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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全市政法工作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为抓手,以创建全省治安模范市为目标,以普及深化综合治理“细胞工程”为载体,以整治农村社会治安为重点,标本兼治,真抓实干,为维护社会稳定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了新的更大进展。
维护稳定工作扎实有效。一是狠抓了重大节庆日和敏感期的稳定工作。按照“严密部署、超前工作、重点防范、确保安全”的思路,全力抓好元旦、春节、4~6月敏感期、世妇会和市九次党代会期间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出色地完成了各项保卫任务。特别是“1.26”走私案件和王树文等人问题被揭露后,全市政法战线认真贯彻省、市委书记办公会议精神,迅速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团结一致,通力协作,狠抓了“稳定思想、打击犯罪、防止破坏、维护大局”的工作,稳定了人心,稳定了社会,稳定了全市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二是贯彻“严打”方针,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年初,重点开展了以“挖团伙、打流窜、破大案、追逃犯”为主要内容的“春季严打攻势”。二、三季度,集中开展打击暴力犯罪、侵财犯罪、涉车犯罪等专项斗争,继续深入开展声势浩大的“严打整治”斗争,对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以及团伙犯罪、地痞恶霸、流氓恶势力进行了全面围剿。全市立查各类刑事案件986起,其中重大刑事案件222起。摧毁各类犯罪团伙113个、成员466人,缴获赃款及赃物折款453.12万元。共抓获各类刑事犯罪人员1010名,其中批捕人犯753名,判决罪犯1038名(含积案),先后召开了29次公判大会,对232名死刑犯和严重刑事犯罪分子进行了公开宣判处理。全市重大案件发案率、犯罪率分别为万分之0.8和万分之2.8,均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三是按照“从重从严”的原则和中央关于“查办经济犯罪无禁区”的指示,狠抓了“热点”案件的查处工作,不断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全市立查经济犯罪案件91件,其中大案要案60件,贪污贿赂案62件,同比分别上升44%、76.5%6和55%。查办发生在“三机关一部门”的经济犯罪案件19件,其中涉及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5件5人。四是将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工作纳入了维护稳定的总体规划。制定了《关于加强领导干部法制教育的意见》和《市长学法日制度》,举办法律讲座和法律轮训100余场次,极大地提高了全市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推广东港区南湖镇全方位依法治理的经验,全市机关、厂企、学校、村居实施依法治理面达到95%。审结经济、民事、行政案件5429件,结案标的额达2.68亿元,同比上升22.8%。办理经济代理事项1510件,其中百万元以上的经济代理11件,办理经济公证2918件,为国家、集体和个人避免、挽回经济损失1630.8万元。调处各类民间纠纷5790起,防止“民转刑”案件79起,消除了大量容易引发案件和矛盾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了社会稳定。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不断深化。年初,狠抓市、县、乡、村、户责任书的层层签订工作,市直16个大系统分别与所属的130多个单位签订了责任书。建立健全市五大班子领导分片包干和市直政法部门包区县制度,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包一级,一月一汇报,一季一检查,半年进行小结,逐步将领导责任制纳入规范化、经常化管理轨道。11月20~25日,市综治委、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监察局及有关部门组成9个检查考核组,由市五大班子领导带队,对全市各级各系统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验收,共调查走访干部群众3200余人次,发放社会治安状况问卷500份,满意率达95%以上。12月23~26日,省委、省政府派出检查考核组,对全市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整治农村社会治安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组认为日照市的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整治农村社会治安工作,领导重视,组织严密,气氛浓厚,路子对头,措施有力,不断取得新进展。1995年,莒县荣获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称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刘银贤和东港区委副书记、区政协主席陈为信分别被省委、省政府荣记一、二等功。市委、市政府表彰了31个综合治理先进单位、48名先进个人(先进个人每人获奖金300元)。同时,市综治委对因领导重视不够、措施落实不力,导致发生重大案件或连续发生案件的5个单位,实行了一票否决。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人心。一是全面开展创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市活动。3月,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创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市活动的意见(试行)》,市综治委制定了集中宣传实施方案,确定5月为宣传月,并认真组织了宣传周和集中宣传日活动。5月9日,利用日照大集,在市区主要街道组织了一次大型的集中宣传活动,散发3万余份宣传材料,基本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像、报纸有文章、街头有标语,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了创建高潮,形成了一个上上下下争先进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调度、指导,培养总结出昭阳小区、五莲县洪凝镇洪凝居委会等12个创建典型,推动了全市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二是继续普及深化以家庭为基础,以乡镇(街道)、村(居)治安组织为依托,以教育为主线,以签约为途径,以联户为纽带,以活动为载体,以制度为约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细胞工程”,并将其纳入全市两个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使“细胞工程”与廉政建设、纠正行风等工作有机结合,逐步实现了“细胞工程”由农村向城市、由陆地向海上延伸,取得明显成效。海上刑事、治安案件同比分别下降20%和35%,破获了建国以来发生在日照市的首起偷渡案件,海上治安局势持续好转。1995年,普及推广“细胞工程”建设,先后被中央综治委和省综治委列入1995年度全国、全省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同年,日照市实施“细胞工程”的经验在全国部分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研讨会上作了书面发言,在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经验交流会(以下简称“牟平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10月,省委副书记李文全实地考察了昭阳小区“细胞工程”建设现场,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到年底,全市城乡“细胞工程”实施面已达90%,评选出“五星级”文明户50余万户,占全市总户数的65.4%。三是加强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年初,先后开展了“双十”调查和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调查,深入贯彻全省“牟平会议”精神,召开了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经验交流会。通过加强农村党建,抓班子促稳定,缩小了治安落后面。全市先后向贫困后进村下派脱产干部153名,民主推选村干部278名,集中整治了92个贫困村、235个后进村党支部和492个“维持型”班子。经治理,全年有105个后进村转化成为治安“放心村”。为巩固、发展以乡镇政法“四个一”为依托的群防群治队伍,加大了物质投入。据统计,全年各级财政用于综合治理工作的拨款达1872.5万元,筹资1324.6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4.2%和17.9%。当年,全市治保、调解、普法、帮教、巡逻“五支队伍”已达14028支56040人。
政法队伍建设成绩斐然。1995年按照全国和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一手抓维持稳定,一手抓队伍建设,狠抓贯彻执行“三条禁令”、“严肃执法年”和向济南交警学习等活动。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政法队伍建设及执法情况的专题调研,撰写调研报告20余篇,多角度、深层次地调查分析了新形势下政法队伍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对策建议50余条,开展“三学”和“两学”活动,搞好远学与近学结合,教育引导干警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开展争创“十佳干警”、“十佳交警”、“最佳法官”、“最佳检察官”活动,广泛掀起了“比、学、赶、帮、超”的热潮。严格执行了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财产审报制度,制定了领导干部“用权公不谋私、为警廉不贪沾、执法严不宽纵”的“约法三章”;制定并贯彻以《警察法》、《法官法》、《检察官法》为主要内容的《政法干警守则》和《文明家庭守则》;制定了《禁酒令》,大力倡导“说话要文明、举止要端庄、待人要礼貌、办事要公道”,树立了干警“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良好形象。建立健全了一案一奖制、错案追究制和警诫制,聘请626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知名人士为执法监督员,并公布了对违法违纪干警举报的办法和举报电话,使干警的管理逐步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干警违法违纪事件同比下降22.6%。广大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明显提高,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秉公办案、文明执勤的自觉性增强,涌现出刚直不阿、执法如山的检察干警魏绪珊、“全国优秀人民警察”高竹兴和无私奉献的“三八”红旗手郑培所等一大批先进英模人物。据统计,1995年,全市政法系统有7个单位荣立二等功,34个单位荣立三等功;有3人荣立一等功,15人荣立二等功,80人荣立三等功;市委政法委在1995年综合目标考核中,被评为全市“突出贡献单位”。
(王宗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