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祥梅 女,1950年生,五莲县街头镇人,中专文化,中共党员。历任五莲县公安局文书、看守所所长等职。现任五莲县公安局副局长,二级警督警衔。
担任看守所所长期间,她把集体学习、个别谈心、率先垂范三条贯穿于从严治警的全过程,严以律己,宽以待人,14年平均每月加班10几天,在看守所里度过了14个除夕之夜。工作中她善于潜心研究,不断探索看守工作的新路子,在全省率先实行了看守工作岗位目标责任制,并总结出值班时要腿勤、眼勤、嘴勤、脑勤和实施针对性管理两条行之有效的经验,被省公安厅推广。她任看守所所长期间没发生一起犯罪嫌疑人逃跑、行凶、自杀、暴狱、死亡等事故。14年,年年被县局评为先进集体,12次被市局评为先进集体,4次被省厅评为先进集体,6次集体立功,其中被公安部记集体一等功一次。
担任副局长后,她积极配合局长、政委开展工作。1994年,她所分管的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消防大队、武警中队分别被省公安厅评为先进单位。
她本人也多次立功受奖,1989年荣立个人二等功,翌年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基层优秀科(所、队)长”光荣称号,1993年被评为山东省十大杰出民警和日照市劳动模范。
孔祥梅
孔祥梅 女,1950年生,五莲县街头镇人,中专文化,中共党员。历任五莲县公安局文书、看守所所长等职。现任五莲县公安局副局长,二级警督警衔。
担任看守所所长期间,她把集体学习、个别谈心、率先垂范三条贯穿于从严治警的全过程,严以律己,宽以待人,14年平均每月加班10几天,在看守所里度过了14个除夕之夜。工作中她善于潜心研究,不断探索看守工作的新路子,在全省率先实行了看守工作岗位目标责任制,并总结出值班时要腿勤、眼勤、嘴勤、脑勤和实施针对性管理两条行之有效的经验,被省公安厅推广。她任看守所所长期间没发生一起犯罪嫌疑人逃跑、行凶、自杀、暴狱、死亡等事故。14年,年年被县局评为先进集体,12次被市局评为先进集体,4次被省厅评为先进集体,6次集体立功,其中被公安部记集体一等功一次。
担任副局长后,她积极配合局长、政委开展工作。1994年,她所分管的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消防大队、武警中队分别被省公安厅评为先进单位。
她本人也多次立功受奖,1989年荣立个人二等功,翌年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基层优秀科(所、队)长”光荣称号,1993年被评为山东省十大杰出民警和日照市劳动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