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县(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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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县政府 1938年7月,中共莱芜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关于恢复县、区、
乡政权的指示,着手建立区乡民主政权。1939年秋,10个区的政权机构全部建立起来。
8月8日,全县各界代表大会在朱家庄村召开,成立莱芜县行政委员会,世称抗日民主
政府,隶属四县联合办事处。9月,属七县联合办事处。设县长1人及一、二、三科,
秘书、司法处,视导团,政卫队,警察局,盘查总站,辖10个区公所,各区设区长、
副区长各1人。 1940年4月,隶属泰山行署。1941年5月,根据山东省战时工作委员会
《关于全省行政区域划分的决定》,莱芜划分为3个县。
莱芜(北)县政府 隶属泰山专署,设县长1人,下设秘书处,民政、财粮、司法、
经济建设、 文教科和公安局,辖11个区公所,各区设区长、副区长各1人。1942年增
设武装科。
新甫县政府 1939年11月,莱芜县设莱南办事处。1941年5月改称莱南行署,隶属
泰山专署。 设主任1人,下设秘书处,民政、财政、经济建设、文教科和公安局,辖
11个区公所,各区设区长、副区长各1人。1941年9月改称新甫县,隶属泰南专署。设
县长1人,下设秘书处,民政、财粮、经济建设、文教、司法科,公安局,邮政分局。
各区设区长、副区长各1人。1942年增设武装科。
莱东县政府 始称莱东行署,继称莱东县。1942年4月,改称博莱县,隶属泰山专
署。初设行署主任1人,后设县长、副县长各1人。下设民政、文教、民教、财粮、经
济建设、 司法科和公安局,辖11个区公所,各区设区长、副区长各1人。1942年增设
武装科。
莱芜县人民政府1945年10月,恢复莱芜县原建制,成立莱芜县政府。设县长1人,
下设秘书室,民政、财粮、教育、经济建设、卫生、司法科,公安、邮政局,工商管
理支局,辖12个区公所。1948年,增设副县长1人,下设秘书处,财政、民政、粮食、
司法、教育、实业、卫生、战勤科,公安局,邮政局,银行,辖16个区公所,各区设
区长、 副区长各1人,下设财政助理员、粮政助理员、文书、公路员、公安员、仓库
干事、会计、工作员、记帐员、出纳员、检查员、保管员以及乡级和支援前线专职干
部。1949年,县区机构设置趋于完善。1950年1月1日,县政府改称县人民政府,设县
长、 副县长各1人,随后增设工商科、农税科,撤销司法科,实业科改称建设科,辖
16个区公所, 各区设区长、副区长各1人。1951年,教育科改称文教科。1952年,增
设劳动科,邮政局改称邮电局。1953年,增设人事科、统计科。1955年,增设手工业
联社、体育分会。
莱芜县人民委员会1955年11月15日,县人民政府改称县人民委员会,设县长1人、
副县长6人。下设办公室、民政科、公安局、人事科、计划统计科、建设科、交通科、
财政科、粮食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手工业联合社、工商科、税务局、中国人民银
行莱芜支行、 体育分会、文教科、卫生科,辖15个区公所及1个镇政府,区设区长、
副区长各1人,镇设镇长1人。1956年,增设财粮贸办公室、商业局、手工业管理科、
农产品采购局,计划统计科分设为计划委员会和统计科,财政科改称财政局,文教科
分设为文化科和教育局。
1958年3月,撤区改设28个乡镇,并设雪野办事处。办事处设主任、副主任各1人,
镇设镇长1人、副镇长3人,乡设乡长1人、副乡长2人。1958年10月,人民公社设主任
1人、 副主任3人。1959年3月,改称社长,副社长增加到4-8人。1966年4月,县人民
委员会进行机构调整,设县长1人、副县长5人。下设办公室、民政局、公安局、人事
监察局、回乡下乡知识青年安置办公室、计划委员会、劳力办公室、统计局、物资局、
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交通局、手工业管理局、邮电局、防空办公室、财政贸易办公
室、财政局、商业局、粮食局、供销合作社、税务局、人民银行莱芜支行、农业办公
室、建设银行莱芜办事处、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科学技术委员会、体育运动委
员会、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计划生育委员会、文教局、卫生局,辖15个公社管理委
员会。
莱芜县革命委员会"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人民委员会及其机构在"红卫兵"和"
革命群众组织"冲击下逐步瘫痪。1967年2月27日,成立莱芜县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大
联合革命委员会(后改称革命委员会),由军队、革命干部、群众组织代表37人组成。
3月1日,在委员会中成立三结合中心服务小组,由13人组成,其中组长1人、副组长3
人。 后因"革命派"观点不一致,县革命委员会被"砸烂"。1968年4月28日,经山东
省革委批准,重新成立莱芜县革命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3人,下设办公室、政
治部、 生产指挥部。 此后,各公社革命委员会相继成立,设主任1人、副主任2-8人。
1976年10月,县革命委员会设办公室、·生产指挥部、民政局、公安局、人事局、
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安置办公室、支援三线建设办公室、计划委员会、劳动局、物资局、
工交办公室、交通局、供电局、煤炭工业局、轻工局、重工局、多种经营办公室、邮
电局、基建局、环境保护办公室、财贸办公室、财税局、商业局、粮食局、供销合作
社、工商局、人民银行莱芜县支行、建设银行莱芜县支行、农业办公室、农业局、林
业局、水利局、农机局、科学技术委员会、文教办公室、体育运动委员会、教育局、
文化局、广播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办公室、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贸宣办公室,
各单位设正职1人、副职1-5人。
莱芜市(县)人民政府 1980年底,各公社革命委员会改称管理委员会,1981年1月,
县革命委员会改称县人民政府。1983年8月30日,国务院批准撤销莱芜县建立莱芜市,
随之进行机构改革。1984年2月,县人民政府改称市人民政府。3月,各公社均改称办
事处,作为市的派出机关,下设81个乡镇(办公室)。1985年11月,撤销办事处和乡镇
(办公室) ,设立28个乡镇(办事处)。办事处设主任1人、副主任5人,乡镇设乡镇长1
人、副219乡镇长3人。1987年3月,市人民政府设市长1人、副市长6人,下设办公室、
政策研究室、档案局、民政局、公安局、司法局、人事局、行政事务管理局、外事侨
务办公室、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计划委员会、劳动局、统计局、物资局、物
价局、农业区划办公室、经济委员会、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交通局、供电局、煤炭
化工局、工业公司、多种经营乡镇企业局、矿石公司、建材公司、职工教育办公室、
邮电局、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政建设局、环境保护局、水资源办公室、财政局、商业
局、粮食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工商局、审计局、税务局、第一实业公司、第二实
业公司、 农业委员会、农牧局、土地管理办公室、畜牧开发公司、林业局、水利水产
局、水土保持办公室、雪野水库管理办公室、农机公司、科学技术委员会、标准计量
局、外贸公司、体育运动委员会、教育局、文化局、广播电视局、卫生局、计划生育
委员会、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驻莱钢办事处。各部门设正职1人、副职1-4人;
办事处设主任1人、副主任5人,乡(镇)设乡(镇)长1人、副乡(镇)长3-5人。
简政放权1942年10月, 抗日战争进入最艰苦时期, 为适应对敌斗争需要,莱芜
(北)、莱东、新甫三县党政机关实行精兵简政。至1943年11月,共精简机关工作人员
三分之一以上,同时动员一批老弱病残者退伍回家。
1962年,按照中央《关于压缩城镇人口及压缩城镇粮食销量的九条办法》,县委
成立精减劳力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压缩非农业人口,精简机构。6月,撤销县委政策
调研室、政法部、财贸部、农村工作部、工交部、机关党委,撤销县人委劳动科、文
化科、物资分配供应局、科学技术委员会。至1963年6月,全县共精减城镇人口24683
人,其中国家职工20413人。
1986年初,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工
作的通知(草案)》,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确定在莱芜市进行政权建设试点。
5月,莱芜市成立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主
要领导人共5人组成, 市委书记兼任组长,下设办公室。1987年底,政权建设办公室
有干部职工18人。领导小组建立后,确定以简政放权为突破口,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本着积极、慎重、求实、稳妥的方针和保证国家利益不受损害,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
法令,实事求是,宜统则统,宜放则放的原则,在试点的基础上,将市直部门设在乡
(镇) 的20个分支机构,分两批下放给乡(镇)政府管理。1986年7月,下放农技站、经
管站、兽医站、林业站、水利站、农机管理站、物资供应站、煤炭供应站、食品站、
粮管所、供销社、文化站、广播站、教育办公室、卫生院、计划生育办公室、农话站)
1987年12月,下放交通运输管理所、工商行政管理所和公安派出所。共下放干部职工
13000多名,移交固定资产折款1100多万元,下放财政支出300多万元。这20个单位分
3种情况下放:人、财、物和工作指挥协调权全放的17个;只放人事管理权和工作指挥
协调权的2个;市、乡(镇)共同管理的1个。为便于管理、协调,在不增加人员编制和
经费的前提下,乡(镇)政府组建了经委、农委、商委、文委、社会保障委、政府办公
室和统计站。放权后,健全了乡(镇)政府职能,增强了基层的活力。乡(镇)政府可以
在辖区内行使人事管理、 财政支配、规划决策、计划协调、指导监督、综合治理权;
条块关系进一步理顺,改变了过去部门之间互相扯皮的现象,促进了职能转变,调动
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市直部门、乡镇政府、分支机构的干部职工,都能根据各自的职
权范围,积极开展工作,办事效率大大提高。1987年,国家民政部确定莱芜市为全国
三个联系点之一;泰安市委、市政府在莱芜召开简政放权现场会,推广经验; 全国各
大报刊及国家内部刊物刊登莱芜市基层政权建设的文章78篇,有8个省、市的592名
负责人考察学习莱芜基层政权建设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