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职业 境内居民历来多以农业为主, 少数无业或失业者均自谋职业,由亲朋
引荐,受雇于主,可以随时被解雇,职业无保障。
1950年,县人民政府调查,建国前全县有工(主要手工业) 商业者及教育工作者1
万人左右,但因战乱,有些工商业倒闭和教育停办,大多数处于失业和半失业状态。
1952年, 开展劳动就业登记。下半年,介绍350名在乡知识分子,通过考试选拔参加
教育工作。
组建经营集体 1953年, 县人民政府号召境内个体商业、手工业者走互助合作道
路,共办起手工业社40余处、合作商店100余个,就业职工3121人。
计划招工 50年代初, 厂矿企业招收职工由各单位自行办理。1953年起,实行劳
动工资计划管理,招工由当地政府编制计划,上报批准后执行。但头绪多,指标繁琐,
计划下达不及时,加之执行不严,招工仍处于自由状态。1956、1957两年,全县增招
职工和经营集体转为全民所有制职工共4558人。
1958年,在“大跃进”高指标影响下,县内各单位大量盲目招工,职工人数剧增
到26222人,其中固定工15037人,比1952年增长8倍。
1961年起, 贯彻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共减少职工22652
人,其中调出外地8035人、转入集体所有制2623人、参军43人、回城35人、退职退休
1406人,精减回农村10510人,连同其家属共减少吃商品粮人口44194人。
1964~1968年,除接收国家统一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外,未正式招工。
“文化大革命”期间,劳动计划失控,1969年,除接收国家统一分配的毕业生和
复员退伍军人外,从社会上招l5125人、临时工转正1549 人,连同莱芜矿务局划入,
职工增加到57920人;集体所有制职工由2449人增加到5474人。1980年职工达到65890
人。
1981年,对全民所有制单位使用的计划外用工纳入计划,进行清理、压缩,将供
销社系统的职工由全民所有制转为集体所有制,连同莱芜矿务局撤销,其所属煤矿职
工调出,全县职工减少到51793人。1987年底,全市共有职工69242人,其中全民所有
制58296人、 集体所有制11547人; 全民所有制固定工46528人, 集体所有制固定工
7736人。
知识青年下乡回乡安置。1965年,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动员和组织
城镇知识青年和其他闲散布劳动力下乡、回乡参加农业社会主义建设工作的指示》,
境内首批接收济南市下乡插队者55户、 320人,其中知识青年55人。1968年,毛泽东
主席发出“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的号召,人民公社一级非农业
人口中符合上山下乡条件的知识青年,也列入动员对象。至1970年,全县动员下乡、
回乡知识青年418人。1972~1978年,共接收安置下乡、回乡知识青年4474人。1980年
停止动员下乡。
1970年始,随着招工、征兵、升学等途径,境内下乡、回乡知识青年陆续离乡。
1981年,5091名下乡、回乡知识青年全部安置完毕。
转复、退伍军人安置详见《民政》编。
其他安置。1980年起,对“文化大革命”中冤、假、错案平反昭雪人员、“右派”
改正人员、历史遗留案件被处理人员、精减人员、台港澳胞及归侨、原国民党县(团)
级以下被宽大释放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等,均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予以妥善安置,
至1987年底,共安置平反昭雪人员296人,刑满、宽大择放人员12人,被精减职工372
人,台港澳同胞及归侨5人。
自谋职业 建国初期, 根据失业人员情况,国家号召发展个体工商业。1953年,
全县有个体手工业3150户、6300人,个体商业3899户、4758人,基本解决失业者的就
业问题。1956年后,随着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这些个体工商业者,大部分转入
集体。
1980年8月起,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全国劳动就业会议上提出的"在国家统筹
规划和指导下, 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
针,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规定》,
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在政府计划招工的同时,兴办劳动服务公司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
帮助社会待业人员就业, 提倡和扶持自谋职业。1982年境内城镇有自谋职业人员147
人,1987年发展到7453人。
第一节就业方式
介绍职业 境内居民历来多以农业为主, 少数无业或失业者均自谋职业,由亲朋
引荐,受雇于主,可以随时被解雇,职业无保障。
1950年,县人民政府调查,建国前全县有工(主要手工业) 商业者及教育工作者1
万人左右,但因战乱,有些工商业倒闭和教育停办,大多数处于失业和半失业状态。
1952年, 开展劳动就业登记。下半年,介绍350名在乡知识分子,通过考试选拔参加
教育工作。
组建经营集体 1953年, 县人民政府号召境内个体商业、手工业者走互助合作道
路,共办起手工业社40余处、合作商店100余个,就业职工3121人。
计划招工 50年代初, 厂矿企业招收职工由各单位自行办理。1953年起,实行劳
动工资计划管理,招工由当地政府编制计划,上报批准后执行。但头绪多,指标繁琐,
计划下达不及时,加之执行不严,招工仍处于自由状态。1956、1957两年,全县增招
职工和经营集体转为全民所有制职工共4558人。
1958年,在“大跃进”高指标影响下,县内各单位大量盲目招工,职工人数剧增
到26222人,其中固定工15037人,比1952年增长8倍。
1961年起, 贯彻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共减少职工22652
人,其中调出外地8035人、转入集体所有制2623人、参军43人、回城35人、退职退休
1406人,精减回农村10510人,连同其家属共减少吃商品粮人口44194人。
1964~1968年,除接收国家统一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外,未正式招工。
“文化大革命”期间,劳动计划失控,1969年,除接收国家统一分配的毕业生和
复员退伍军人外,从社会上招l5125人、临时工转正1549 人,连同莱芜矿务局划入,
职工增加到57920人;集体所有制职工由2449人增加到5474人。1980年职工达到65890
人。
1981年,对全民所有制单位使用的计划外用工纳入计划,进行清理、压缩,将供
销社系统的职工由全民所有制转为集体所有制,连同莱芜矿务局撤销,其所属煤矿职
工调出,全县职工减少到51793人。1987年底,全市共有职工69242人,其中全民所有
制58296人、 集体所有制11547人; 全民所有制固定工46528人, 集体所有制固定工
7736人。
知识青年下乡回乡安置。1965年,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动员和组织
城镇知识青年和其他闲散布劳动力下乡、回乡参加农业社会主义建设工作的指示》,
境内首批接收济南市下乡插队者55户、 320人,其中知识青年55人。1968年,毛泽东
主席发出“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的号召,人民公社一级非农业
人口中符合上山下乡条件的知识青年,也列入动员对象。至1970年,全县动员下乡、
回乡知识青年418人。1972~1978年,共接收安置下乡、回乡知识青年4474人。1980年
停止动员下乡。
1970年始,随着招工、征兵、升学等途径,境内下乡、回乡知识青年陆续离乡。
1981年,5091名下乡、回乡知识青年全部安置完毕。
转复、退伍军人安置详见《民政》编。
其他安置。1980年起,对“文化大革命”中冤、假、错案平反昭雪人员、“右派”
改正人员、历史遗留案件被处理人员、精减人员、台港澳胞及归侨、原国民党县(团)
级以下被宽大释放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等,均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予以妥善安置,
至1987年底,共安置平反昭雪人员296人,刑满、宽大择放人员12人,被精减职工372
人,台港澳同胞及归侨5人。
自谋职业 建国初期, 根据失业人员情况,国家号召发展个体工商业。1953年,
全县有个体手工业3150户、6300人,个体商业3899户、4758人,基本解决失业者的就
业问题。1956年后,随着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这些个体工商业者,大部分转入
集体。
1980年8月起,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全国劳动就业会议上提出的"在国家统筹
规划和指导下, 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
针,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规定》,
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在政府计划招工的同时,兴办劳动服务公司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
帮助社会待业人员就业, 提倡和扶持自谋职业。1982年境内城镇有自谋职业人员147
人,1987年发展到745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