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病残军人安置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c&A=1&rec=175&run=13

1949~1955年10月,共接收带病回乡军人1722人,其中精神病患者100人、麻风病
患者5人、其他慢性病患者1617人; 接受残废军人1724人,其中特等残废2人、一等残
废20人、 二等甲级残废130人、二等乙级残废297人、三等甲级残废698人、三等乙级
残废577人。 所有病残军人均回农村安置。1956~1960年,共接收带病回乡军人171 0
人、残废军人2015人。残废军人中,有特等残废3人、一等残废30人、二等残废566人、
三等残废1416人,除在职115人外,其余均回农村安置。196·4~1974年,共接收带病
回乡军人3010人、 残废军人15人,均回农村安置。1976~1980年,共接收带病回乡军
人3人、残废军人13人。1982年,接收带病回乡军人5人(内有精神病患者1人) 、二等
乙级残废4人、 三等甲级残废5人、三等乙级残废1人、孤儿1人、单身9人。其中安置
到社、队企业8人,解决治病困难15人。1983年,接收带病回乡军人8人 (内有精神病
患者1人)、残废军人13人、孤儿1人、单身2人、女性1人,均回农村安置。其中,7人
干商业经销户、8人干农村副业、1人从事修表业、2人干煤矿合同工、3人干社队企业。
1984年,接收二等甲级残废军人2人、二等乙级残废军人1人、三等甲级残废军人1人、
三等乙级残废军人1人。1985年,接收二、三等残废军人14人、一等残废军人1人、孤
儿1人、单身8人、带病回乡9人。1986年,接收带病回乡军人1人、二等乙级残废军人
1人、 对越自卫反击战中荣立三等功以上和被评为二、三等残废原系农业户口的退伍
义务兵49人。其中,安置在农业银行11人、建设银行2人、人民银行1人、莱钢建设银
行2人、莱钢16人、莱芜电厂3人、山东人民印刷厂1人、山东水文地质队1人,山东汽
车制修1人、莱芜供电局2人,石油公司1人、商业局1人、铁厂1人、人事局1人、卫生
局1人、工业公司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