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县长 刘在德
刘在德
莒县总面积1952.4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07.35万亩。全县有25处乡镇(15镇10乡)1258个行政村,107.6万口人(其中农业人口100.6万人,非农业人口70122人)。日照市设区带县后,莒县牢牢抓住划归沿海开放城市这一有利时机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加大改革力度,真抓实干,促进了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各级各部门始终突出加快发展这一主旋律,全力推进经济建设,使全县经济发展步入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轨道。1995年,国内生产总值完成33.5亿元,比上年(下同)增长22.5%,其中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达到12.4亿元、11.1亿元、10亿元,分别增长13.6%、32.4%和20.4%;财政收入达到1.32亿元,增长2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8.5亿元,增长10.6%。
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加快。1995年,全县农业总产值达22.9亿元,增长5.02%;粮食总产达到54万吨,增长6.44%,首次实现人均粮食过千斤,被列为全国商品粮大县;瓜菜总产达40万吨,产值达4.5亿元,分别增加4万吨和1.3亿元;蚕茧总产达303.6万公斤,成为山东省历史上第一个年产茧超6万担的县(市),产量连续3年居全省县级首位。林、牧、渔业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由1990年的35%调整到1995年的37%;乡镇企业迅猛发展,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比重由1990年的41%上升到1995年的74.5%,农村经济突破了以种植业为主的结构,开始向多元化的现代农业转变。工业生产快速发展,轻重工业比例基本协调,初步形成了以食品、纺织、造纸、橡塑、建材、机械、化工为支柱产业的工业布局。1995年,全县工业总产值达33.1亿元,实现产品销售收入12.7亿元,实现利税9449.4万元,其中利润2446.7万元。一、二、三产业比例由1990年的58∶22∶20调整为1995年的37∶33∶30。
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按照“经济发展,基础先行”的思路,全年共投资4.1亿元,重点加强了水利、交通、通信、电力、教育、市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建设。投资2500万元,投工120万个,完成了全省最大的节水工程——青峰岭水库主干渠石砌工程(丰收渠)。该工程可改善灌溉面积20万亩,年节水3500万立方米,缩短灌溉周期8~10天,年增产粮食1亿公斤。完成了016省道莒县段拓宽硬化、莒中公路拓宽硬化和莒大路拓宽工程,共计97公里,硬化面积44万平方米;投资1408万元,建成邮电通信大厦,程控电话扩至10000门,电话号码由5位升到7位,并进入全市C3网,79%的乡镇实现了电话程控化;年发电量由1990年的4172万千瓦时增加到1995年的9854万千瓦时,并实现了户户通电;教育基础设施完成投资近1亿元,新建、改建校舍14.2万平方米;市场建设完成投资1000余万元,集贸市场年成交额由1990年的1.4亿元提高到1995年的5.7亿元;城市建设初具规模,配套设施日臻完善,改变了“路不通、话不畅、水不足、电不够”的状况,1995年被命名为“省级卫生县城”,经济发展的软硬环境进一步改善。同时,造纸公司两条1760纸机生产线、涤纶公司仿真丝生产线、化工公司5000吨柠檬酸配套改造、信中公司等级面粉生产线、浮来春集团公司罐装饮料生产线、橡胶公司力车内胎生产线、热电二期工程等一批重点项目相继建成投产,进一步增强了全县经济发展的后劲。
各项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坚持以改革统揽全局,不断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的企业改革走在全省前列。县属工业企业通过实施兼并、破产,比1993年减少了10户,实现利润增长5倍;乡及乡以上企业改制面已达96%,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稳步推进。以活化农村组织经营形式为重点的各层面、各领域的股份合作制经济,以及“五荒”使用权拍卖等农村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充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进一步完善,农村经济活力明显增强;以企业、农村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完善,对改革和发展的保障能力日渐增强。特别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取得较大进展,投保金额达1087万元,居全省各区县首位。
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坚持外资、外贸、外经、外企“四外”并举,不断扩大对外开放,外向型经济有了突破性进展。先后与20余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经贸关系,出口商品结构进一步优化,争得了国家外经贸部批准的自营进出口权,自营进出口业务不断扩大;积极探索了与俄罗斯、韩国等国家和地区的对外劳务、技术合作,拓展了合作空间。同时,对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与省内外近百家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和大企业在经贸、技术、人才等多领域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协作关系。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大开放格局逐步形成。1995年,全县共办成“三资”项目8个,实际利用外资332.8万美元,增长23.6%;“三资”企业自营进出口总额300万美元,增长2.1倍;完成出口商品供货总值5.1亿元,增长71.2%,实际出口创汇104万美元。
科技教育等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科教兴莒”战略深入人心。工业技术装备逐步现代化,农业科技成果和先进技术广泛应用,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42%,比1990年提高5个百分点;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占全县总人口的比重达到2%,比1990年提高了0.54个百分点。计划生育跨入全省先进行列,1995年人口出生率为8.48‰,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86‰。土地管理工作坚持从严控制占用耕地,大力进行荒地开垦、复垦,划定了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减少的势头有所减缓,1995年被评为全国“三无乡镇”先进县。文化事业日益繁荣,1995年通过全省社会文化先进县验收。同时,深入开展了“树文明新风,建文明莒县”活动,进一步推广完善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细胞工程”,初步建立起了群众性制约犯罪的管理机制。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了全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切实做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化解各类矛盾,确保了社会稳定,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日渐浓厚,精神文明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和促进作用进一步增强。1995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另外,审计、监察、环保、卫生、广播电视、史志、档案等各项工作也都有了新的发展和提高。
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繁荣,城乡面貌发生巨大变化,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1995年农民人均纯收1625元,增加373元;职工年平均工资4424元,增长12.7%。年末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达12.35亿元,比年初增长3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2亿元,增长20.5%。
【县属工业迅速发展】 1995年,莒县县属以上工业企业有39家,固定资产净值53181万元,拥有职工14031人。工业门类有轻工、纺织、化工、建材、机械、电业、工艺美术、粮油加工、食品加工等十大行业。主要产品有机制纸、白酒、饮料、涤纶加工丝、白厂丝、合成氨、热电、力车胎、水泥、面粉,主要出口产品有:丝毯、服装、抽纱品、柠檬酸、冻兔肉、分割猪肉、速冻蔬菜、花生制品等。
工业生产持续发展,经济效益显著提高。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990年不变价)7.2亿元,比上年降低20%;完成工业增加值2.47亿元,销售收入10.25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3.5%和11.5%;实现利税7638万元,其中利润3251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67.3%和304.8%。出现了利税过千万元的企业2家,过500万元的企业4家。
技术上有了新的进步。全年实施重点技改项目9个,完成投资8532万元,年增产值1.7亿元,增利税2000万元;完成技术开发和新技术成果推广应用9项,年增产值2000万元,增利税400万元,大大增强了县属工业的总体实力和发展后劲。
出口创汇不断扩大。全年完成外贸出口产品交货值26829万元。
管理效益年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1995年在县属企业开展的管理效益年活动,以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和经济效益为重点,突出抓了管理达标、管理项目立项实施、管理咨询管理示范四个方面。经验收,已有24家达标;完成管理项目10个,创造经济效益490万元;咨询4家困难企业,盘活资金2200万元;重点培育示范企业4家。工业产品销售率达到98.2%,资金利税率达到7.8%,主要产品单位原材料、能源稳定降低率72%,主要产品质量稳定率提高98%,挖潜节约费用220万元,亏损企业同比减亏2户,减亏额803万元。
企业改革不断深入。县属工业企业在1994年完成了10家股份制改造后,进一步深化了内部配套改革,进行了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并对8家特困企业,分别通过兼并联合、租赁、破产等形式进行了改革。既优化了资产配置,盘活了存量资产,又使县属企业甩掉了包袱,使骨干企业得到了膨胀,困难企业获得了新生。
(魏代成)
【计划生育工作又上新台阶】 1995年,莒县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率达99.9%,晚婚、晚育率分别为99.3%和99.9%,被评为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执行计划”一等奖。并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计划生育‘三为主’先进单位”。
(一)落实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以及与之相配套的重点管理、一票否决等制度,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初步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二)深入开展“人基”教育和“十二亿人口日”集中宣传活动,改善了计划生育舆论环境,转变了群众的婚育观念。
(三)逐步建立并完善了县、乡、村三级计划生育管理制度体系。目标责任、人口计划、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技术服务、避孕药具、统计、财务、工作队伍、流动人口“十大管理规范”运作正常。全县计划生育工作基本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四)对县、乡镇出台的有关文件进行了清理、规范;加强了信访工作,重大信访案件做到了件件有调查落实,有结案报告;县、乡镇成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落实了有关部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建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档案和统计台帐,健全完善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的签发、验证和发函联系等项管理制度。
(五)1995年,有9处乡镇新建和扩建了计划生育服务站,总投资达360万元。全县调整充实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15人。并规范了服务站(室)的内部管理,拓宽了计划生育服务领域。
(六)到1995年底,全县计生协会会员发展到12.2万人,建立会员之家1329个,会员联系群众18.4万户。“三结合”项目发展到880个,从业人员达72643人。同时为29538名独生子女办理了两全保险,为980名少儿办理了幸福保险。认真组织实施了联合国人口基金会和中国计生协在莒县进行的P40试点项目,并顺利通过了该项目的评估验收,得到了联合国人口基金会和中国计生协会的好评。县计生协会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协会模范集体”。
(郑平月)
【人事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1995年,县人事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在县乡机构改革和调整县政府机构工作中,坚持机构编制事宜专项报告和“一支笔”审批制度,实行编制台帐的管理方法,严格控编。
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进展顺利。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新编国家公务员制度教程》和《宏观经济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知识培训。共发放培训教材2960余套,并配发了教学录像带。还组织了国家公务员知识竞赛,收到较好的效果。根据公务员制度接轨要求,对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全县参加考核的13696人,评为优秀等次的2054人、称职(合格)的11639人、不称职(不合格)的3人,有16人荣立二等功。
全面推行干部聘用制。研究制定了《莒县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实行干部聘用制的意见》,进一步下放单位人事管理自主权,打破干部、工人界限,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1995年从企事业单位一线工人中聘用干部1230人。
自1994年以来,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推行,顺利完成了同劳动部门的移交工作,并建立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共建档立卡、办理养老保险手册2115人次,接收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档案827卷。1995年共收缴养老保险金286.2万元,完成了收缴任务。
针对新工资制度入轨运行后出现的新问题,继续实施和补充完善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全县共有695名机关工作人员,按新工资制度和正常增资机制增加了级别工资。结合工资制度改革,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全县申报考核技术等级的有115个工种1484人,有207名汽车驾驶员参加了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技能的考试。及格率达83%。
1995年,加大人才引进工作的宣传力度,制定了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出刊了引进人才《莒州报》专号。全年,共有41个用人单位引进和聘用各类专业技术人才323名。并多渠道搞好现有人才的培训,举办各种培训班70期,培训人员25663名。有效的弥补了人才缺口。对优秀人才实行激励政策,有9名做出重大贡献的技术人员破格录用为干部。组织238名科技人员进行技术服务,转让技术项目6个,提供技术信息2260条。
1995年,全县共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38人、中级654人,评审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949人;组织了技术任职资格和外语考试的培训辅导等工作。换发中级资格证书715人、初级资格证书8958人。为450名知识分子家属办理了“农转非”。
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得到加强。按时完成了离退休人员增资的审批工作,及时处理了离退休人员来信来访。圆满完成了军转安置工作任务,安置军转干部11名、家属6名。干部调配、奖惩任免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全年共审核各类受奖人员327人、集体91个,向县政府、县人大提交任免议案36人次,审批备案干部155人。
结合实际,抓学习强素质,抓班子带队伍,抓业务上水平,抓廉政树形象,人事部门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结合“三学”活动,制定了《人事局廉洁勤政八项守则》和《人事局工作守则》。有效地防止和抵制了各种不正之风的侵蚀,受到各方面的好评。1995年,局长鲁赤军被省人事厅记“二等功”,副局长宋维先、办公室主任刘安松被市人事局记“三等功”。
(许家春)
【公安工作开创新局面】 莒县公安局恪尽职守,奋力拼搏,坚持打防并举。一年内共破获刑事案件509起(其中重特大案件70起),抓获刑事犯罪嫌疑人552名,缴获赃款及赃物折款80余万元,查处治安案件754起,调处民间纠纷864起,治安处罚901人。
为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该局本着“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的工作思路,始终把队伍建设放在工作的首位。一是狠抓对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近年来,结合《人民警察法》、《国家赔偿法》的颁布实施和学习济南交警活动,对干警分期分批进行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全员集中培训,使交警效应变成了公安效应,干警为群众做好事1600余件,收到表扬感谢的锦旗、镜匾78块、感谢信80封。他们的经验和做法分别被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推广。他们还本着单项工作争第一,全面工作创一流的思路,创造了基层档案管理工作和自行车户口化管理的先进经验,27处派出所的档案管理全部实现了规范化管理,达到了省公安厅规定的优秀标准。局机关综合档案室晋升为省一级档案管理先进单位。其经验和做法在全省公安档案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了典型发言。对自行车管理,本着方便群众,便于管理的原则,率先在全省实行了“户口化微机管理”。市公安局在莒县召开了现场经验交流会,并在全市进行了推广。二是实行了制度化管理。他们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实施了警诫、干警下派、财务管理、一日生活、错案追究、车辆管理、单位目标责任制量化考核办法等七项制度。局长与科所队室负责人逐一签订了落实制度的责任书,以严格管理规范干警的行为,使队伍建设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其中《警诫制度》被省市县三级纪检部门转发推广。
近年来,他们先后组织开展了“严打整治”、春季严打攻势、打击“车匪路霸”和打现行、破大案、挖团伙、追逃犯等专项斗争。组织开展了7次大规模的集中收捕清查统一行动。在坚持严打的同时,适时开展打非扫黄和禁娼等专项斗争,对散存在社会上的枪支、弹药、警械、管制刀具和警用装备物品进行了清理查缴,对私造枪支的窝点及时给予了取缔。
由于成绩突出,1995年,这个局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单位,并授予文明单位称号;1名干警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2个单位被荣记集体二等功、三等功,4名干警被荣记个人三等功。
(王贵平)
【劳动工作成效显著】 1995年,莒县劳动工作围绕《劳动法》重点加大了“再就业工程”的实施,强化劳动法制工作力度,注重发挥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和劳动保险的社会保障作用。从而加快了建立新型劳动制度的进程。
(一)劳动力市场机制建设保持稳步发展态势,实施“再就业工程”初见成效。
1995年共接待用工单位60户、求职人员500人,发布用工信息百余条,办理招聘职工手续250份,办理职工流动手续800余份,发放外出务工登记卡141个,办理农民进城务工许可证195件,输出农村富余劳动力1300人。
全年清退私自招用农民临时工420人,使1853名停产、半停产和破产企业职工重新走上了就业岗位。
(二)企业分配和劳动保险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1995年,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水平的试点工作在非国有企业内完成,对66户企业单位实行了《工资基金管理手册》使用制度。
全年共收缴职工养老基金1600万元,收缴职工失业保险基金95万元,拨付离退休职工养老金1150万元。基金的收缴、拨付率均达到100%。全年向县内3个月以上发不出工资的15户困难企业的1666名职工,现场发放失业保险金17.23万元,并为13家特困企业的345名离退休职工发放生活费用28万元。
(三)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又有新的发展。
1995年的培训工作采取长训、短训、轮训相结合的方式,新招收技工生300名,培训工人技师268名。
(四)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形势趋于好转。
以安全操作教育为主题,培训锅炉工70人、电焊工170人、电工120人、安全管理员60人。开展安全监察,检验锅炉80台、压力容器250台、起重机械120台以及全县全部避雷装置。
全年发生的5起生产伤亡事故,当年得到妥善处理。
(五)劳动法制建设迈上了新的台阶。
1995年3月,率先在全市实行了“厂规厂纪审查备案制度”,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对已经上报的67份厂内规章制度,年内完成审查备案的有30份,查出与《劳动法》相悖的条款50余条,使企业变了形的“规矩”得到及时校正。对此,《工人日报》、《中国劳动报》等在全国有影响的6家报刊做了专题报道。
8月下旬,组织对贯彻实施《劳动法》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查出企业未签订、鉴证劳动合同有7000人,占应签总数的25%;欠交失业保险基金的有2496人,占应交总数的9%;欠交养老保险金的有2060人,占应交总数的7%。针对这个问题,下发了《劳动监察意见书》,责令整改,并与年底前全部兑现。
1995年,共受理劳动争议申诉案件25起,年内调解结案的有19起。
(刘维军)
【创建省级卫生城一举成功】 县委、县政府于4月初做出了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决定,成立了“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指挥部”和8个督导组。4月22日召开了县直、城阳镇直股以上干部和城区村街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千人动员大会。在此后的8个月里,全县广泛开展了健康教育,受教育面达86%。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城区公共场所和食品卫生行业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率达100%。城市卫生设施建设成效显著。街巷硬化面积提高到75.87万平方米,硬化率92.24%;人行道铺装面积提高到8.2万平方米,铺装率87%;城区自来水实现了3座水厂并网供水,自来水普及率98%。新建、改建10处水冲公厕,建成日处理能力40吨的粪便垃圾处理场,粪便垃圾实现了无害化处理。绿化、美化有较大发展。建花坛302个,植行道树11200棵,建游园景点12处,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整顿了集贸市场,治理了沿街乱设摊点、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等现象,市容环境明显改观。公共场所、食品、饮用水卫生、除害灭病和环保工作均取得了显著成效,达到省级卫生县城标准。12月份顺利通过了省爱卫会组织的考核验收,被命名为省级卫生县城。
同时,农村改水改厕有很大发展。至1995年底,农村建自来水站150个,受益人口104556人,占总人口的10%;手压井发展到218348个,受益人口830713人,占82%。合计受益人口935266人,占总人口的93%。
县爱卫会办公室被省爱卫会、人事厅授予山东省爱国卫生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王洪国、周志民、孟庆祥3人被省爱卫会、人事厅授予山东省爱国卫生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并记三等功。
【安民兴莒,再创佳绩】 1995年,莒县人民法院以其崭新的姿态,积极服务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以维护稳定为己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该院把维护社会稳定视为改革、发展的前提,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各类犯罪。全年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01件421人,办案数量在全市法院中位居榜首。并结合审判,积极参与综合治理。一是以刑事审判为主导,对少年犯、缓刑犯、部分偶犯加强帮教。二是运用以案讲法、公审公判等形式进行法制教育,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三是在大力推行“一步到庭”的民事审判方式、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的同时,广泛开展排查纠纷、指导基层、依法治村活动。还以婚姻家庭教育学校为阵地,开展道德与法制教育,使近百对夫妻破镜重圆。四是加大行政审判工作办度,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二)以服务经济建设为重心,大力调节经济关系。经济审判坚持先入为主,深入进行调查研究,积极帮助企业理顺合同,健全规章制度,提供司法建议。通过诉讼手段审理各类经济纠纷324件,诉讼标的额4294万余元,为企业挽回损失1100余万元。执结各类案件566件,标的额368.4万元,依法及时保护了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尊严。
(三)强化内部管理,提高执法水平。一是以告申统管为主线,实行统一立案、统一收费、统一管理,严格实行办案质量责任制,提高了办案质量。各类案件评查合格率达97%,已结案件当事人上访申诉率仅为1.3‰,杜绝了进京上访。二是以政工纪检为主线,强化政治思想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加强对干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改造,使其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为市场经济服务的自觉性。同时搞好内、外监督,对出现的问题不隐瞒、不袒护,及时查处。并自觉接受党委和人大的监督,保证了正确的政治方向,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共有8个庭室分别荣立集体二等功、三等功或被评为先进集体,有33名干警分别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或被评为市、县十佳干警和先进工作者。城阳法庭还被授予全省“模范法庭”称号。
(史明钊)
【反贪污贿赂工作成绩斐然】 莒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局1994年被日照市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一次,1995年被授予先进集体称号。该局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省、市、县电视台和《日照日报》、《山东检察》、《检察日报》等新闻单位多次报道其先进事迹。
——频出重拳,反贪查案实现“四个突破”。一是办案数量的突破。两年来,共受理各类经济案件79件,立案侦查43件51人,查案数量是历史上较多的年份。其中,贪污贿赂案32件36人,挪用公款案8件11人,偷税案2件2人,假冒商标案1件2人。二是查办大案的突破。立查重特大案件24件30人,同比上升86%,创历年最高纪录。查办的案件中1~5万元的案件21件,5~10万元的案件4件,10万元以上的案件3件。共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50万元。三是办案质量的突破。年终侦结率达92%,贪污贿赂案件免诉率仅为11%,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四是社会宣传的突破。两年来,检察长发表电视讲话、邀请新闻单位采访报道20余次,下乡宣传24场次,召开群众大会8场次,张贴宣传物1300余份,受教育群众近20万人。
——从严治检,队伍建设立足“四个强化”。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把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指示及三级检察长会议精神放在首要位置,精心组织学习,提高了干警政治觉悟。二是强化业务素质。开展了经常性的会计、审计、法律知识培训,制定了“一案一回头”制度,使办案能力和技巧显著提高。1995年有5人次分别被省检察院授予反贪污贿赂优秀侦查员称号,被市检察院评为优秀侦查员、优秀侦查内勤或记个人三等功。三是强化激励机制。先后制定了《奖励在反贪工作中有重大贡献的人员的规定》、《干警一事一奖》等制度。两年来,有12人次被上级通报表扬,有18人次受到物质奖励。四是强化保障措施。两年补充精干力量8人,增加办案用车2台,着力改善了通讯装备,提高了快速反应能力。
——讲究策略,侦查破案力求“四个转变”。一是初查由“大呼隆”向封闭式办案转变。总结制定了反贪查案工作中的保密规定,为顺利侦破案件提供了纪律保证,所办案件证据认定扎实、事实清楚。二是侦查由粗放型向专业型转变。初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侦查策略,培养了一批具有专业技能的侦查队伍。三是审讯由传统型向智能型转变。注重提高干警用新知识、新思维揭露犯罪、制服罪犯的能力,突破“窝案”、“串案”。《山东检察》报道了该局在这方面的突出事迹。四是办案由单纯型向综治型转变。积极拓宽办案思路,服务社会,开展综合治理。1995年,在发案单位召开以案释法讲座6场次,帮助企事业单位建章立制25条,有效避免经济损失80万元。
(张永富)
【适应新时期要求,建设合格后备军】 1995年,莒县人武部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贯彻领导干部一定要讲政治的思想,突出党委制度建设,提高了党委的战斗力和凝聚力,顺利组织实施了全县民兵预备役工作的。部党委被县委表彰为先进党委。
深入开展了全民国防观念教育。建军节期间组织进行了全县国防知识竞赛活动,成效显著。县国防教育办公室、县教委、县民政局等6个单位和刘在德、匡立福等6人分别受到市国防教育委员会表彰奖励。
履行人武部职责,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努力为军人家属排忧解难,当好现役军人的好后勤。组织了上千个民兵义务帮工队,为烈军属、伤残军人义务耕种。组织近百名退伍军人致富能手实施“百兵兴百业”富民工程。在帮助烈军属尽快脱贫致富上做出了成绩,被市委、市政府、日照军分区表彰为“拥军优属先进单位”。
贯彻围绕经济建设办民兵的指导思想,坚持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的工作方针,发动民兵带头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组织桑园乡修建了莒县至五莲的公路桑园段;协商指挥4处乡镇民兵,修建了青峰岭干渠石砌工程。莒县被省政府、省军区表彰为“创建民兵富民工程先进单位”。
加强民兵武器装备仓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1995年,投资3万元,完善了库区设施。加强了保管人员队伍的思想和业务建设;提高了保管员队伍的素质。10月,莒县民兵武器装备仓库代表全市接受省政府、省军区检查验收,各项要求全部合格,被省军区表彰“武器装备先进单位”;仓库主任厉启亮被省政府表彰为“武器装备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坚持以兵员质量为重点,以政治全合为核心,狠抓了民兵预备役业务建设,圆满完成以民兵军事训练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征兵工作保持了先进单位荣誉。并坚持按纲施训,狠抓训练管理,保质保量完成基干民兵的训练任务。注重研究新情况,新特点,努力搞好民兵的组织建设,民兵编组合理,组织健全,质量较高。结合业务工作,狠抓了民兵预备役工作的宣传报道,超额完成了日照军分区下达的宣传报道任务,受到省军区通报表彰。
(张乃进)
【国税园地文明花】 国税局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和“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方针,充实领导组织,落实创建措施、经费和计划,取得显著成绩。1995年荣获“全国‘二五’普法先进单位”、“省级文明机关”、“全省国税系统“文明县局”等称号,同时获“全省文明标兵单位”殊荣。艳丽的精神文明之花,结出了丰硕的经济之果。在连年超额完成税收任务的基础上,1995年又提前7天完成税收任务7105万元,比1994年增长14.63%,增收906.7万元。
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国税局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文化素质,联系实际,深化教育,激发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该局通过开展以“十比十赛”为内容的优质服务活动和评选“十佳所长”、“十佳专管员”、“十佳聚财能手”活动,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服务质量和争先创优的意识,通过开展“税企共建”活动,融洽了税企关系,通过开展“党史党建”和“新税制”知识竞赛及“珠算技术比武”,提高了职工业务技术技能,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和“假如我是局长的大讨论”,增强了干部职工的革命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通过开展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树国税新风展国税新貌教育,提高了大家依法治税和廉洁勤政的自觉性,通过向党政“关键人物”、社会上“有影响人物”、企业“主要人物”汇报工作,扩大了税务人员接受监督的范围,增强了自我约束力。为使精神文明建设更加富有成效,该局还实施了“细胞工程”,把争创道德星、治安星、新风星、文化星、卫生星“五星级”光荣户作为实施“细胞工程”的基本内容。为保证活动的内容落到实处,全系统每个干部职工与所均在单位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协议书》,对评出的“五星级”光荣户,在子女入学、农转非、招工等方面优先照顾,为税收工作创造了持续稳定的环境。同时,该局还注重了基础设施建设,局机关和基层单位均设置了职工之家、游艺室、图书室,开辟了机关党员之家和党校,为基层配发电视机及必需的游艺设备,对办公场所进行了装饰美化,丰富了干部职工生活,陶冶了思想情操,“争一流,扛红旗,夺冠军”成为大家的共同心声。全年有18个科室、基层单位被县上领导机关表彰为先进单位和模范党支部,16名干部职工被表彰为先进工作者和模范共产党员,4名干部受到记三等功奖励,33名干部职工受到嘉奖奖励。
(高钦贵 吕景芬)
【突出重点,强化服务,工商工作开拓新局面】 1995年,莒县工商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突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市场体系的培育建设、经济物价执法和支持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四大工作重点,富有成效地开展了工商物价监管执法工作。
(一)个体私营经济实现了规模膨胀、质量提高、效益增长的三大突破,创历史最好水平。县委、县政府为了扶持激励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出台了《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意见》。并在3月召开了全县个体私营经济工作会议,拿出32.35万元,56个农转非指标对在1994年度个体私营经济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130名个体户、10名私营企业主、16个乡镇、51个村进行了表彰奖励。为467户,583名个体私营业者办理了地方城镇户口。在全县形成了“发展个体私营经济,致富百万人民”的良好氛围。全年新发展个体工商户18200户、45098人,私营企业172户、1809人。使莒县个体工商户总数发展到33036户、82700人,私营企业348户,分别比1994年增长58%、79%和62%;出现了3家私营有限责任公司,127家股份制民营企业;培育经济园区15处,专业村70个。截止年底,个体私营经济注册资本达到4.8亿元,实现产值(营业额)32.58亿元,提供工商税收1535.1万元。
(二)市场体系的培育跃入新的阶段,城乡市场空前活跃。莒县把城区市场建设作为1995年全县八大重点工作之一,投资800万元,扩建莒州综合批发市场,改建扩建北关、古城、浮来中路、土门首、大湖小区5处市场和摊点群,新发展农村集市7处,使全县市场总数发展到82处(其中,专业批发市场9处),集贸成交额达到5.78亿元,同比增长55%。
(三)坚持依法行政,围绕社会热点、难点加大执法力度,在全县集中开展了4次市场专项治理活动。查处制假案件82起,查获假劣商品案值5万多元,端掉制假黑窝16个。对12名非法生产和印制商标的不法分子进行严肃惩处,收缴销毁假冒商标标识5000张、非法广告9865张,清理户外广告135张。同时积极开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共受理投诉543起,为消费者挽回损失34.25万元。
(四)积极支持企业转机建制,为企业的发展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全年新登记注册各类国有、集体企业244家、外资企业7户,鉴证各类经济合同3157份,办理注册商标18件,推荐评选出“重合同、守信用”的企业市级99家、省级5家。全县国有集体企业发展到2428户,总注册资本11.25亿元。外资企业22户,利用外资额882.15万美元。注册商标总数达到136件,使企业以良好的合同信誉和商标广告战略开拓市场,取得良好效益。
(李永泉 杜俊峰)
【地税局走出一条抓班子、带队伍的成功之路】 莒县地方税务局按照“抓班子,带队伍,带好队伍促任务”的指导思想,本着“创造两个环境,理顺四个关系,坚持四条原则,做好一篇文章,实现一个目标”的基本思路,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走出了一条成功之路。
该局针对地税队伍分设后人员新、业务新、思想不稳的状况,先后进行了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职业道德及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实行了党、政、群三线并举层层分工负责制度,制定了干部易地交流制度、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还在全县设立了27个税务公开栏和举报箱,聘请了286名监督员,利用电视台,公布举报制度,实行社会承诺服务。新机制建立以来,全系统没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案件。干部职工共辞掉宴请129人次,拒收礼品83人次,合计人民币16000多元。
该局还从税收、征管、计会三个基础入手加强了对税源的控管,严防出现新的欠税,狠抓税收检查工作。1995年完成工商各税3268.1万元,占年计划的130.43%,比1994年增长64.78%。
该局一直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培植地方财源为己任,加强对重点项目的扶持,用足用活税收政策。1995年,按规定共为6户企业办理缓缴税款200万元,解决了企业暂时性资金困难,保证了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1995年度,该系统共有3人受到省局表彰,9人被市局评为先进个人,7人受到县委、县政府的表彰奖励。共有22个分局、所被评为县级文明单位,城阳分局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直属分局被评为省级青年文明号,陵阳地税所被省局推荐为“三爱一树立”活动的典型。1995年3月份,该局的思想政治工作被推荐为参加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的典型,并在省局政工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4月在新税法宣传月活动中,他们的“万户、千家、百市行”活动被省局评为优秀项目,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被省、市局评为先进集体,5月被评为全省地税系统纪检监察先进集体,信息工作被省局评为优秀单位。县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二五”普法先进集体,局长徐厚臣被市政府记二等功一次。
(周启良 张玉亮)
【土地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莒县土管局以改革为动力,以保护耕地为目的,强化服务,依法管理,使土地管理工作又迈上新台阶。1995年6月,代表全省县级土管局,参加了全国耕地保护工作会议,并作了典型发言。被国家土地局评为全国“三无乡镇”活动先进县;被市政府授予实施土地管理责任目标先进单位称号。
(一)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保持耕地面积稳定。在严格建设用地管理的前提下,把基本农田保护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全县共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9.6万公顷,保护率达93.3%。县政府出台了《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办法》、《对基本农田实行使用许可证并征收建设基金的规定》等地方性规章,做到了室内有档案,墙上有图表,田间有标志,地块有责任人。
(二)深化农村土地改革,加快“五荒”开发步伐。过去由于产权关系不明确,致使“五荒”开发收效甚微。该局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了拍卖到户并确权发证的建议,被县委、县政府采纳。“五荒”拍卖到户后,又及时核发了《集体土地使用证》,从而完善了法律程序,使农民吃下了“定心丸”,开发效果十分明显,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1995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在第27期《参阅文件》上,详细介绍了莒县在这方面的做法和经验。
(三)搞好土地法制建设,强化土地监察工作。结合实际先后制定了《关于严格审批非农业建设用地的通知》、《乡镇企业用地有偿使用办法》等法规性文件。在县、乡党校和中、小学,幼儿园开设了国土教育课。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黑板报、召开座谈会、散发明白纸、设立咨询台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土地法律法规。1995年8月,该局代表全省土地系统,接受了国家土地局组织的“二五”普法检查验收。与此同时,充分发挥土地监察职能,实行全程监督监察,积极开展争创“三无乡镇、四无村”活动,对发生的违法占地行为,发现一起,坚决依法查处一起。在土地信访工作中,坚持以宣传教育、超前预防和信访队伍建设为主,群众信访率逐年下降,多年来没有发生重访、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现象。
(李卫国)
【加强公路建设,促进交通发展】 1995年,交通各项工作呈现出全方位、超常规、跨越式蓬勃发展的好势头。
(一)公路建设步快质优。由于多种原因,1995年以前,莒县县乡公路硬化里程仅占总里程的14.4%,且已有两年未进行公路硬化。莒县交通局经过调查研究论证提出了《莒县县乡公路三年规划》,县政府转发实施后,加快了莒县县乡公路建设。一年中,硬化莒(县)中(楼)公路和店子至峤山两条(段)油路,共41.98公里,铺筑面积48.2万平方米,总投入达2352万元。工程中,由于采用专业铺装、机械作业,保证了质量。同年对洪(凝)莒(县)路桑园段、孟(疃)陵(阳)路库山段等35公里县乡公路进行了拓宽改造。
(二)道路养护管理再创全市第一。县局始终把公路养护作为交通工作的主要任务,舍得下功夫,舍得投资,使全县县乡公路养护工作在新路基多、养护难度大的情况下,质量不断稳步提高。经全市公路年度大检查,县乡公路在连续两年获全市第一后,再创第一。路政管理迈出新步伐,全年共查破各类案件216起,追缴公路赔款5.9万元。莒县被评为省路政管理先进单位。
(三)行业管理进一步加强,交通规费征收创历史最高水平。县交通局在搞好培育运输市场的同时,注重发挥行政管理职能,本着“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原则,做到放管有度,疏严有序。加强对营运性机动车辆的技术状况、规费缴纳、经营行为、汽车维修等方面的审验和检查,打击不法行为,净化运输市场,使全县道路运输管理走向规范、有序的发展轨道。1995年,与县大修厂联合建起了综合性能检测线,使莒县汽车检测不需往返日照,提高了运输效益和社会效益。全年新增各类机车360辆,实现客运量390万人次,客运周转量11613万人公里;货运量303万吨,货运周转量22958万吨公里。新增维修厂家(点)26处。在行业管理和交通规费征收中,坚持文明管理依法行政,各项交通规费征收总额比1994年增长21.8%。
(四)其它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一个油路铺筑设施齐全、装备精良、固定资产达230万元的路桥工程处建成;办公条件和职工生活条件大大改善,机关办公区域绿化被评为省、市先进单位;党的建设和思想宣传工作都作了典型发言;计划生育工作被县评为一等奖;交通职工队伍素质提高,16名干部职工受市以上表彰奖励,局长陈芝义被市委、市政府记二等功。
【老干部局动真情办实事】 老干部局坚持以党的老干部工作政策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这个中心,组织老干部开展活动、发挥作用,促进了全县老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自1985年成立以来,为1754名老干部办理了离休和退休改办离休手续,为8名14级的离休干部报批了地专级待遇,为295名18级以上的离休干部报批了县处级待遇,共接收易地安置离休干部256人。并建立了政治学习制度,搞好相应级别阅文工作,使老干部及时了解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建立了通报情况制度,每年都协助县委召开2~3次大型情况通报会,使老干部及时了解全县改革开放新形势、新成就;建立了重大节日走访慰问制度,坚持逐人走访看望,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每一个老干部家中。还为1600名离休干部家属、子女办理了户口农转非。为392名离休干部审批了护理费,坚持为离休干部每年组织一次健康查体。近年来,针对市场经济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想方设法帮助特困企业保证了离休干部工资的发放,督促各单位搞好离休干部药费按规定实报实销。
自1988年起,每年举办一届“传统杯”和“长寿杯”老年运动会。全县有老干部活动室50处,活动场地76处,活动项目达15个。1992年创办全市第一处老干部大学,设有卫生、历史、文学、书法、绘画、文艺等7个专业10个班,在校学员达433人。1995年投资250万元,兴建鲁东南最大的老干部活动中心,使老干部学习、娱乐、健身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并结合重大节日和各类纪念活动开展各种形式的文体娱乐活动。与此同时,还抓了舆论宣传工作,市级以上报刊用稿逐年增加,自1992年,连续3年被省委老干部局评为《老干部之家》宣传发行先进单位。
几年来,老干部及老干工作人员中,受国家级表彰的1人,受省表彰的4人,受市表彰的38人,受县表彰的125人。1995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老干部工作先进县”。
(祁新君)
【发挥工会优势,服务全县大局】 1995年,莒县总工会以贯彻《劳动法》为契机和突破口,促进工会各项工作,在全县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把宣传贯彻《劳动法》做为工作重点。首先,组织全县职工学习《劳动法》,下发学习材料1万余份,组织两次大规模学习竞赛活动。全县职工两万余人次参加了竞赛,并取得较好成绩。其次,在全县企业中普遍建立起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指导和帮助职工依法调处劳动争议,使劳动矛盾较好地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第三,加强对《劳动法》的执法监督,积极参与企业劳动用工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
(二)建立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为了帮助企业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县总工会把建立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作为贯彻实施《劳动法》的重点,加强领导,制定计划,深入指导,以点带面。先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单位进行试点,然后全面推广。先后在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浮来春企业集团等9个企业推行了制度,签订了合同。
(三)深入开展群众性生产技术活动。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奋斗目标,动员引导职工积极投身到“管理效益年”活动中,大力组织开展“创先、创优、创新、创最佳效益和降成本、降消耗、降积压、降亏损额”的“四创、四降”劳动竞赛。全县共征集合理化建议1500余条,开展技术比武、技术练兵120余次,取得革新发明成果20余个。
(四)强化工会组织建设。积极在行政事业单位发展工会组织,使机关党委、经委、商委等10个单位配备上专职工会干部。
(五)积极开展送温暖工程。在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募集资金25.04万元,救济20个特困企业中职工2386名。
(六)大力发展工会企事业。成立了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建起1座50吨容量的低温库。
(七)做好先模人物宣树工作。年内推荐一名全国劳动模范和两名省劳动模范,并在县电视台上开辟《劳模风采》专栏,对先模人物事迹进行了宣传报道。
(来伟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