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开展《档案法》宣传检查活动 资料库:日照市情资料库 章节:日照年鉴1990-1994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b/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b/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b/section/8/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b/section/8/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b/section/8/article/71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b/section/8/article/71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开展《档案法》宣传检查活动


  借十三届国际档案大会在北京召开和《档案法》修改之机,各级档案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大力宣传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一是开展了以《档案法》为主要内容的档案法规学习宣传;二是举办了“永鼎杯”《档案法》知识竞赛。全市4501名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和专(兼)职档案人员参加了答卷,有150名参赛人员和5个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受到了表彰奖励;三是制定了《档案法》及《日照市档案管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检查标准。在组织市、区县对516个单位进行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市档案局又与市人大、市委办公室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各区县及15个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通过宣传、检查,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对档案工作重视程度有了很大提高。如市档案局设置了法规科;东港区设立了档案局;日照开发区档案馆升为副科级单位;莒县把档案局列为政府序列;五莲县拨款20多万元为档案馆安装了密集架,更换了车辆;市电业局、农行等一批新建办公楼的单位专设一个楼层为档案区。在全省档案法制理论交流会上,全市有3篇文章被选为大会交流,其中2篇被评为优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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