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制建设不断加强
按照《食品卫生法》和《行政处罚法》的要求,首先,理顺了食品卫生监督主体,实现了由事业单位向卫生行政部门的过渡。其次,加强了卫生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学习,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第三,积极创造条件,加快计量认证步伐。市防疫站、市药检所在财力吃紧的情况下,进一步完善监督检验的手段和条件。市防疫站一举达标,市药检所待省验收。
食品卫生:从业人员健康查体27758人,体检率为97.64%;监督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0945户(次),验发食品卫生许可证8398个,监督覆盖率达100%;培训食品从业人员28158人,行政处罚违法经营业户27户,罚款4万元,没收销毁产品11300公斤。
环境卫生:监督监测公共场所596户(次),覆盖率为99.17%,审发卫生许可证591个,从业人员查体3561人,培训从业人员3466人。监督检查经营化妆品单位16个,抽检化妆品59份。采集自来水等水样160份,总合格率为21.33%。
劳动卫生与放射防护:监测有害作业场所(企业)70家,监测点覆盖率达96%以上,接害工人查体4762人。对全市136家使用X线机单位进行核查监测,核查率84.5%;健康监护放射工作人员287人,对87人进行了个人剂量监测。
学校卫生:与市教委联合制发了《日照市2000年学校卫生工作规划》等文件,首次召开了全市学校卫生工作会议,在全省率先成立学生营养促进会。对58名验光师进行资格培训、发证。完成了11130名中小学生的健康查体任务。
药品监督与抽验:全市普查行政村卫生室2750家,占卫生室总数的86%;监督检查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136家,覆盖率为100%;抽验药品1985批次,合格率为93%,查出不合格药品52个品种、100余批次,立案查处6起,罚没款8万余元,保证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