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增运 1950年8月生,东港区涛雒镇东风村人,中共党员,高中文化。1971年入伍,在部队历任战士、班长、代理排长;1987年退伍,从事人民武装工作,历任公社武装部长,管区书记;1993年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任汾水镇司法所长至今。任司法所长以来,他被市司法局记个人三等功,授予“优秀司法所长”称号,同时,该所也被市局记集体三等功和多次授予“先进集体”称号,1995年,该所晋升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1996年,汾水镇被省委、省人大、省政府授予“‘二五’普法先进单位”称号。
他针对本镇农村调委会调解员文化程度低,年龄老化的状况,向镇委提出建议,对调解队伍进行调整,充实了一批文化高、能力强的人员。在调解工作中,他善于抓住重点,把调解纠纷和预防矛盾激化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好超前服务;正确使用调解协议书,依法调解;健全纠纷信息网络,及时反馈纠纷信息,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使民间纠纷的调处率和成功率分别达到了100%和98%。
为拓宽服务领域,促进业务发展,他以经济诉讼为龙头,拓宽了婚姻、宅基、房屋、瞻养、果园、山场、土地承包等30多个服务领域,并为65家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他组织对全镇95%以上的普法对象进行了普法教育,健全了普法制度,园满完成了“二五”普法任务。1996年,该所被评为“全省“二五”普法先进单位”。为搞好综治工作,他在全镇健全了普法、调解、帮教“三支”队伍,使该镇连续多年没有发生刑事、治安案件,98%以上的农村达到了“四无村”标准。
日照开发区
肖增运
肖增运 1950年8月生,东港区涛雒镇东风村人,中共党员,高中文化。1971年入伍,在部队历任战士、班长、代理排长;1987年退伍,从事人民武装工作,历任公社武装部长,管区书记;1993年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任汾水镇司法所长至今。任司法所长以来,他被市司法局记个人三等功,授予“优秀司法所长”称号,同时,该所也被市局记集体三等功和多次授予“先进集体”称号,1995年,该所晋升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1996年,汾水镇被省委、省人大、省政府授予“‘二五’普法先进单位”称号。
他针对本镇农村调委会调解员文化程度低,年龄老化的状况,向镇委提出建议,对调解队伍进行调整,充实了一批文化高、能力强的人员。在调解工作中,他善于抓住重点,把调解纠纷和预防矛盾激化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好超前服务;正确使用调解协议书,依法调解;健全纠纷信息网络,及时反馈纠纷信息,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使民间纠纷的调处率和成功率分别达到了100%和98%。
为拓宽服务领域,促进业务发展,他以经济诉讼为龙头,拓宽了婚姻、宅基、房屋、瞻养、果园、山场、土地承包等30多个服务领域,并为65家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他组织对全镇95%以上的普法对象进行了普法教育,健全了普法制度,园满完成了“二五”普法任务。1996年,该所被评为“全省“二五”普法先进单位”。为搞好综治工作,他在全镇健全了普法、调解、帮教“三支”队伍,使该镇连续多年没有发生刑事、治安案件,98%以上的农村达到了“四无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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