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就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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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职业 境内居民历来多以农业为主, 少数无业或失业者均自谋职业,由亲朋
引荐,受雇于主,可以随时被解雇,职业无保障。
1950年,县人民政府调查,建国前全县有工(主要手工业) 商业者及教育工作者1
万人左右,但因战乱,有些工商业倒闭和教育停办,大多数处于失业和半失业状态。
1952年, 开展劳动就业登记。下半年,介绍350名在乡知识分子,通过考试选拔参加
教育工作。
组建经营集体 1953年, 县人民政府号召境内个体商业、手工业者走互助合作道
路,共办起手工业社40余处、合作商店100余个,就业职工3121人。
计划招工 50年代初, 厂矿企业招收职工由各单位自行办理。1953年起,实行劳
动工资计划管理,招工由当地政府编制计划,上报批准后执行。但头绪多,指标繁琐,
计划下达不及时,加之执行不严,招工仍处于自由状态。1956、1957两年,全县增招
职工和经营集体转为全民所有制职工共4558人。
1958年,在“大跃进”高指标影响下,县内各单位大量盲目招工,职工人数剧增
到26222人,其中固定工15037人,比1952年增长8倍。
1961年起, 贯彻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共减少职工22652
人,其中调出外地8035人、转入集体所有制2623人、参军43人、回城35人、退职退休
1406人,精减回农村10510人,连同其家属共减少吃商品粮人口44194人。
1964~1968年,除接收国家统一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外,未正式招工。
“文化大革命”期间,劳动计划失控,1969年,除接收国家统一分配的毕业生和
复员退伍军人外,从社会上招l5125人、临时工转正1549 人,连同莱芜矿务局划入,
职工增加到57920人;集体所有制职工由2449人增加到5474人。1980年职工达到65890
人。
1981年,对全民所有制单位使用的计划外用工纳入计划,进行清理、压缩,将供
销社系统的职工由全民所有制转为集体所有制,连同莱芜矿务局撤销,其所属煤矿职
工调出,全县职工减少到51793人。1987年底,全市共有职工69242人,其中全民所有
制58296人、 集体所有制11547人; 全民所有制固定工46528人, 集体所有制固定工
7736人。
知识青年下乡回乡安置。1965年,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动员和组织
城镇知识青年和其他闲散布劳动力下乡、回乡参加农业社会主义建设工作的指示》,
境内首批接收济南市下乡插队者55户、 320人,其中知识青年55人。1968年,毛泽东
主席发出“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的号召,人民公社一级非农业
人口中符合上山下乡条件的知识青年,也列入动员对象。至1970年,全县动员下乡、
回乡知识青年418人。1972~1978年,共接收安置下乡、回乡知识青年4474人。1980年
停止动员下乡。
1970年始,随着招工、征兵、升学等途径,境内下乡、回乡知识青年陆续离乡。
1981年,5091名下乡、回乡知识青年全部安置完毕。
转复、退伍军人安置详见《民政》编。
其他安置。1980年起,对“文化大革命”中冤、假、错案平反昭雪人员、“右派”
改正人员、历史遗留案件被处理人员、精减人员、台港澳胞及归侨、原国民党县(团)
级以下被宽大释放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等,均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予以妥善安置,
至1987年底,共安置平反昭雪人员296人,刑满、宽大择放人员12人,被精减职工372
人,台港澳同胞及归侨5人。
自谋职业 建国初期, 根据失业人员情况,国家号召发展个体工商业。1953年,
全县有个体手工业3150户、6300人,个体商业3899户、4758人,基本解决失业者的就
业问题。1956年后,随着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这些个体工商业者,大部分转入
集体。
1980年8月起,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全国劳动就业会议上提出的"在国家统筹
规划和指导下, 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
针,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规定》,
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在政府计划招工的同时,兴办劳动服务公司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
帮助社会待业人员就业, 提倡和扶持自谋职业。1982年境内城镇有自谋职业人员147
人,1987年发展到745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