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拥军优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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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莱芜市(县)委和历届人民政府,把拥军优属工作作为动员群众进行人民战争,
巩固国防的一项政治任务坚持不懈。人民群众称人民军队为子弟兵,看作最可爱的人。
1941年2月,县民主政府普遍娠济抗日军人家属,发放优待粮139370公斤。9月,刘白
杨村群众在敌人搜查时,为掩护八路军伤病员,32人献出生命。1943年,山东纵队第
四旅武工队队长罗俊, 单枪匹马冲出日伪包围圈,身负4处重伤,在河北村养伤。驻
雪野据点的日伪军出动抢粮, 情况十分紧急,罗队长坚持随队转移,房东魏大娘说"
孩子, 你伤这么重,不能走,叫俺闺女梳上纂,扮成你媳妇,你当我 的儿子吧,俺
豁上这条老命也要保护你。 "后来,地下党员杨聋子,把罗队长送到上法山地洞里隐
蔽起来,罗队长脱了险。同年日伪军连续"扫荡"南峪一带,火烧南峪村13次,但在群
众掩护下,驻村的八路军山东纵队某兵工厂未受任何损失。1943年初,境内三县党政
领导机关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政部门和群众团体从元旦到春节开展拥军优属、拥政
爱民月。此后,便形成为传统,每年,各级党政群团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纷纷制订
和修订拥军优属公约,开展慰问子弟兵和优属活动。人民群众敲锣打鼓,扭起秧歌,
唱着劳军歌曲,赶上猪羊到部队驻地慰问,与子弟兵一起联欢,畅谈胜利,争取部队
对地方工作的意见。村村开展慰问烈军荣属活动,以各种民间文艺形式欢欢乐乐向烈
军荣属拜年、悬挂光荣厦,召开茶话会,帮助他们制订一年的生产计划等。平时,部
队进驻村庄,群众腾房屋、让床铺,部队需用什么就送什么。农忙季节组织代耕队,
先为烈军属耕、 种、收、0。1945年5月1日,泰山区党政军民机关,在西下游修建抗
日烈士纪念碑,褒扬在抗日战争申牺牲的2310位烈士。1949年4月,县政府向烈、军、
荣、工(革命干部)属发放优待救济粮79133公斤,帮助他们度过春荒。1950年1月,县
人民政府成立评残委员会,为革命残废军人评定等级,按照国家规定给予优待抚恤。
1951年,为支援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全县人民捐献现金136478元。县委、县政
府派出代表参加赴朝慰间团慰问志愿军。1956年,农村实现合作化,在集体生产、评
工记分、按劳分配制度下,生产队均给烈军属和残废军人一定数量的优待工分,参加
集体分配。1978年,农村实行改革后,村委会均从集体提留中,给义务兵家属一定数
量的现金补助,一般相当于本村劳力的平均收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除传统
的拥军活动外,主要通过"军民共建"活动,开展"两个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