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全然
日照市城市信用社中心社党委书记、主任 陈全然
如果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为我国城市合作金融企业创造了第一个发展机遇,并使之达到了在规模和速度上的量的飞跃的话,那么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决定推进“两个根本性转变”,又必将为其提供第二个发展机遇,使之实现内涵增效的质的飞跃。
本文旨就城市合作金融企业向集约型经营方式转变的思路作一浅述,以求抛砖引玉。
八十年代以来,我国的城市合作金融企业,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在经营规模、增长速度等方面,都达到了相当水平,在当地金融业中占居了一席之地,在地方经济建设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推动作用。但同时,城市合作金融企业在过去的发展过程中,由于只注重增人员、占地盘、上规模、求数量等外延扩张性的粗放型经营,造成了人员文化结构不合理、专业技术素质不高、不良资产有扩大趋势、资金周转速度减慢,以及费用开支较大、营业设施落后等问题,导致资金利用率差、经营效益低下、营运状况不佳的局面,无意识地为以后进一步发展和壮大,埋伏了隐患、设置了障碍。
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加快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江泽民总书记也强调:“经济工作千头万绪,错综复杂,抓住抓好这两个根本性转变,就是抓住了关键。”因此,城市合作金融企业要以此为契机,加强内部管理,走内涵增效的发展路子,由以前的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型经营转变,最终实现由量的飞跃到质的飞跃。那么,城市合作金融企业如何才能推进这一历史性转变呢?笔者认为,关键要坚持以提高效益为核心,大力调整优化经营要素的组合。
一、加速实现负债多元化。实现负债多元化是银行业集约型经营的客观要求。我们知道,存款是银行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就城市合作金融企业来讲,一方面存款是最重要的资金来源,在经营要素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另一方面,存款在其全部负债中所占的比重过高,负债单一化问题十分突出。因此,城市合作金融企业要客观全面地认识加速负债多元化的现实意义,正确理解大力组织存款与调整负债多元化的现实意义,正确理解大力组织存款与调整负债结构的关系。一者下大力气提高活期存款、对公存款的比例,使存款总量的增加建立在逐步优化结构、降低成本的基础上;二者要积极创造条件,参与市场,开办起同业拆借、债券发行、再贷款、再贴现等新的筹资业务,以加速城市合作金融企业的负债多元化进程,增强经营能力,推进经营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
二、加速优化资产结构。银行业经营方式向集约型转变,客观上要求资产高质量、资金高效益。实际上,资产质量是银行业综合经营指标的具体反映,而资产结构的好坏直接决定着资产质量的优劣。所以说,城市合作金融企业在实际操作中,要按照商业银行资产多元化原则,自觉地根据当地产业、行业和企业的发展状况,结合自身经营管理的实际,及时地不断地调整优化资产结构。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改变目前贷款资产结构普遍单一的问题,逐步增加国家债券、有价证券、抵押、贴现及代理信用卡等业务,提高中间业务在总资产收益中所占的比重。同时,要重塑基本客户,将贷款集中投向经营效益高、资金周转快、发展后劲大、产品前景好、管理上等级、信誉有保证的企业,使有限的资金流向高效益的经营对象,为自身向集约型经营增长方式转变,培育新的生长点,以发挥资产在经营要素中的重要收益作用。并要积极改革城市合作金融企业现行的贷款管理办法和有关制度、规定,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风险防范机制,确保资产的安全性。在此基础上,还要努力坚持贷款风险度管理,大力推行贷款责任人制度,全面实行贷款的抵押、担保和贷后稽查,真正使资产质量落到实处,实现信贷资产的“三性原则”。
三、加速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是现代银行业的一种较为先进的经营管理手段。从1994年就已在全国城市合作金融企业初步推行。但从实施情况看,不尽人意的方面很多,集中表现为十项主要比例指标达到规定值的较少。如资本充足率要求在8%以上,而相当一部分城市合作金融企业未能实现,有的不足1%;再如存贷款比例规定在65%以内,可实际执行中,往往超出,有的超达30多个百分点,甚至更高。为了确保城市合作金融企业自觉做到规范管理、稳健经营,走集约型的发展路子,就必须扎实有效的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是现代商业银行较为严密系统的管理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要求城市合作金融企业应积极参照其要求、指标、规则,结合自身在经营与管理中遇到的现实问题和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不断落实,逐步归位,保证效果。
四、加速完善资金管理体系。我们知道,资金管理体系首先受制于组织管理体系。而从我国现阶段城市合作金融企业的组织体系来看,虽然从去年起已在北京、深圳等大中型经济金融发达城市建立起了5家城市合作银行,形成了区域性的经营与管理一体化格局,为完善资金管理体系创造了客观条件。但在总体上,绝大多部分城市合作金融企业仍处于松散型经营管理状态,不利于资金要素的优化组合。因此,城市合作金融企业要在加快城市合作银行组建步伐的基础上,对资金本着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分级经营、灵活融通的精神,着力完善资金管理体系,增强资金要素的集中化程度。一方面,按照自主经营、自我约束的原则,建立健全良性循环的资金调度机制,落实资金调度责任制,及时、准确反馈自身资金头寸和资金营运状况,服务经营管理决策,加速资金周转,创造资金效益;另一方面,依据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要求,建立健全资金有偿制度,核定内部准备金缴存比例,强化监督约束机制,同时要运用经济手段,确定出相应的资金价格,以调动起上存资金下借资金的积极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加速电子化建设进程。当前,城市合作金融企业的电子化建设,与现代商业银行要求的业务电算化、办公自动化,与各个国有商业银行相比,差了很大一截,不能适应集约型的经营方式。为此,城市合作金融企业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加大科技投入,增加科技含量,提高经营管理的科技水平,从根本上变革传统业务的处理手段和方法,促进集约型经营增长方式的及早实现。这就要求城市合作金融企业,应根据本地的经济发展状况、自身的实际发展水平等实际,积极加快电子化建设进程,使电子设备在临柜业务、管理决策、经营信息、稽核监督等领域全面推广和普及,为集约型经营奠定基础。
六、加速优化劳动组合。劳动组合的合理与否,很大程度上关系着一个机构、一个部门的工作效能。提高工作效能,是城市合作金融企业实行集约型经营与管理的现实选择。要合理优化劳动组合,一是必须按照现代商业银行在经营与管理中对劳动诸要素重新组合的要求,结合内部机构、岗位和人事、工资、劳保等方面的配套改革,逐步形成精简、高效、灵活、有序的劳动组合群体,推进集约型的经营与管理。具体实践上,首先要在切实坚持一级法人制度的前提下,努力完善授权法人制度,明确授权范围、职能,确保上下级既是行政隶属关系,又是业务管理关系,也是自主经营的业务往来关系;其次要依据业务数量、经营效益、发展潜力等因素,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现有营业网点进行“撤、并、改、建”,压缩开支,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二是以人均业务额、人均创利润、人均资产持有量、人均资本占有率等指标,作为增减干部职工编制的尺度,严格控制人员总量。同时,随着业务的拓展、效益的提高,要用好增员指标和自然减员指标,调整全员的文化结构、技术结构、年龄结构、性别结构等,使之不断得到优化、完善。还应从城市合作金融企业未来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扎扎实实抓好全员的在岗培训和在岗自学等工作,以及积极加强与国内银行业间的纵向、横向联系,相互学习、补充、提高,增强业务技能。并要搞好和扩大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及复合型人才的引进、储备,以适应现代商业银行的经营与管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