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995年,土地管理工作深入贯彻《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基本国策,坚持城乡土地、地政统一管理,坚持土地资源与土地资产管理并重,正确处理保护耕地与经济发展、依法管理与积极服务的关系,继续沿着依法、统一、全面、科学管理的轨道向前发展。
一是耕地面积保持了基本稳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人大颁布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始终把保护耕地做为考核区县、乡政府特别是政府主要领导人政绩的重要内容;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对土地需求的制约和引导作用,坚持按规划、计划用地,按项目用地,严把建设用地审批关;大力开发复垦,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任务指标,有效地将耕地净减少率控制在4‰以内。副省长张瑞风对日照市保护耕地的经验作了充分肯定,全省耕地保护会议在日照安排了现场。莒县作为全国5个先进县之一,在国家土地管理局召开的有关会议上作了典型经验介绍。二是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实现了重点突破和全面推进。彻底改变了无偿、无限期、不流动的划拨用地方式,实行有偿、有限期、可流动出让,出让率达到100%;在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纳入国有土地市场轨道、引入竞争机制进行招标出让方面,实现了重要突破;中介服务机制的初步建立,准入规则的进一步明确,提高了土地市场运行的质量和效果,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三是土地执法监察力度得到加强。在大力宣传土地法律、法规,普遍提高人们土地法制意识的同时,采取多种形式,重点查处乱占滥用耕地、隐形市场违法行为和党员干部违法批地占地行为,取得较好效果。土地案件发生率下降47%,结案率胜诉率均达到100%,中共日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等部门联合签发的《关于党员干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占地批地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在全国是首创,得到了国家、省土地管理局的充分肯定,并多次在省内外转发。土地信访工作继续保持在全国先进行列。四是土地管理业务基础体系基本建立。加强了土地产权管理,全面完成了城镇和村庄地籍调查登记发证工作,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国营农、林、渔场以及公路、铁路、水利工程登记发证工作基本完成,城区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工作全面展开,日常地籍管理工作进展顺利。土地档案、土地信息系统建立等工作取得新成绩,市及各区县全部配备了微机等现代化设备。全市6个土地档案馆中,有4个达到省二级标准、2个达到省三级标准,被省档案局评为全省档案管理优秀系统。土地科技取得可喜成果,又获一项市科技成果二等奖和一项省土地管理局优秀成果奖。
全面完成了省政府制定的3年目标责任制所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被评为“实施1993~1995年度土地管理目标责任制先进单位”,受到了省政府的奖励。
【强化保护机制,稳定耕地面积】 坚持“节流”与“开源”并举方针,实施宏观调控与微观管理结合,保护耕地收到明显成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任务全面完成,县、乡两级规划已经市、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市级规划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已报省政府审批。全面完成了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及划区定界工作,划定基本农田21.26万公顷,保护率达到90.3%。同时采取三项措施对基本农田施加特殊保护。一是逐级完善地方性配套规章。市、区县、乡镇、行政村,分别制订了《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办法》、《办法》实施细则和村规民约。二是实行了占用基本农田建设许可证制度和基本农田地力保养、环保制度。明确规定一级基本农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确需占用二、三级基本农田的,必须经区县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报市政府审查备案,缴纳基本农田保证金后,方可审批或报批;由土地、农业、环保等部门定期进行检查,以保证基本农田质量。三是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做到了保护面积、保护目标、保护措施、保护责任、保护组织的五落实。全面加强建设用地管理,严格控制农业用地转为非农业用地。1995年各类建设用地480.69公顷,其中耕地270.47公顷,分别占计划指标的92.97%和99.4%。开展了保护耕地大检查工作,共查出荒芜闲置土地30.8公顷,收缴荒芜费7.8万元,现已复耕12.3公顷。土地开发复垦,坚持指标任务、奖励资金和优惠政策三落实,完成了计划的108.8%。总面积625.5公顷。年末,全市耕地面积(含农业内部结构调整)177501公顷,保持了基本稳定。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以改革为动力,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一是土地出让范围不断扩大、质量有所提高。各项建设用地除法律规定可以采取行政划拨的之外,全部纳入了有偿出让轨道。全年共出让土地使用权130宗,总面积113.878公顷,收取土地出让金总额1040.6万元,单幅地价达到了出让以来的最高水平。同时对新市区12—(41)—4号土地使用权进行了招标出让。二是清理整顿土地市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果。全市共查出未经批准擅自出租、转让土地1297宗,现已对1126宗进行了处理,补缴出让金、租金546542元。三是股份制企业资产管理有了良好开端。转发了省土地管理局、省体制改革委员会《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明确规定了产权制度改革中土地资产处置办法。四是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对41个乡镇企业用地实行了有偿使用,对27个乡镇企业增量用地进行了征为国有、统一出让,二项土地收益共计348万元。“五荒”拍卖,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管理规定,并在全市普遍实行。五是土地市场中介服务工作发展迅速。市、各区县及日照开发区均成立了土地估价机构,并取得了B级评价资格,办理了土地估价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积极开展各类地价评估活动,促进了土地市场的培育和发展。
【土地监察信访新举措】 为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进一步加强批地、用地管理,1995年5月25日,中共日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日照市监察局、日照市土地管理局联合签发了《关于党员干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占地批地党纪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细化了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量化了违法违纪处分标准,有力地促进了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逐级上访的规定,土地管理系统实行了信访双向责任制。凡到土地管理部门上访,所反映问题符合立案条件,土地管理部门决定查处的,由接访单位和上访人签订土地信访“双向责任卡”,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各自对解决问题时限,不做重复、越级上访等做出承诺。这一制度既增强了土地信访人员的责任感,又规范了群众的信访活动,对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良好的作用。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成立了“土地争议处理、土地案件复议委员会”,撤销了原“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土地法庭”。
【地价评估工作取得开拓性进展】 经市政府批准,11月全市城区土地定级估价工作全面展开。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了以刘丕祥副市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确定了联络员,并对技术人员进行了培训。全部工作严格按照省土地管理局批准的《日照市城区土地定级估价任务书》实施,依据国家有关技术规定操作。在对110个商业网点、86条城区道路、90个生活服务设施、2500个地价样点进行实地调查,并对供水、供暖、供电、电讯设施、文体设施、交通条件等进行综合考察分析的基础上,编制了工作底图,召开了专家会议,进行了二轮定级特尔斐权重确定打分,确定了影响定级因素及因子的均值、作用系数,从而保证了阶段性成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为形成全市土地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体系做好了充分准备。
历时近一年的全市清产核资土地估价及确认复查工作已于9月15日圆满结束。共对162个企业、单位的480宗地进行了清查估价,土地资产总额5.4亿元,其中市土地估价所完成101个单位,200宗地,土地资产总额2.6亿元。理顺产权关系,保证了国有土地资产的保值增值。
【日照电厂项目用地达成协议】 日照电厂是国家建设大型项目,一期工程用地4000多亩。从可研报告评估、五通一平审查,到初步设计预设计审查等,前期论证工作持续多年;建设用地历经20多次谈判,10月在济南召开的日照电厂土地专题会议上,原则通过了所属近20个项目的用地方式和用地价格。最后以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达成了协议。市土地管理局统一征地办公室积极参与项目前项工作,尤其在有关用地方面的谈判中,根据国家和地方不同时期的土地政策、税收政策、三资企业政策等,提供用地方式和地价测算依据,对各种用地协议和合同逐条作出了合理有力的说明。最后通过科学、合理、准确的评估,确定了土地使用权价格,既做到了“以地生财”,又通过优化设计,压缩项目用地总量,从而达到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节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的目的。
(李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