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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保健措施进一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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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保健措施进一步落实

  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努力控制和消灭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全年共报告乙类传染病1652例,比上年下降了3.56%,无甲类传染病发生。
  (一)计划免疫与消灭脊灰工作。大力推行定点定时接种方法,搞好儿童的计划免疫工作。全年共冷链运转6次,完成“四苗”基础免疫18万人次,加强免疫60万人次,接种率均达95%以上。1月下旬,以适龄儿童建证(卡)、“四苗”接种率均为100%的优异成绩,顺利通过“第三个85%”的省级达标验收。消灭脊灰证实工作扎实有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重点部署,组织开展了两轮强化服苗活动。全年发生AFP病例11例,报告率为1.8/10万,个案项目指标合格率均达90%以上,受到省的表扬。
  (二)重点传染病防治。霍乱防治:各级医疗单位坚持“早准备,早预防”,开设肠道门诊,加强专病管理和治疗;防疫机构主动搜索疫情,SPA快诊1540人份,检疫渔船1600余艘,渔民9000余人,未发生霍乱疫情。
  肝炎防治:将乙肝疫苗接种纳入计划免疫程序,城区和农村新生儿接种率分别达到98%、69.12%,提前4年达到“九五”疾病防治计划的目标;推广甲肝疫苗接种,预防病毒性肝炎;对食品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中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200余例依法予以调离,控制了肝炎的传播、流行。
  麻风病、结核病、精神病防治:加强了麻风病现症病人的联合化疗,治疗率达100%,并对省圈定的100例病人进行血膜免疫监测,及时发现麻风病疫情。继续实施世行贷款控制结核病项目,免费检查可疑病人4566例,发现结核病人925例,免费治疗519例,经审评,各项指标均达全省领先水平。市精神卫生中心,一方面积极筹措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不断拓宽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全年门诊7600人次,收住院330人次,治愈好转率达到94.3%。
  (三)地方病防治。碘缺乏病防治:结合“5.7碘缺乏病防治宣传日”,大张旗鼓地向群众宣传食用碘盐防治碘缺乏病知识;在重点病区开展补服碘油丸工作,补服碘油达30万人,服碘油率达90%以上;加强碘盐市场的监督监测,监测居户、销售点和加工单位食盐307份,合格率均在88%以上。
  流行性出血热防治:对重点疫区人群接种出血热疫苗400人份;开展鼠情监测和灭鼠技术指导,出血热疫情比上年同期1591例下降了32.24%。
  疟疾、地方性氟中毒防治:巩固和完善各级镜检站,血检发热病人9276人,未检出疟疾阳性病人;开展预防性服药,控制外源性疟疾的传入,流动人口服药达3500人,重点人群服药192人。重点对高氟区9个行政村进行了除氟改水工程的建设,经考核,全市已达到国家“基本控制地方性氟中毒标准”。
  (四)妇幼卫生。深入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与市人大、法制局联合举办了《母婴保健法》培训班,大大增强了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与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统一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自3月1日起,全市启用新的出生医学证明,指定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为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管理单位。继续推行妇幼保健保偿责任制,加强孕产妇的系统化管理,仅市直单位就签订合同836份,保偿服务达4554人次。切实抓好托幼园(所)和散居儿童的保健工作,儿童健康查体3604人。大力推行母乳喂养,积极争创爱婴医院,年内又有2处医院创建成国家级爱婴医院。进一步加强婚前医学检查质量的提高,市区婚前检查2056人,患病率为8.2%。
  (五)爱国卫生。先后组织开展了“世界卫生日”,“世界无烟日”、《山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等宣传活动,有5000余人走上街头,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刊登宣传稿件30余篇。对全市申报的144个市级爱国卫生先进单位进行了考核验收。成立了日照市控烟协会,组织开展控烟活动并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进行沿海旅游景点的综合治理,为创建全国卫生城市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