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事故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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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厂矿企业生产事故预防,除积极改进设备外,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建立安全组织 市(县)人民政府成立23人组成的安全委员会,市(县)长和1名副市
(县)长分别兼任正、副主任,各企业单位建立委员会或安全领导小组。1987年,全市
共有安全组织125个,专业安全员221人,兼职安全员2810人。
制订安全生产制度 境内各企业单位、 生产班组和工人均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全
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使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责任与经济效益挂钩,安全生产层层
有人抓,生产现场岗岗有人管,要害部门和部位实行安全合同制。1987年,全市签订
安全合同的要害部门有2512处、责任人4592人; 部分煤矿还与职工签订遵章操作安全
合同,制定严格的奖罚制度。槲林、北埠、辛庄等煤矿规定,违章操作或不用防护工
具一次罚款5元, 并专门设立监督站,委派监督员,及时检查监督。对安全无事故的
责任人和职工定期发放安全奖。 1984年,全市工业系统共奖励5583人,发奖金10336
元。
加强安全教育 市内各企业均把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利用广播、
电影、幻灯、图片及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向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制教育。
1984年, 全市首次开展安全月活动,共召开动员会、座谈会150次,利用有线广播宣
传安全文件95次, 写广播稿85篇,出黑板报262期次,放安全幻灯片28场,受教育者
达3.6万多人次。
开展技术培训 为不断提高劳动保护和安全管理水平, 市安全办公室与各主管部
门和厂矿、 企业密切配合,开展职工安全培训。1984年,全市共举办各种培训班127
期, 培训干部、职工6905人。其中,培训特殊工种5310人,发合格证5140人。1978~
1987年,全市共举办锅炉司炉工培训班15期,培训812人,考核发证802人; 举办水处
理培训班4期,培训215人; 达到台台锅炉有持证司炉工和合格水处理操作工,保证锅
炉安全运行。
开展安全检查 为及时消除隐患, 除各单位各系统经常进行检查外,市安全办公
室定期组织全市性检查。1984年,共进行4次全市安全大检查,检查282个单位,查出
事故隐患6043条, 整改5643条,投资70余万元。7月上旬~9月中旬,检查锅炉72台,
查出制造、使用和管理不善造成的不安全因素435条,能整改的402条,全部进行整改;
不能整改的均提出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