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募兵抽丁抓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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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中期,县衙署捕快、巡丁等均为雇役,绿营(绿旗)兵实行征募制。末期,袁
世凯督鲁,为扩充绿营和编练新军,曾3次在各州县募兵。1909年(宣统元年) 正月,
仅在东昌、泰安、武定等府属各县征募1129名。
民国初期,警备队、人民自卫团、保卫团、联庄会等县、区、乡地方武装均实行
按人丁或地亩抽丁法,地方军阀部队仍实行募兵制。直到本世纪30年代,各派系军队
入境插旗募兵,兵贩子走集串乡挂旗定点叫喊募兵者屡见不鲜。美以美会教徒马某曾
为军阀在水北一带募兵,应募者多为地痞流氓、无业游民、兵滑子等。田家庄一村民
应募当兵后,逃回来再应募,连续4次;也有些是为谋生的贫苦农民和寻求出路的青年
学生。
1933年6月, 南京国民政府虽颁布《兵役法》,但军阀韩复案主鲁末执行,境内
实行"拔富兵"抽丁法,按地亩家产,谁富谁出兵。所拔"富丁"集中于县城,自备武器,
着统一制服接受军训。训毕排序造册入档,上面下达招兵数额时,即依次抽拔。富家
子弟不愿当兵, 因此盛行买丁替役,富人出资穷人当兵。水北村地主景家八大院出6
市亩地、 西关街元姓地主出12市亩地,各买1名壮丁替役。
1946年10月,国民政府修改《兵役法》。翌年,其军队虽两度占领莱城,但均未
实行,而用抓丁法抓去不少壮丁补充兵源。附:1938年12月,日本侵咯军侵占莱城后,
伪县公暑下今向莱城周围5公里内各村庄抽丁, 组建伪县擎备队,被抽丁者村公所给
每丁500-1000元伪币, 入伍后每丁每月70-80斤粮食代饷金,由县赘备队出据,士兵
向本村提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