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日照烟草分公司组建于1991年7月,上年加入颐中烟草集团,更名为颐中烟草(日照)有限公司,与日照市烟草专卖局政企合一,其建制级别为正处级。下辖东港、莒县、五莲3个分公司和莒县烟叶复烤厂4个直属单位,职工886人。
1995年,以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为动力,以两烟生产经营为重点,以提高效益为中心,大力弘扬“同舟共济,务实高效,争创一流”的企业精神,以“敢为人先,争创一流”的超前作风,在1993、1994连续两年利润翻番的基础上,1995年又夺取了更大成绩。全市两烟销售总额达到4亿元。其中收购烟叶15.4万担,创造烟叶产值1.2亿元,烟农收入5875万元,比上年翻了一番。财政收入1453万元,比上年增长45%。全年共销售卷烟8.8万大箱,销售总收入2.78亿元,比上年增长25.3%。全行业共实现利税4371万元,其中实现利润2393万元,占计划的184.1%,比上年增长46.6%,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先后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一九九五年度突出贡献单位”和“爱国卫生先进单位”,被省局、省公司授予“安保工作先进单位”、“网点建设先进单位”、“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劳资报表先进单位”和“通讯报道先进单位”,被省档案局授予“全省档案管理先进系统”。
【三项制度改革成效显著】 按照省局(公司)和集团公司的统一部署,顺利完成了有限公司的改制工作。7月中旬举行了人事制度改革竞争上岗答辩会,建立了有限公司董事会,组成了新的领导班子,制定了新的企业章程。下旬对机构进行了调整,将原来的17处科室部门精简组合为6部2室。同时对机关人员进行了分流,机关科室只保留24人,其余50多人全部充实加强第三产业。在此基础上,于9月份开展了岗级工作的评定工作,与每个职工分别签订了劳动合同和岗位合同,从而使全市烟草行业纳入了《公司法》的新型管理体制。
【专卖管理力度不断加强】 按照专卖局的工作部署,紧紧依靠市委、市政府,主动与市直有关执法部门密切配合,以《烟草专卖法》为准绳,以查处大要案件为突破口,内外并举,标本兼治,清理整顿烟草市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长途贩运、走私贩私等不法活动,积极为两烟生产经营保驾护航。1995年,全市共查办案件556起,其中8万元以上的大案2起;共查扣各类违法违章卷烟4758件,罚没收入4.8万元;共换发零售许可证567户;全市共出动宣传车368台次,印发各种宣传材料4.9万份,张贴各类通告6670份,电视宣传19次,并于4月份和9月份举行了两次全市性拉网式专卖大检查,共检查经销户1458户,其中225户因违章经营受到处罚。
【烤烟生产稳步发展】 由于市场因素的影响,特别是瓜干等价格不断上扬造成的冲击,烟农的“冷烟”情绪严重,出现全国性生产大滑坡。为了遏制生产滑坡,确保稳定发展,在加大宣传力度和宏观调控力度的同时,及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的扶持生产激励政策。1995年,全市共奖励先进乡镇16个,奖励东方红履带拖拉机一台、北京2020吉普车一台、生产奖金120万元;奖励先进村32个,奖励喷灌机32台;奖励先进户29个,奖励化肥2900公斤;兑现烟农价外生产扶持费1779万元,较好地扭转了全市烤烟生产的滑坡局面,使广大烟农由“冷”变“热”,为烤烟生产的大发展奠定了基础。
【网点建设初具规模】 至1995年底,全市已建成卷烟批发网点45个,分布在全市两县一区各个乡镇。为进一步加强对网点建设的领导,逐级建立了专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全市网点建设实施方案》、《销售人员工作手册》,统一场所规划布局,统一仓库防潮降温设备,统一各项管理手续制度,对网点销售人员全都采取了“三定一挂”措施,并把网点销售与连锁经营相结合。全市45处网点在经营卷烟的同时,全部增加了糖、酒副食、日用百货等经营项目,对繁荣城乡市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被省局(公司)评为“网点建设先进单位”。
【基本建设进展顺利】 “八五”期间,在本公司驻地及两县一区公司驻地总投资1080万元,增建办公、营业场所6882平方米,卷烟及商品库房835平方米,职工宿舍9907平方米。这些项目的投入使用给两烟生产经营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据统计,“八五”期间,新增设卷烟销售网点10个,扩建烟站两处,新建宿舍楼4栋,解决了120户职工的住宅困难问题。1995年,在有限公司驻地和莒县新开工建设综合营业楼两栋,设计面积15000平方米,预计1997年全面竣工交付使用。
(厉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