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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绪珊

魏绪珊 中共党员,55岁,1982年从部队转业参加检察工作,现任日照市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一处处长。13年来,他始终战斗在打击经济犯罪的第一线,共参与办理各类经济犯罪案100余件,其中大案要案20余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50余万元。1986年,魏绪珊在查处偷税案件途中发生车祸,造成3根肋骨骨折,戳穿肺部,脚韧带撕裂,造成残疾。但他仍然活跃在反贪战线上,曾在金融系统查处了王玉琳贪污12万元特大案件。他坚持唯法唯实不唯上,不怕来自各方面的打击、报复、恫吓,重事实,重证据,依法、秉公办案。他廉洁奉公,请吃不到,送礼不要,说情不听,拒礼拒贿20余次万余元。1995年4月,省检察院调他到“泰安案件”组。恰在这时,中国盆协致函魏绪珊赴新加坡考察。为了工作,他毅然放弃了这次难得的出国机会。他个人曾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全国打击经济犯罪先进个人”、市“优秀共产党员”、“全市十佳干警”。199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为其荣记一等功。同年8月,市检察院党组作出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向魏绪珊学习活动的决定。

吴建秀

吴建秀 1947年10月生,大专文化,莒县长岭乡人。1965年11月入伍。1968年入党。历任班长、排长、连政治指导员、营政治教导员、团政委、师副政委。曾荣获沈阳军区优秀政工干部和先进纪检干部,总政治部全军拥政爱民先进个人荣获称号。1989年,获总政治部通令嘉奖。
1992年10月转业到日照市司法局任党组书记、局长后,他把“班子”和队伍建设当作首要任务来抓,制定了《关于加强领导干部自身建设的意见》,实行了领导干部坚持廉洁自律的“三带头、六不准”规定,建立了领导班子工作制度、议事日程和办事原则,不断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使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团结一致,相互支持,较好地发挥了“班长”作用。他坚持“两手抓”,在队伍中经常进行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教育,制定了廉洁勤政“十要十不准”,大力开展立功创模和树立司法行政干警良好形象活动,3年来,全系统干警无一人违法违纪,共有28个单位、59人分别被评为市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26个单位、43人分别被省司法厅、市司法局荣记集体和个人二、三等功。
他把改变全局基础设施和办公条件作为工作重点,多方筹措资金,于1994年底在日照新市区建起了两栋40000余平方米的宿舍楼,解决了干警住房难的问题。1995年,又开始筹建综合办公楼。目前,全局交通工具已发展到12辆,办公自动化初具规模,全局固定资产600余万元。他还为全局10余名干警家属办理了“农转非”,解决了部分干警职级高配问题,为全局干警解决了岗位津贴,从多方面稳定了队伍,使广大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不断高涨。
他健全和完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两个体系”。一方面加大法律服务工作改革的力度,相继制定实施了《日照市律师工作改革方案》、《日照市基层法律工作改革方案》,使全市律师事务所发展到13家、公证处5家、乡镇法律服务所48家,法律服务队伍260余人。另一方面,在全市69处乡镇健全了司法所,整顿充实了农村调解委员会,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绩。组织完成了全市“二五”普法任务,全市80%以上的普法对象基本掌握了规定的法律法规。在全市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依法治理活动,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了《日照市依法治市五年规划》,使依法治理工作软、硬环境得到了优化和新的突破。全市依法治村、治厂、治校率分别达到97%、90%和95%。
1995年度,日照市司法局被省人事厅、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称号。吴建秀本人被省司法厅记个人三等功。
(边永生 贾瑞源)

乔贞华

乔贞华 中学数学高级教师,中共党员。1952年8月生于东港区涛雒镇栈子村。1974年毕业于烟台师范学院,历任日照五中校长、日照县教育局副局长、市教委秘书科科长等职。1990年春调至日照一中任副校长主持工作,1994年任该校党委书记、校长。
调到日照一中后,他带领全校师生继往开来,锐意改革,坚持“把眼睛盯在质量上,功夫下在管理上,基础打在教师队伍建设上”,确立了“两全、六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健体、学会生活、学会创造和学会竞争)的办学指导思想。他注重教育教学理论的学习和业务素质的提高,其论文多次在省、市学术刊物发表。其中《关于普通高中改革思路的探讨》一文被《山东教育学院学报》刊发,引起较大反响。
他大胆进行学校体制改革,实行了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和内部结构工资制,优化组合教师队伍,拉开分配档次,形成激励竞争机制。强化对教师的业务考核和培训,实行青年教师试用制、班主任培训制。并坚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发扬民主,群策群力,营造民主和谐的工作环境。
他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致力于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合格加特长”的人才。坚持把德育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来抓,以教会学生怎样做人为主线,以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为重点,开展系列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教育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推行整体优化教学改革,构建必修课、选修课、活动课相结合的课程结构体系,优化教学手段,发展学生智力,培养学生特长。几年来,日照一中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高考升学率一直在80%以上。学校先后被评为山东省德育工作先进单位、教书育人先进单位和国家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并被命名为省级规范化学校。1995年,乔贞华被评为日照市十佳教育工作者和山东省优秀教育工作者。
(崔久华)

滕怀运

滕怀运 中学数学高级教师,1941年10月生于东港区涛雒镇刘家湾村,1961年日照师范毕业,197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初中教师和普通高中教导主任,1978年任日照县教研室主任,1984年任日照县教育局副局长,1990年任日照市招生办主任,1993年10月调至日照一中任副校长、党委委员。滕怀运长期工作在教育行政领导岗位上,严于律己,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在管理上,他注意以自身人格的力量感化职工,注意思想教育,倡导奉献精神。他热爱本职工作,勤政务实,业绩突出。他在市中小学教研室任职期间,从队伍建设到教学研究,从改变传统的教学方法到新教学方法的探讨和研究,都做出了积极的奉献。教研室多次被评为先进单位。1981~1983年,连续3年全县高考成绩为临沂地区第一名。任副局长期间,他所分管的少先队工作于1987~1989年连续被评为省级少先队红旗单位;成人教育工作被省教委授予全省扫除文盲先进市称号。任市招生办主任后,他强化招生办的规范化建设,推行岗位目标责任制,改革完善了考试制度和工作程序。1990年,市招生办被评为市级先进单位。1989年,他被评为日照市优秀共产党员。1991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
调入日照一中后,滕怀远分管党务行政、总务及勤工俭学工作。他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首先致力于办学条件的改善和校舍的改造工作,在上级未拨款、学校资金匮乏的情况下,自筹资金建起了4座师生宿舍楼,使一中逐步变成一所花园式学校,顺利地通过了省中小学校舍达标验收。他把勤工俭学工作纳入与教育同步发展的轨道,以资助办学为目的,以市场经济为导向,向管理要效益,以质量求生存,使勤工俭学年创利税逾百万元。1995年,学校被评为省级勤工俭学先进集体。在党务行政工作中,他注重强化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党性教育,加强教师工作量与工作质的考核,全面实施“细胞工程”,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1994年,学校被评为市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1995年校党委被评为市级先进党委。
(崔久华)

陈全然

陈全然 1945年生出沂南县苏村镇,大学本科文化程度,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1968年12月参加工作,先后任莒南县农机厂车间主任,沂南县乡镇企业局局长、党组书记,中国人民银行沂南县支行行长、党组书记,中国人民银行日照市分行副行长、党总支书记、工会主任等职。是日照市政协第五届委员会委员,中共日照委第九次党代会代表。现任日照市城市信用合作社中心社主任、党委书记。
他参加工作以来,极为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先后在《山东金融》、《山东政务》等省级以上理论刊物发表《论我国专业银行体制改革取向》、《日照金融发展战略构思》、《运用信贷资金运动规律探索效益途径》等10余篇论文,其中有3篇在全国级研讨会获得一等奖或优秀奖;并有《对投资管理模式的再探索》、《论我国金融体制机构体系的再改造》、《基层人民银行转换职能的思考》等数篇论文被收入《全国金融理论与实践研讨论文集》、《中国金融文库》。同时,还主编了《金融法学》、《企业经营管理谋略》、《城信业务教程》等书。

安丰进

安丰进 中共党员,政工师,1945年10月生于陈瞳镇堰村。1963年8月任小学民办教师。1965年11月入伍,1985年6月转业。在部队20年间,先后历任团给养员、军需股长等职务,曾获军区组织奖第二名,荣立三等功1次,受团级奖励1次。转业到地方后,曾历任日照市委企业政治工作部干事,日照市煤气公司经理、党支部书记。现任日照市房地产管理处主任、党支部书记。
他善学习,懂经营,专心致志干事业。在市煤气公司任职期间,靠狠抓制度化管理和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公司规模不断扩大,各项工作上了一个大台阶。两年间,固定资产由建站初期的几十万元发展到300多万元,年供气能力由500吨发展到1300吨,用户由1500户扩大到2万多户。1989~1991年,他连续3年被评为市级优秀共产党员。
1993年7月,他被调入市房地产管理处任主任、党支部书记。房地产管理处在建委系统1994年行评中名列第二,被评为“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先进单位”。同年“县级精神文明单位”验收合格。1995年,房地产管理处被市人事局、市建委授予“先进集体”称号,并在系统行评中被列入免评单位。1995年,他同时荣获了“全国房地产行业先进个人”、“省建委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的光荣称号。
他注重加强个人自身建设,自觉做到勤政、廉洁。他总说:“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对于每一个党员干部都是首要问题。”几十年来,他视事业如生命,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不吃请,不受贿,不摆阔,不慷国家之慨。时时刻刻以党性原则严格要求自己,以实际行动为干部职工做好标率。在工作中,为支部一班人建立了“廉政守则”;严格财务管理,定期审计,堵死漏洞,真正把自身言行置于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之下,把共产党员的人生价值和意义体现在为党的事业而奋斗的过程之中。
1994~1995年,他亲自主持制定出台了《日照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等6个地方性法规政策,对日照市城市的房地产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短短两年时间,共完成公私房屋确权19437起,面积3423345平方米;办理房地产买卖、抵押、租赁手续1460起,交易额达1.65亿元;收集整理档案29019份;房地产评估完成了318个单位,评估额达14494万元;完成了12062间房屋的拆迁任务,面积达150587平方米。
他思想解放,勇于开拓,敢于创新。1993年,他在全处推行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使干部职工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为使内部机构更趋合理,房地产管理步入正规,他先后带队到威海、青岛、泰安等20多个城市学习经验。1994、1995两年,他对内部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进行调整,新成立了产权产籍管理科、城市房管监察中队,完善了日照、石臼两个房地产交易市场。并建立了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动态用人管理机制,增强了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
(范洪)

郭建秋

郭建秋 1950年9月生,历任战士、火化工人、火化场副场长、市殡仪馆馆长等职。多次被评为县市级“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1992年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殡葬系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1995年被评为“山东省劳动模范”,他所领导的市殡仪馆被认定为国家“三级殡仪馆”。1975年11月,他在部队负役6年后,顶住家庭和社会的压力,来到日照县火化场当起了炊事员。1976年2月,火化场正式开业,5月他被选为党支部委员,分管火化业务,继而全票当选为火化组长。他以身作则,身先士卒,重活累活抢在前,有时连续工作12个小时。为了节约开支,他和火化组其他人便把火化炉小修、大修的活儿包了下来。每次修炉,都是用破布包一下身体,爬到深达3米的炉膛内趴着或躺着清扫风道的灰尘。仅修炉一项,一年就为馆里节约上千元。1975~1995年底,他克服了诸多困难,在他认准的道路上执着地走了下去,累计化尸94602具。他带领殡仪馆的工人,把一个“三五”(资金五万元、五亩地、五个人)场,建设成为国家级殡仪馆。
(陈刚)

宋朝旭

宋朝旭 1951年生,长清县人,大专文化程度,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1992年,任日照机械化工五矿进出口集团公司总经理、党总支书记。
几年来,宋朝旭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断深化企业内部改革,激发企业活力,以优秀企业家的气魄,经营上勇于开拓,管理上善于创新,大胆选拔使用优秀人才,充分依靠党组织和广大职工,大力加强外贸企业实业化、集团化、国际化建设。到1995年,已发展成为年出口供货额5亿多元、年进出口总值3000万美元,年创利税达2028万元,拥有固定资产近4000万元的综合性外贸企业集团,一跃成为日照市外经贸系统骨干企业。公司先后被日照市人民政府命名为“日照市外经贸双优企业”、“日照市外经贸系统先进企业”和“重合同、守信用”先进企业,被山东省外经贸委评为“山东省外经贸系统先进集体”,被山东省人民政府评为“出口创汇先进单位”。他本人也由于突出的工作成绩而多次被评为日照市优秀共产党员,1993年荣获日照市外经贸系统“突出贡献奖”,1994年被评为“山东省外经贸系统劳动模范”,1995年被日照市委、市政府授予“优秀企业管理人才”,被国家外经贸部授予“外贸企业管理先进工作者”,1996年又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模范军转干部”。
面对业绩和荣誉,宋朝旭并不自满,他最大的心愿就是少说空话,多干实事,踏踏实实地把企业发展起来,为外向型经济的发展献出自己的光和热。他希望在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同国内外贸易界、实业界人士精诚合作,共铸辉煌。

迟玉光

迟玉光 1964年生,中共党员,工艺美术师。现任工贸合营日照抽纱品总厂党支部书记兼厂长。是日照市优秀青年企业家、青年企业家协会理事,并被山东省青年企业家协会吸收为会员。
1987年12月,他担任市工艺美术公司经理后,仅半年时间就使企业扭亏为盈。1988年8月,他组建了全市第一家工贸联营外向型企业——工贸合营日照抽纱品总厂。在担任抽纱总厂厂长的短短7年中,迟玉光就使这个不起眼的小厂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企业固定资产由建厂初的60万元增长到1280万元,年产值、利税由90万元、3万元增长到3000万元、450万元,分别提高33倍和150倍,成为市乡镇企业局主管的中(二)型集体所有制企业。1992年该厂被农业部、国家计委确定为“贸工农”联合出口商品基地,是中国抽纱山东进出口公司的定点骨干生产厂家和鲁东南最大的出口抽纱制品生产经营企业。从1988年8月到1995年底,累计出口创汇1200多万美元。
在企业发展中,他注重企业基础管理和科技进步。组建了厂办抽纱研究所,两次承担了省级以上新产品开发项目,4次获地市级以上新产品科技成果奖。他通过勤奋自学,在抽纱工艺品的设计创新、工艺研制、欣赏评价方面表现了很高的造诣。1989年以来,他先后研制开发了一系列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高档抽纱新产品,1992年6月荣获中国实用技术及产品贸展会金奖、银奖,1993年获日照市星火奖二等奖,1995年获山东省星火奖三等奖和国家级新产品证书。1994年8月,共青团中央、国家科委确认他为“全国农村青年星火带头人”;1995年9月,日照市委、市政府授予他“推动科技进步贡献突出人员”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