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11月,土匪从县境东南来。颜庄区、铁车区联庄会会员追击土匪至规别山
等处,联庄会会员阵亡13人。翌年正月,土匪分两股从西南方向进犯县境,联庄会会
员与土匪战于银山前, 联庄会会员阵亡18人。以上阵亡会员每人恤洋200元,受伤会
员每人恤洋10元不等,主要为医药费。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人民政府对烈士家
属采取按季节抚恤的办法,对民兵因作战或掩护群众及后方机关团体负伤、因战残废
者,每年按残废等级发给抚恤金,对牺牲者发给公葬费和抚恤金。建国后,人民政府
对为革命牺牲、病故的军人、工作人员、参战民工都给予抚恤,抚恤标准一般是发给
中等棺木费、白布数尺、抚恤粮50余公斤至250公斤或300公斤,遗属均享受抚恤金,
数量不等。对因公、因战负伤致残的革命人员,评定残废等级,给予终身抚恤。残废
抚恤标准以粮食计算。1953年后,改为以货币计算。从1965年起,对三等以上残废军
人,由原来的一次性抚恤,改为长期抚恤。1949年建国初,县内有革命残废人员1798
名,其中特等9名、一等33名、二等830名、三等565名。1950年,县成立评残委员会,
根据评残条例,对全县残废人员分三批集中在口镇统一进行政审、体检、评残、发证。
通过评定,应享受抚恤的残废人员1599名,其中特等2名、一等14名、二等甲级104名、
二等乙级269名,三等甲级699名、三等乙级511名,撤销残废等级的199名。1981年,
进行收旧证换新证工作。 1985年,对家居农村的特等、一等残废军人38户、121人,
家属子女的户口全部由农村转入城镇,其子女的招工就业问题得到解决。1987年,全
市有享受国家抚恤的革命残废人员1905名。
第二节抚恤
1928年11月,土匪从县境东南来。颜庄区、铁车区联庄会会员追击土匪至规别山
等处,联庄会会员阵亡13人。翌年正月,土匪分两股从西南方向进犯县境,联庄会会
员与土匪战于银山前, 联庄会会员阵亡18人。以上阵亡会员每人恤洋200元,受伤会
员每人恤洋10元不等,主要为医药费。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人民政府对烈士家
属采取按季节抚恤的办法,对民兵因作战或掩护群众及后方机关团体负伤、因战残废
者,每年按残废等级发给抚恤金,对牺牲者发给公葬费和抚恤金。建国后,人民政府
对为革命牺牲、病故的军人、工作人员、参战民工都给予抚恤,抚恤标准一般是发给
中等棺木费、白布数尺、抚恤粮50余公斤至250公斤或300公斤,遗属均享受抚恤金,
数量不等。对因公、因战负伤致残的革命人员,评定残废等级,给予终身抚恤。残废
抚恤标准以粮食计算。1953年后,改为以货币计算。从1965年起,对三等以上残废军
人,由原来的一次性抚恤,改为长期抚恤。1949年建国初,县内有革命残废人员1798
名,其中特等9名、一等33名、二等830名、三等565名。1950年,县成立评残委员会,
根据评残条例,对全县残废人员分三批集中在口镇统一进行政审、体检、评残、发证。
通过评定,应享受抚恤的残废人员1599名,其中特等2名、一等14名、二等甲级104名、
二等乙级269名,三等甲级699名、三等乙级511名,撤销残废等级的199名。1981年,
进行收旧证换新证工作。 1985年,对家居农村的特等、一等残废军人38户、121人,
家属子女的户口全部由农村转入城镇,其子女的招工就业问题得到解决。1987年,全
市有享受国家抚恤的革命残废人员190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