点,首先向农民宣传"土地还家"、"耕者有其田"等革命道理,
发动群众同地主开展说理斗争,然后组织农民代表与地主、富农谈判,要求他们自动
献地;对拒绝献地者则发动群众进行大会说理斗争,迫使他们交出全部多余的土地。7
月,县委分别在麻湾崖、港里召开南北两片区干部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关于清算减
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 ,推广点上的经验,部署在全县展开土地改革运动。9月又在
梁坡、10月又在郭家镇分别召开县区干部扩大会议和分区委书记会议,传达学习中共
中央华东局《关于彻底实行土地改革的指示》,指导各区村通过夜校、剧团演出、会
议和街头演讲等形式,宣传"穷人是怎样穷的","地主是怎样剥削农民的"等道理以及
依靠雇农、贫农,团结中农,孤立富农,打击地主等政策,组织苦大仇深的雇农、贫
农诉苦,提高阶级觉悟,土地改革运动迅速在全县形成高潮。1947年,全县14个区统
计, 开展土改的村庄有784个,地主、富农等交出土地38097.13亩、房屋1573间、粮
食58277.5公斤、羊144只、猪40头、驴1头、衣服188件、树60棵、水车8部、手推车1
辆, 有13917户农民分得土地等财物,其中,军属赤贫500户、贫农2993户、中农245
户,烈属赤贫75户、贫农289户、中农37户,荣属赤贫42户、贫农135户、中农16户,
复员军人赤贫23户、 贫农103户、中农10户,一般农民赤贫1577户、贫农7758户、中
农114户。 但在部分地区出现侵犯中农利益,对地主扫地出门、不给出路,甚至乱捕
乱打等偏差,仪封、圣井、汶南、辛庄、苗山、常庄、茶业、雪野、香山、水北、杨
庄区统计,侵犯中农493户、打死250人(其中地主147人);也有的村庄给地主、富农留
地过多或留好地; 有的划定成份不准确。当年10月,中共中央华东局下达《关于山东
土改复查的新指示》后,中共莱芜县委、莱芜县政府即进行复查纠偏,全县12个区统
计,进行纠偏者201户、1041人,分布在13个乡的82个村,其中地主改为富农的7户、
36人,改为贫农的31户、171人;中农改为地主的8户、44人,改为富农的21户、120人;
贫农改为地主的1户、4人,改为中农的96户、423人; 其他37户、243人。1950年,分
配土改胜利果实,全县共分配土地161680亩、房屋5709间、牛驴136头、猪147头、水
车113部、手推车24辆、农具584件、粮食446416公斤,分到土地等财物的贫农6万户、
中农871户。1951年春,颁发土地证,同时为被错斗的2635户、13175人改定成份,赔
偿经济损失。至此,土地改革基本结束。分到土地的翻身农民心花怒放,许多人领到
土地证激动得流下眼泪,把土地证揣在怀里,放在枕头下,一遍一遍看不够。民间艺
人李建业在街头自编自唱:"我老汉,真高兴,开会领来土地证,四四方方一张纸,上
面写着我的名……"全县到处象过年一样, 以各种方式庆祝封建土地制度的灭亡和农
民土地所有制的确立。
土地改革结束后, 各阶级阶层占有土地财产状况如表11—2。中共莱芜县委随之
对十四区太平乡、四区方下乡土地改革结束前后各阶级阶层变化进行典型调查,如表
11—3、表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